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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企业新型学徒制预拨培训补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3 10:22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经核查,江苏睿泰数字传媒有限公司未按企业新型学徒制申报计划完成结班相关工作,不符合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发放标准。该行为违反了《关于转发江苏省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锡人社函〔2019〕126 号)相关规定,因该公司原址已入驻其他企业,法人联系方式失效,无法送达《退回企业新型学徒制预拨培训补贴告知书》,现依法采取公告送达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 30 日,即视为文书送达。请该单位在送达之日起30日内,将已预拨付的培训补贴资金一次性全额退还至财政指定账户:收款账户名称:无锡市财政局,银行账户:32020005080002687,开户银行:江苏银行无锡梁溪支行,联系电话:0510-83275577。涉事企业:江苏睿泰数字传媒有限公司(见附件),应退回补贴金额:62000元。

  特此公告。

  附件:退回企业新型学徒制预拨培训补贴告知书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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