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百企万人“技能夜校” 系列培训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1 15:1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各相关单位:
为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深入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适应新产业、新技术发展需要,精准聚焦劳动者能力素养提升需求,推动我市培训资源下沉、形式创新、内容更新,全力打造“全时段、家门口、菜单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新模式,促进劳动者就业创业成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计划于2025年组织开展百企万人“技能夜校”系列培训活动(以下简称“技能夜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与定位
“技能夜校”项目以促进职工赋能提升、助力青年就业创业为目标,推动我市技职院校、职业培训机构、龙头企业、行业组织等校(企)内课程资源向校外延伸,项目计划推动100家培训机构(含企业、技职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行业组织、实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带动10000名企业职工以及青年为主的各类就业重点群体,利用晚上或碎片化时间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实现技能提升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不断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助力劳动者就业创业增收。
二、实施主体
“技能夜校”项目依托本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职业技能培训资质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等,或具备承担相应培训任务的理论和实操课培训师资、设施设备及场地资源等培训条件的企业培训中心、规模企业、行业协会、公共实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等主体实施。要求“技能夜校”项目实施主体在培训领域信誉良好且近三年无培训违法违规记录。
三、培训对象
“技能夜校”项目培训对象为有就业需求和培训意愿的本市各类劳动者:(一)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三)其他各类有志于提升技能、就业创业的市民。其中,重点面向企业在岗职工、未就业青年群体和高校毕业生。
四、征集要求
(一)强调市场需求。“技能夜校”项目应在申报前充分做好社会需求调研,精准对接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新兴职业及热门就业领域需求,通过开展调查问卷、上门调研走访、市区上下联动等形式,广泛征求企业职工、青年群体等重点人群培训需求以及企事业用工单位的岗位需求,丰富课程内容,拓宽新工种、新技术培训力度,提升“技能夜校”培训课程的多样性、适配性、便利性,为劳动者技能提升提供更多优质选择。
(二)突出新颖性和实用性。按照高水平、小规模和重特色的要求,培训项目课程设置要体现创新性、独特性、标志性。各培训机构要充分挖掘专业特色,精心设计培训项目和课程,相关课程可涵盖数字技能、生产制造、生活服务等多个领域,具体分为就业技能、职场技能、生活技能、地方特色技能、高校毕业生“强技行动”、技能大师课等6个类别。
(三)个性化设定培训大纲。“技能夜校”项目按照“用什么、学什么”的原则确定教学内容和课时,培训实施主体可结合岗位技能需求与技能评价需要自主设定技能培训大纲,分理论、实操两大类课程。其中,非补贴性社会化培训项目课时一般不低于16课时(推广普及新技能的课程除外);纳入《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目录》的培训项目,按照初级工培训不低于40课时、中级工和高级工及以上培训不低于56课时的最低课时标准执行。根据各培训机构课程设置和教学条件,授课采取单独编班,上课时间主要安排在工作日晚上或非工作日时间。
(四)按类别明确收费标准。对有明确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项目,要严格按标准收费。没有明确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项目,各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应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培养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监督。满足相应基本条件且承诺给予“技能夜校”学员费用折扣(含其他形式优惠)或有明确第三方资金支持的免费培训项目,将优先纳入“技能夜校”项目。属政府整建制购买服务的补贴性培训项目,不得向参训对象收费。
五、培训方式
按照“群众点单﹣政府制单﹣夜校(机构)接单”的服务模式,支持各市(县)、区因地制宜推出独具特色的技能培训项目,围绕“管用、够用、有用、好用”,打造更多理论与实践相融合的精品培训项目(课程),促进“政府育才提效、夜校(机构)培训提质、群众强技提薪”。具备评价条件的,劳动者可通过“技能夜校”项目衔接技能等级评价服务;通过技能评价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符合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条件的,可按规定申领职业培训补贴。
六、征集流程
(一)项目申报。有意向开设“技能夜校”项目的企业、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行业组织、公共实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将《无锡市“技能夜校”系列培训项目征集申报表》(见附件1)及培训项目(课程)简介,报送所在地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2)审核汇总后,提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发布。联系人:王炜、许威,电话:81822589、81822509,电子邮箱:36046645@qq.com。
(二)项目确定及发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择优遴选、分批次发布无锡市百企万人“技能夜校”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名录,并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无锡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布。劳动者可结合自身兴趣爱好、培训需求、考证意愿等自行选择。其中,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并公布的高校毕业生“强技行动”培训项目、“无锡工匠”系列技能大师课,可直接纳入“技能夜校”项目,无须重复申报。
七、管理要求
(一)提升培训质量。鼓励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等载体扩大培训供给,通过完善课程体系、创新教学方式、健全办学机制,提升“技能夜校”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夜校发展与青年需求同频共振。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技能夜校”培训机构应结合实际需求,积极引导参加“技能夜校”的劳动者或青年大学生衔接培训增值服务,主动为其提供职业技能评价、补贴申领指导、就业岗位推介等增值服务。
(二)注重强化管理。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服务中心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统筹协调下,负责“技能夜校”项目的组织协调、指导、宣传和管理工作。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指导属地培训机构申报开班的同时,要加大监管力度,培训项目(课程)涉及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应与办学许可证内容相匹配,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扎实做好相关工作。各培训机构对外公布的课程信息应确保真实有效,防止出现违规收费、培训质量不佳等投诉。
附件:1.无锡市“技能夜校”系列培训项目征集申报表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