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6年度江苏省无锡市数字经济(电子信息)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副高)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时间:2026-05-22 15:22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4〕3号)和《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锡人社职〔2026〕5号)要求,江苏省无锡市数字经济(电子信息)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副高)评审委员会拟于11月举行职称评审活动。为了做好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对象
全市从事微电子、计算机与网络、信息与通信、医学信息工程、新一代信息技术等相关领域技术工作,拟申报数字经济(电子信息)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且符合下列第(一)、(二)条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等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缴纳社保或人事档案在锡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评审条件参阅《江苏省数字经济(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6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
(一)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二)具备硕士学历或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位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四)在生产一线岗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
(五)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条件,取得工程师职称后,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1年申报:
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及相应奖项)三等奖1项以上(排名前5,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优秀设计奖(及相应奖项)二等奖2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1项或省(部)级优质工程奖2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4.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或江苏省专利奖获得者(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5.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从事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20年。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资格条件。
三、申报评审流程及时间
(一)申报评审流程。申报人实名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s://www.jssrcfwypt.org.cn/)职称专栏,在线如实填报信息、上传材料,申报评委会选择“江苏省无锡市数字经济(电子信息)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副高)评审委员会”,按提示完成全流程申报(填报要求详见附件)。面试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二)申报评审时间。网上申报:2026年5月22日至7月31日,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
四、申报评审政策
(一)关于资历及材料的截止时间。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学历(学位)等截止至2026年3月31日。
(二)绿色通道申报。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电子信息事业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在专业技术岗位取得的业绩成果和贡献,须显著高于《江苏省数字经济(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中同一层次破格申报条件。
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报副高职称,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出站博士后在教学、科研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业绩突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高一级职称。
上述人员在所在单位内部公示时,应将除涉密内容外的业绩材料单独公示。
(三)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精神,取得目录中相应职业资格并符合晋升高级条件的,可直接申报。
(四)通过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取得初、中、高级资格,且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关于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学历资历条件的,可分别对应我省工程技术人才系列的相应职称;符合职称晋升高级条件的,可直接申报。
(五)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无锡市专业技术人员需通过无锡市人力资源社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专栏(https://hrss.wuxi.gov.cn/ztzl/zyjsryfwzl/)继续教育模块完成学习,合格后下载电子版合格证并上传至省平台。
(六)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取得的外地人社部门或经授权的单位颁发的职称证书,在我市同级转评或申报高一级职称的,需提供配套的评审申报表或评审通过文件(申报表或通过文件二选一)即予认可。
(七)关于学历问题。国(境)外取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认定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取得的学历,如未能读取到学信网数据或审核人员有疑问的,应上传《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此表应从个人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军队院校学历,须提供上传相应的《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退出现役登记表》、《高考考生登记表》或招生计划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相关证明材料与毕业证书做在一个PDF文档中。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参加职称评定时分别视同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八)关于学术成果。论文或论著一般要求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撰写。若是外文撰写或发表的,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专家审核时以中文内容为准。大学毕业或学位论文,以及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不可作为申报论文。杜绝无实质性意义的虚假挂名,不得将无实质性应用价值的论文作为应用型人才职称评审的业绩成果。
对于已发表的论文、论著,在上传PDF文件时,须提供期刊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查询结果截图并与论文、论著的封面、目录、前言、有关编审人员的说明、文章全文或参与编写主要章节等扫描在一个文档中。
1.技术总结。至少提交1篇,技术总结应是申报人在任职期内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工程项目或技术改造等的技术工作,由本人独立撰写,技术总结应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等。为确保申报人参与项目的真实性,技术总结的项目须与“业绩材料”模块上传的一个项目(含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相关材料)一致。
2.论文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编著者,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以上。
(2)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在业界公认的高水平专业学术会议(论坛)上报告的本专业论文1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
(3)作为主要起草人,为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实例材料等2篇以上。
五、缴费流程
根据有关规定,申报评审材料终审通过后,系统将统一向申报人预留手机号发送缴费通知,须在3日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缴款流程详见:http://hrss.wuxi.gov.cn/uploadfiles/202209/23/2022092314385863081347.pdf
六、其他要求
(一)严格实行职称诚信承诺申报。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时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取消参评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评审通过后发现承诺不实的,按规定撤销职称,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所有材料须原件扫描上传。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对申报人提供的论文、技术总结、实例材料等文字资料将在中国知网上进行学术文献检测,检测结果将作为专家鉴定学术成果的重要依据。同时,要加大对已发表论文的核查力度,防止套刊、假刊、增刊、停刊等情况发生。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二)压实申报单位审核责任。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负责审核工作,审核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缴纳社保人员,主要审核申报人申报资格,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对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履行申报材料审核、推荐职责,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未按规定进行申报材料公示、对公示有异议或者投诉举报问题未及时调查核实;未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及时上报申报材料,以及其他违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根据属地管理和个人自愿原则,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有关代理服务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有关代理服务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七、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应按照属地管理和个人自愿原则,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相应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申报职称评审,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审委员会,不得多头报送。
(二)所有材料需扫描原件上传。因材料不完整、未签名、未盖章被退回的,须在5天内补齐相应材料并完成提交。逾期视作放弃申报资格。
(三)本评委会实行电子评审,申报人无需到现场确认,也无需提交纸质材料。评审通过后,申报人应下载并打印彩色《专业技术人员评审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证书,归入个人档案。
(四)咨询电话:0510-82825184。
无锡市人才服务中心
2026年5月20日
附件:填报指南
(一)职称申报基本信息
1.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应填写常用有效信息。
2.所属行政区划应选单位或者社保缴纳单位所在区。
3.现从事专业据实填写。
4.行政主管部门一般填“无”,有主管局审核权限的,据实填写。
5.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填写本专业累计年限。“申报评委会”按工作单位或参保单位所在市(区)选择,“申报类型”按实选“正常申报/破格申报/绿色通道”。
(二)学历学位信息
1.系统自动获取学历(学位)信息。
2.系统未自动获取的,手动填写高中以后全部学历信息,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无上述材料的上传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材料。
3.军队院校学历须上传《军队干部转业审批表》、《退出现役登记表》、《高考考生登记表》或招生计划等佐证材料。
(三)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
1.现职称仅填写并上传职称证书,无职称填“无”。
2.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均需上传;同时取得注册证书的,应同步上传。
(四)参加学术团体情况:按实填写。
(五)社会兼职情况:按实填写。
(六)奖惩情况
1.奖项主要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名称按“项目名称+奖项名称”填写,业绩模块同步上传项目佐证材料。
(七)工作经历
1.从首次参加工作起填写,单位用全称,社保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需上传有效佐证材料。劳务派遣人员需提供实际工作单位证明,代缴社保协议、派遣合同等。
2.最新一段工作经历截止日期为申报当日。
(八)继续教育情况
继续教育每门公共课程学时为32,学分可不填。
(九)学术成果信息
1.至少提供“1篇技术总结”+“1篇已发表论文(著作)/2篇未发表论文”。
2.技术总结标题按“项目名称+技术总结”填写,“成果类型”选重要技术报告,以word形式上传。
3.未发表论文须独著,发表论文一般要求第一作者撰写,非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建议上传。
4.已经发表的论文,除上传word版外,还需将该期刊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的查询结果截图,连同封面、目录、编审相关说明及文章全文等合并为一个PDF文档并提交。
(十)工作业绩
1.项目名称须与佐证材料一致。
2.本人作用按“参与/主持/独立承担”据实填写。
3.上传与申报人密切相关、内容详实且具说服力的过程性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件,外文材料需翻译成中文,以中文本为准。
(十一)工作总结
对任现职期间专业技术工作情况总结。一般应包括: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毕业学校、现专业技术资格、简历等)、开展工作情况、取得业绩、专业特长、今后努力方向等内容。
(十二)年度考核信息
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填写并上传近5年年度考核表;非事业单位人员无需填写。
(十三)发明专利
1.提供已取得的我国或外国的专利登记证书。
2.建议同步提供专利转让合同和专利受让单位的经济效益证明或税务证明等材料。
(十四)社保缴纳证明
工作经历与社保信息不匹配的,上传社保证明或个税证明。
(十五)单位公示及结果报告证明
1.核实人证件信息需完整填写。
2.单位同意申报证明中,考核结果、公示日期、核实人、日期等信息需填写完整,注意核实日期应晚于公示结束日。
3.个人承诺书完整填写姓名和日期。
(十六)破格申报材料
破格申报材料上传至此模块。
(十七)其他材料
无归类材料可上传至此模块。
操作提示:
1.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等待后续审核;暂存信息在“个人中心→我的办件”修改。“取消申请”即删除申报信息。
2.申报时间、提交时间、修改时间以本通知及省平台为准。
3.申报进度查询:登录“个人中心→我的办件→“待办事项”,查询申报信息、审核进度及审核意见。
4.职称证书及申报表打印:评审通过后,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在职称服务→个人服务→职称证书在线查询下载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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