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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太湖人才计划” 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的通知

时间:2025-08-27 16:21    来源: 中共无锡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8089/2025-00187
生成日期
2025-08-27
公开日期
2025-08-27
文件编号
锡人社发〔2025〕25号
发布机构
中共无锡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区委人才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开区党工委人才办、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市(县)区委人才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开区党工委人才办、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太湖人才计划”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锡人社发〔2024〕60号),现就申报2025年“太湖人才计划”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太湖人才计划”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申报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2024年及以后新来锡就业参保,在我市“465”现代产业集群等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在锡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个税。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且所学专业纳入《无锡市2024年度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或《无锡市2025年度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或为在校期间取得技师(二级)技能等级(国家职业资格)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以及取得高级技师(一级)及以上技能等级(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工作岗位符合《无锡市2024年度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或《无锡市2025年度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中岗位名称及任职要求。

  (三)年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达到30万元以上。

  二、认定机制

  “太湖人才计划”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评选采取积分认定制,认定为紧缺人才的,积分应不低于80分。

  (一)人才素质(占20%权重)。申请人学历为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分别积60、80、100分;拥有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技能等级(国家职业资格)的,分别积60、80分。上述积分就高不重复计算。

  (二)薪酬水平(占40%权重)。申请人在企业年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达30万元、45万元、60万元,分别积60、80、100分。

  (三)紧缺指数(占40%权重)。申请人所学专业列入《无锡市2024年度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或《无锡市2025年度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按照专业在当年度目录中紧缺程度“★、★★、★★★”,分别积60、80、100分;拥有技师(二级)及以上技能等级(国家职业资格),工作岗位符合《无锡市2024年度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或《无锡市2025年度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要求的,该项积80分。上述积分就高不重复计算。

  (四)加分项。拥有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的,分别加2分、4分、6分;获得县区级(含)以上人才荣誉称号的,每项加6分;主持承担省级以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每项加6分;拥有发明专利(排名第一)的每项加2分,拥有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软件著作权(排名第一)的每项加1分;于在锡高校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加2分。所有加分项每人累计不超过20分。

  三、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具体包括:

  (一)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护照;

  (二)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及技能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与当前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来锡前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参保记录等能证明本人具备五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材料(首个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应早于2020年8月);按目录中紧缺岗位申报的,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描述本人岗位名称、任职要求的工作证明;

  (四)年工资薪金收入凭证(原则上须在锡工作满一年,未满一年的按申请人所提供的工资薪金实际所得总额计算。入职满一年的,提供时间范围为2024年8月至2025年7月;入职不满一年的,提供时间范围为2025年7月往前至入职当月),包括:

  1.收入纳税明细(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查询“收入纳税明细”→选择纳税年度→选择“工资薪金”类别→点击查询,提供含每月收入和已申报税额的详细截图,并按时间顺序制作为一份PDF文档);

  2.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选择“纳税记录开具”→选择税款所属期起止年月→点击生成纳税记录,保存并按时间顺序制作为一份PDF文档)。

  (五)与加分项相关的个人资质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已授权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荣誉称号证书、基金项目立项证明等。

  四、工作程序

  (一)个人网上申报:9月1日~9月30日,申请人登录“无锡人才服务”微信小程序,在首页进入“政务服务”模块,选择“紧缺人才申报”,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电子档(扫描件)。

  (二)单位审核:9月1日~10月12日,申报人所在单位登录无锡人才工作网(https://www.wxrcgz.com),进入企业中心→选择“紧缺人才认定服务”,对本单位申请人员信息进行审核。

  (三)市(县)区初审:9月8日~10月20日,各市(县)区人社部门对照申报要求,对申请人填报信息及上传材料进行在线初审,主要审核申请人资质、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度以及材料与所填信息的匹配度,符合申报条件且材料齐备后方可通过初审。名单同步报市(县)区财政部门备案。

  (四)市主管部门审核确认:10月20日~11月9日,市人社部门在线复审,经审定的积分及认定等级信息推送至申请人确认。拟认定人员名单报市委人才办核准。

  (五)公示:经核准的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可通过“无锡人才服务”小程序查看认定结果。

  五、其他事项

  (一)经认定的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纳入“太湖人才计划”人才分类认定体系。积分100分以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认定为C3类人才;积分为90—99分(年龄不超过50周岁),认定为D1类人才;积分为80—89分(年龄不超过50周岁),认定为D2类人才。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一经认定,有效期为3年,任期内享受相应类别人才服务和支持。

  (二)已通过我市人才分类认定的,如申报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后经审定的人才类别层级发生变化,可根据个人意愿保留原有级别或按照新级别进行认定。

  (三)申报者所在企业负责认定人选后续管理工作。若存在弄虚作假、谎报资质及业绩成果等情形的,经查实,取消申报者认定资格和所在企业新增人才分类认定资格,追回相关待遇,按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六、联系方式

  人才分类认定:0510-85583658、85586987

  无锡市人才服务中心:0510-85216992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6711103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7986259

  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8772627

  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8708308

  惠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3892735

  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5860153

  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5210393、85225010

  经开区社会事业局:0510-80580168、85951925

  中共无锡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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