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华鑫等2人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07 16:4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经查,以下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在停止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法定情形发生后,仍领取失业保险待遇。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因无法送达《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现进行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以下人员在送达之日起30日内,将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退还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账户:户名:无锡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账号: 28710188000298500,开户行:江苏银行无锡梁溪支行,联系电话: 0510-85884754。领取人员: 王华鑫(见附件1),身份证号: 321***********0318,金额:2640元;牛建军(见附件2),身份证号:612***********0717,金额:1080元。
特此公告。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