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6年重点群体项目化就业技能培训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13 17:0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试行重点群体项目化就业技能培训的通知》(锡人社函〔2026〕13号)精神,聚焦促进就业重点群体高质量充分就业,现面向社会征集开展一批项目化就业技能培训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项目化就业技能培训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突出以需定培、就业导向,采用“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实现培训与产业的无缝衔接,培训与就业的协同联动。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来源。参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最新公布的《无锡市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指导目录》内的培训项目,或根据本地区重点产业发展实际开发的独具特色的培训项目。
(二)征集方向。重点围绕无锡“465”现代产业集群和“3010”重点产业链建设,优先围绕智能制造、数字经济、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领域,以及康养服务等民生领域开展项目申报。
(三)项目内容。项目应具有明确的市场需求,能够匹配当前重点群体就业需求和企业岗位技能需求。项目应有完整且针对性强的实施方案,提出明确的预期目标(包含产业适配贡献、技能提升幅度、项目可持续性、参训满意度、预计可吸纳重点群体就业量等)。
三、培训对象
原建档立卡低收入家庭子女、毕业学年(指毕业前一年9月1日起的12个月内)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
四、申报主体
依法在锡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职业技能培训资质的在锡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以及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培训信誉良好且近三年无培训违法违规记录。
五、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有意向开展重点群体项目化就业培训的院校或机构,提交《重点群体项目化就业技能培训项目征集表》、相关资质证明、其他需要添加的说明和凭证材料(如:项目实施方案、以往项目实施成效等),申报材料均需电子版和纸质版,签章齐全,一并扫描成PDF文件(电子版含盖章版PDF文件及可编辑版,以“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命名)。以上申报材料请于2026年4月22日16:00前交至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无锡市广瑞路2号主楼705办公室)。
(二)项目确定。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组织相关评审专家开展评审,择优遴选培训项目。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综合考虑资金预算、可吸纳重点群体就业量等因素确定项目清单,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原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承训单位。
六、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510-82829088,0510-81013869
无锡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2026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