《关于明确部分延长缴费人员相关事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18-08-31 14:47 来源: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8089/2018-00262
- 发文日期
- 2018-08-20
- 公开日期
- 2018-08-31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社会保障,通知,公开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维护企业职工充分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权益,针对延长缴费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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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关于明确部分延长缴费人员相关事宜的通知
一、调整背景
为进一步维护企业职工充分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权益,针对延长缴费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对我市延长缴费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二、调整对象
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
三、执行时间
从文发之日起执行。
四、调整内容
一是对法定50周岁退休,但缴费年限未满15年的女性参保人员,在延长缴费至满15年后即可办理退休手续,无需至年满55周岁(法定55周岁退休的女性参保人员不适用此项规定,若其到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在延长缴费至满15年后,方可办理退休手续)。
二是对所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由用人单位申请继续在企业参保,并参照企业职工缴费标准延长缴费;若到龄后未在企业继续就业的,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延长缴费。
五、如何办理
由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具体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