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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3近期热点问题(2025年2月)

发布时间:2025-02-28 12:06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1、今年大年夜加班了,是否可以调休?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农历除夕为法定休假日,单位安排加班,应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工资。不可用调休。

 

  2、入职一个月内,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不愿意签劳动合同,单位该如何处理?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3、请问失业金申请的渠道有哪些?

  答:(1)个人注册、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点击“个人办事”-“社会保险”-“失业保险服务”-“失业保险金申领”中申报;

  下载注册“江苏智慧人社”APP-“服务”-“社会保险”-失业保险金申领”中申报;

  本人带身份证、社保卡到街道人社服务窗口或者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4、试用期可以单独设立吗?

  答:试用期限是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约定的,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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