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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优秀青年人才来锡租房补贴申领的通知

时间:2024-10-15 13:45    来源: 中共无锡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无锡市财政局、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8089/2024-00196
发文日期
2024-10-15
公开日期
2024-10-15
文件编号
锡人社发〔2024〕62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中共无锡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无锡市财政局、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经费,资金,社会保障,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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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2024年度优秀青年人才来锡租房补贴申领的通知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区委人才办,各区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开区党工委人才办、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更大力度支持优秀青年人才来锡发展的十项措施》(锡人才办〔2024〕3号)文件精神,现将优秀青年人才来锡工作租房补贴申领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24年9月1日后新来锡就业参保的以下人才: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其中本科、硕士人才本人所学专业须进入《无锡市2024年度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

  在校期间获得技师(二级)技能等级(国家职业资格)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获得高级技师(一级)及以上技能等级(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均须从事紧缺岗位工种。

  二、补贴条件

  补贴对象毕业后5年内新来无锡市区工作(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在锡科研院所全职工作),完成“太湖人才计划”人才分类认定,在市区范围内自费租房并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补贴对象不包括机关、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编外)。

  三、补贴标准

  本科(技师)1万元/年、硕士(高级技师及以上)1.5万元/年、博士3万元/年,累计支持最长两年。

  四、申领材料

  (一)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如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上未明确所学专业或所学专业无法与《无锡市2024年度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中所列专业精准匹配,则须补充提供所学专业佐证材料(本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介绍及翻译件,国内相关高校目标专业的培养及课程情况);

  (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及技能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四)本人亲笔签名的《优秀青年人才补贴申领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五、申领流程

  (一)完成人才分类认定。申请人搜索关注“无锡人才”微信公众号—无比爱才—分类认定/人才服务—申请认定,或登录“无锡人才工作网”(https://www.wxrcgz.com)—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认定,填写并提交申请。

  (二)申请并激活太湖人才卡。完成人才分类认定后,申请人进入“无锡人才”微信公众号—无比爱才—人才服务—太湖人才卡,选择申请激活太湖人才卡。

  (三)补贴申请。申请人进入“无锡人才”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无锡人才工作网”(https://www.wxrcgz.com),个人用户登录—人才服务(一站式服务—人才全链服务)—人才补贴—青年人才租房补贴,进入相应补贴申领模块提交材料进行申请。

  (四)单位复核。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登录“无锡人才工作网”(https://www.wxrcgz.com),企业用户登录—企业用户中心—青年人才租房补贴服务,进入相应补贴审核模块进行申请材料复核。

  (五)参保地街道(镇)相关职能部门在受理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符合条件初审通过,上报区人社部门审核。

  (六)参保所在区人社部门在次月前10个工作日内负责完成复审,审核通过的名单报区财政,同步在区人社部门网站上公示7个自然日,无异议的纳入补贴拟发放名单。

  (七)申请人所在单位确认补贴发放名单和金额。

  六、补贴拨付

  租房补贴按月审核、按季发放,参保所在区人社部门在下一季度提出用款申请,经区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照规定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太湖人才卡账户。

  七、其他事项

  (一)2024年9月1日前来锡就业参保的,符合《无锡市区大学生租房补贴、购房补贴、一次性生活补贴申领审核办法》(锡人社发〔2023〕39号)规定条件的,请继续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网站,定位无锡,进入“单位办事”—“人才人事”—“人才工程”系统完成补贴申领。

  (二)租房补贴须在毕业5年内提出申请,并在初次申领3年内领取完毕,逾期不再受理。

  (三)补贴条件中“新来我市市区就业”指在此之前在我市市区无就业参保记录。

  (四)申请人如已申领购房补贴、市级其他安居补贴,则不再享受租房补贴政策。租住直系亲属房产的,不纳入租房补贴申领范围。就读相应学历期间缴纳社保者不符合申领条件,因在校参军缴纳社保或在锡短暂缴纳社保(6个月以内)的除外。

  (五)申领租房补贴,申请人须为社保正常缴费状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处于有效期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在“无锡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http://rent.pub.wxhouse.com登记备案生成。

  (六)我市公开选调的海内外优秀青年人才,统一按《无锡市选调人才住房补贴申领办法》予以补贴支持,不再享受本通知相应政策。不符合《无锡市选调人才住房补贴申领办法》的人员如符合本通知条件,可按本通知规定申领补贴。

  (七)本通知自2024年9月1日起执行,来锡新增参保满一个月的即可按本通知申领。

  八、联系方式

  (一)相关业务办理咨询电话:

  人才分类认定:0510-85583658、85586987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0510-82719061

  租房补贴审核咨询电话:

  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5738633

  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8708308

  惠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3892735

  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5860153

  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5225010、85226526

  经开区社会事业局:0510-80580168、85951925

  市人才服务中心:0510-82411319

  附件:《优秀青年人才补贴申领诚信承诺书》                

  中共无锡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无锡市财政局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4日

      《关于更大力度支持优秀青年人才来锡发展的十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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