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称申报文件

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5-27 16:12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锡财会〔2025〕9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 审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5〕31号,以下简称《通知》) 转发给你们,并明确如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申报要求

请申报人员认真阅读《江苏省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苏职称〔2021〕74号)文件,并对照《通知》附件1所列“申 报材料目录及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  )  审。按照“属地管理”要求,申报人员先将材料送 至所在市(县)、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初审(审核人员需 “申报材料目录”页右上角签字、盖章),初审后将申报材料 送至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部门审核并盖章。

    (  )  。申报人员先将材料送至无锡市财政局会计 (市民中心3号楼704室)复审(江阴市、宜兴市除外),  复审后将申报材料送至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 术人员管理处(市民中心4号楼109室)审核并盖章,而后方 可在申报系统内上传材料。复审时间:2025年6月3日9:00至6 30日17:00,逾期不补报。

(三)缴费。 申报材料待省级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缴 费,缴费截止时间:7月3日24:00前。逾期未缴费的视同放 弃申报。

二、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员需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 办法》(苏财规〔2018〕22号)文件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外,还 需完成人社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网址: http://hrss.wuxi.gov.cn/fzlm/zyjsryjxjy/index.shtml        82419275 82419376 )

(二)政策咨询电话

市级:81822333、81822359

江阴市:86861138、86815567

           宜兴市:87994941

梁溪区:82830347、85026219

惠山区:83595650

锡山区:88203851

新吴区:81890764

滨湖区:81178833

经开区:80580120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5〕31号).docx

 

 

无锡市财政局

2025年5月27日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 1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