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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江阴市工程技术 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5-22 16:43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澄人社20253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5年度无锡市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无锡市江阴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拟于11月举行职称评审活动。为了做好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本年度江阴市工程系列(交通工程、水利工程、数字经济工程、生物医药工程、纺织工程、质量工程、轻工工程、电力工程等除外)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江阴市从事工程系列中建设工程、石油化工、机械工程、冶金工程、生态环境的专业技术工作,拟申报评审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市缴纳社保或人事档案在澄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

二、申报流程及时间

(一)申报流程

申报人应实名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使用江苏智慧人社APP、电子社保卡、支付宝等扫码登录,也可用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个人账号,在“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中选择“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栏目,在“职称评审申报”中点击“申报”,按提示完成相应模块的信息填报和材料上传。申报材料请严格按照本通知附件《职称申报填报须知》的要求进行规范并上传提交,无需线下递交纸质材料。申报人请关注系统的审核进度,根据修改意见,在5天内完善或补齐材料并及时提交。网上审核终审通过且评前公示完毕,等待评委会专家集中评审。

职称电子证书集中制发后,评审通过人员登录系统下载《专业技术人员评审申报表》和电子证书,彩色打印评审申报表,并在“单位核实情况栏”处加盖申报时填写的当前工作单位的公章,“本人签字”处签名后放入个人档案保存。

(二)申报时间

网上首次申报时间:2025525日—725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三、申报政策说明

(一)专业技术人才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符合专业年限要求的,可直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以考代评”的职称除外)。

(二)具有职业资格的申报人或高技能人才,可参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内容,结合自身情况选择相应层级进行申报。

(三)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请登录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的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专栏(https://hrss.wuxi.gov.cn/ztzl/zyjsryfwzl/)继续教育模块,进行实名注册、登录、在线选课、学习及考试,合格后请下载电子版合格证,职称申报时上传到省平台。

(四)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412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5331日。

(五)专业技术人才因岗位发生变动需要跨系列转评职称的,转岗考核合格后可申报同级转评;转评满1年后申报高一级职称的,原专业工作年限可连续计算。

(六)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取得的外省、市人社部门或经授权的单位颁发的职称证书,在我市同级转评或申报高一级职称的,需提供配套的评审申报表或评审通过文件(申报表或文件二选一)即予认可。

(七)申报人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申报职称评审,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审委员会,不得多头报送。

(八)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按有关规定执行。援派期1年(含)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受援地取得的职称,相关信息由单位主管部门报无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技处备案。

四、其他要求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审核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核实人必须为本单位缴纳社保人员。对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履行申报材料审核、推荐职责,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未按规定进行申报材料公示、对公示有异议或者投诉举报问题未及时调查核实;未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及时上报申报材料,以及其他违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和个人自愿原则,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所在单位或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常住地居委会(村委会)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人员集中申报单位和有条件的单位,在省申报平台上申请单位职称申报审核账户,具体操作见《职称申报填报须知》。

为更好地贯彻“不唯论文”的评价方式,体现申报人员的实际专业技术水平,本评委会要求至少提交1篇技术总结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全面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中止申报并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对申报人员提供的技术总结报告、论文、实例材料等文字资料将在中国知网上进行学术文献检测,检测结果将作为专家鉴定学术成果的重要依据。加大对已发表论文的核查力度,防止套刊、假刊、增刊、停刊等情况发生。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往年评审未通过、2025年继续申报的人员,未新增或提升业绩材料和学术成果的,不予受理。

五、收费标准

申报评审收费按照省物价局规定执行。请申报人员关注网上审核情况,网上审核终审通过后,根据短信发送的缴款书号通过官方小程序,5天内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视作自愿放弃申报(因申报人个人原因无法通联的亦视作放弃申报)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086711103

 

附件:职称申报填报须知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521


附件

职称申报填报须知

 

请申报人员认真细致阅读以下内容,按要求进行填报。

一、总体说明

1.专业能力和业绩成果要求请对照江苏省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https://hrss.wuxi.gov.cn/ztzl/zyjsryfwzl/zgtj/index.shtml)。

2.所有材料须原件扫描(采集)上传。本系统中上传附件要求:照片为JPG,总结、报告、论文等为DOC(发表的另再传PDF),其它上传PDF格式的原件正视图,文件大小不超过系统要求。

3资历(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1231;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任期内)、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截止时间为2025331

4. 申报过程中的填报记录,点击首页面头像标识,在个人中心“待提交”处,点击“修改”继续申报或完善资料。

二、各模块说明

(一)基本信息

“所属行政区划”为工作单位所在区域,即“江阴市”;“初定或评审”项中选择“评审申报”;“行政主管部门”选“无”;申报类型选“正常申报”,若学历、资历不符合条件拟以破格条件申报的,可选“破格申报”,须同时在“破格申报材料”模块中上传对应的破格条件材料;“参加工作日期”为首次参加工作缴纳社保的时间;“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为实际从事申报专业工作的总年限。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现职称)、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时间两项为已取得的职称信息,若无职称则不填。

“申报评委会”选择“无锡市江阴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申报点名称”选择“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学历学位信息

1.国(境)外取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认定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取得的学历,如未能读取到学信网数据,请申报人自行提供有效证明,并将毕业证与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合并成一个PDF后上传。(电子注册备案表类请至少授权半年以上);如学历证书在学信网不可查验,应上传《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此表应从个人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军队院校学历,须提供上传相应的《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退出现役登记表》、《高考考生登记表》或招生计划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相关证明材料与毕业证做在一个PDF文档中。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参加职称评定时分别视同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2.如学历、学位证书遗失,可由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地提供个人档案中《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三)专业技术资格

1现专业技术资格情况

申报人填报已取得的职称信息。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取得的外地人社部门或经授权的单位颁发的职称证书,还须提供配套的评审申报表或评审通过文件(两者二选一);

2行业准入资格、职业资格情况和职业技能等级

业绩中申报人技术角色所必须具备的相应证书,需要在此填报。需确保证书可验证(有二维码等),否则需自行提供验证佐证材料。

申报人取得的如建造师、安全员、质检员、电工证等所有行业(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可在此项上传。没有则不填。

(四)奖惩情况

个人取得的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奖励证书。奖项信息要严格按照奖励证书及名称填写。如奖励中无个人名字,但确实为本人获得,请由所在单位进行证明,并在业绩中关联叙述、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否则视为无效。

(五)工作经历

从首次工作时开始记录至当前,起始时间须与个人基本信息中的“参加工作时间”对应一致。

工作经历按社保缴纳记录的时间和当时实际工作单位(全称,不能使用简称)填写,时间不能出现交叉。实际工作单位和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的须上传有效的佐证材料。劳务派遣(代理)人员须提供实际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和三方协议(实际工作单位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的代缴社保协议、申报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的合同)。外省市工作经历上传合同和社保记录有效佐证。本评委会确实无法判定申报人是否真实、实际在我市工作的,如只提交该期间劳动合同,我办确实无法判定该期间真实劳动关系的,一般不予采信,或由申报人补充直接证据材料。

最后结束日期填写申报时日期。“主要从事技术工作”栏不能填无,请按从事的专业事实填写。若某阶段未工作,请如实填写,可注明待业,不要跳过。

(六)继续教育情况

在无锡市人社局官网“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专栏”— “继续教育平台”中学习,进行实名注册、登录、在线选课、学习及考试,合格后请下载电子版合格证,上传至该栏目。(https://hrss.wuxi.gov.cn/ztzl/zyjsryfwzl/index.shtml)根据锡人社发〔201827号文件精神,2018年起,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完成一门公共科目的培训考核。

(七)学术成果信息

技术总结报告或其他论文论著上传此栏目,至少提交一篇技术总结,不提交视为放弃申报。

技术总结应是申报人员在任职期内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工程项目或技术改造等的技术工作,由本人独立撰写为确保申报人员参与项目的真实性,技术总结的项目须合已提交的业绩中的某一项展开,命名为《关于“XXX(此处为选择的业绩名称)的技术总结》(不少于3000字)。技术总结应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等,注意并非业绩材料的文字化转述技术总结不应脱离业绩泛泛而谈,勿与个人工作总结混淆。文本要具有基本的规范模式,上传可编辑文档,不得将文章以图片格式上传。

无需提供论文,若还提交其他论文论著的,内容须与申报专业一致。一般要求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撰写。成果未公开发表的,请在信息采集栏目中选择未发表,注明撰写日期(注意时限要求),上传可编辑文档和PDF文件,不得将文章以图片格式上传。若提交已公开发表的成果,按项目认真填写刊物信息后,先上传可编辑文档,再上传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请标注本人姓名)、正文原件等清晰PDF格式文件(需扫描在一个文件中)。论著的正文部分只要前二、三页(合著者需附相关证明)。因正规专业期刊应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备案登记,在上传PDF文件时,须提供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查询结果截图并与论文、论著的封面、目录、前言、有关编审人员的说明、论文全文或参与编写论著的主要章节等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若是外文撰写或发表的,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专家审核时以中文内容为准。无实质性应用价值的论文不采用。

大学毕业或学位论文,以及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不可作为此栏目成果使用。

(八)工作业绩(请高度重视此模块填报)

业绩的选择须与申报专业一致,数量请根据各申报专业资格条件,结合个人情况自行决定。业绩信息栏目中内容应填尽填,不要遗漏、错填。注意业绩的时限要求(见前总体说明)。

提交的业绩信息和材料,应由业绩单位具有核实能力的人进行全面审核,确保属实。单位同意申报时应对审核情况严格把关。

对退回的业绩材料进行实质性修改,需新建业绩,而不可对已经置为无效的业绩进行修改操作。

1样式要求。业绩证明材料无固定模板,但须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1)所有材料须是原件原色扫描上传,黑白复印件一般视为无效。材料必须能直接证明业绩与本人相关,无关或重复性材料不需上传。过大材料请认真遴选,不要通篇上传。外文材料须提供中文翻译,以中文材料为准。

2业绩的本人作用应实事求是、不要夸大或不实,并须通过业绩材料进行全面充分的佐证。业绩项目(工作)必须是申报人实质参与,无过程性材料充分佐证的不要提交,否则一律按无效业绩处理。

3)材料中涉及自己姓名处,务必用颜色笔下划线明显标记,不可在姓名上直接涂抹或用方框、颜色块覆盖,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材料。页数较多时可靠前放置或注明所在页码。

2内容要求。业绩材料须逻辑完整、专业客观、清晰简明,重在体现申报人在参与业绩中的实际技术角色、专业技术作用和实质参与过程,直接反映申报人的专业能力水平。根据各专业特点和申报人技术角色,满足以下要点:

1)个人所承担项目(课题、工作)的真实性、规模、重要性等,以及在其中担任的角色、所起的作用,必须附中标通知书、正式合同(协议)、项目设计方案、项目企划书、任命权威文件(任命信息)、备案信息等材料;专业实施过程的相关文件、资料、报告、文书、权威记录;项目(课题)的阶段性报告、鉴定报告、验收单、竣工报告等;工程(项目)取得效益、效果、荣誉的权威文件;有关解决较为复杂的技术问题,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或新材料,开展各类技术难题攻关的成果性证明材料;有关取得效益的资料性证明(如节约成本、获得经济效益、缩短工期等);有关提出合理化建议、采取某些措施,从而确保质量完成的验证性证明材料等;对科研立项课题,应提交立项申请表、阶段性进行情况报告书(含主管部门组织的3位以上同行专家的审查和鉴定意见);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证书以及专利实施单位有关实际运用和经济效益的过程性、权威性证明材料等。相关奖励荣誉在奖励情况模块中填报完整,在此模块中只提供获奖情况的切实证明材料,集体成果或荣誉必须由单位出具证明,并注明本人的作用、排名。学术技术表彰必须提供相关文件或聘书(在有效期内);学术交流必须提交会议级别、获奖情况等相关证明;制作标准须是已正式颁布,且需证明已得到实施和运用,并提交能证明作者身份及工作内容的有关材料。

以上如仅有个人或单位的单一证明一般无效。

2项目主持、独立承担或参与人员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其参与周期和专业角色的过程性材料,尤其是项目主持(负责)、独立承担,以及全过程管理者。对于一些有任职条件的角色,如建设专业的项目经理等,须同时佐证申报人具有相应任职资格(资质),否则视为不完全材料或无效业绩。建设专业施工项目具有备案资格人员应提交备案材料。

3)设计图纸须附图签(需审签过),表明项目名称、规模、日期以及申报者在该项目中的作用、地位等。图纸内容可适量,重在展示专业技术特点及能力水平。不能以单一设计图纸作为业绩证明,须以相应材料佐证项目真实性、参与性和完成度。

若业绩项目涉及单位(或其他信息)与专业经历(社保信息)不符的,一般作无效处理。如有特殊情况的,由申报人自行充分佐证,但仍无法确认属实的,视为无效业绩。

涉及多方单位的业绩,可由原业绩产生单位协助核实并出具证明。(附件《工作业绩核实证明》供参考

若申报人的业绩项目(工作)无法证明在本年度申报业绩有效期内完成,视作无效业绩。

如申报人涉嫌虚构项目或本人参与情况,以及业绩材料造假等行为,将中止申报,并根据认定情况按照规定作出处理。

(九)工作总结

本模块上传申报人任职以来的工作总结,主要包括专业技术能力、工作成绩及履行职责等方面,业绩内容要在此栏目中进行简要概括和体现(注意:不是个人年度总结,不写与申报专业无关内容,不少于800字)。

(十)年度考核

本模块对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自动获取,若获取不到的请联系单位人事系统管理人员完善人事系统中个人信息或上传任期内所有年度的考核表。企业及其他身份人员可不填。

(十一)发明专利

请上传已取得正式授权的专利证书(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证书须有本人名字,专利信息请按专利证书上的信息填写。无专利证书原件请附专利信息查询官网的截图和网址信息(供审核校验)等。专利需与申报专业、实际工作相关并运用,并提供专利转让合同和专利受让单位的经济效益证明等材料。只上传专利证书而无相应业绩材料佐证的,评审时对此专利不做评价。

(十二)单位同意申报证明

本模块系统里需完整填写核实人姓名、联系方式、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公示时间等信息。附件上传《单位同意申报证明》及本人亲笔手写签名的《个人承诺书》。《单位同意申报证明》中的填写说明如下:

1已填报内容在表中自动生成,请勿手动更改和添加;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应由申报单位按实际考核结果填写;

3所在单位须严格履行公示程序,填写公示时间,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完成次日之后且无异议,单位方可加盖单位公章、核实人签字并签署日期(由核实人亲笔手写),不可公示结束日期当日或之前出具其余见通知正文中其他要求

(十三)破格申报材料

本模块是针对不符合学历、资历要求,但具备《资格条件》中破格条件,须填写并上传相应材料。若无勿填。

(十四)单位审核账户

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点击单位办事-人才人事-职称材料审核-职称评审材料审核,配置为线上审核,主要对本单位职称申报秩序和申报情况进行监督把关。若单位无账号,请先在单位登录界面进行注册。

 

附件

工作业绩核实证明

 

现证实:***申报人姓名)曾在(*******单位)工作。(**月—**月)期间作为(项目主持、独立承担、参与)(*******业绩名称、项目、课题),主要从事(*********技术工作),取得了(*******作用、效果、经济效益等)。

后附业绩材料均是原件原色扫描,内容真实。

 

核实人信息

姓名:                   单位职务:

                         联系电话:

 

核实人(签字):                单位(盖章):

 

                                    2025年  月  日

重要说明:

1、原则上由业绩产生单位核实。核实人需为具有相应业绩核实能力的人,应尽到核实责任,并对核实结果负责。

2、多项业绩为同一单位的,可合并出具一份证明,将该证明置于业绩材料首页。

3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履行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审核责任。出具虚假证明,视情况对单位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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