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告张新、赵成武退回多享受 社会保险待遇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16 10:31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经查,以下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在停止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法定情形发生后,仍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因无法送达《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惠山区)》,现进行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以下人员在送达之日起10日内,将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退还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账户。
户名:无锡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账号:28710188000298500
开户行:江苏银行无锡梁溪支行
联系电话:0510-83592336
违规领取人员:
张新,身份证:370***********3329,金额9120元;
赵成武,身份证:210***********675X,金额8065元。
附件:1.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张新)
特此公告。
无锡市惠山区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
2026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