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生活补贴申报流程
发布时间:2024-08-19 14:2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补贴对象:
全球高校排名前100强或所学学科排名前20强(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的应届毕业生。
补贴条件:
补贴对象毕业后由在锡各类用人主体(不含实施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引进、在本市市区就业并在本市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
补贴标准:
学士1万元,硕士2万元,博士3万元。
需上传的申请材料:
1.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大学生补贴申领诚信承诺书》。
咨询电话: 梁溪区:85738633,锡山区:88708308,惠山区:83892735,滨湖区:85860153,新吴区:85210393, 经开区:80580168,市人才服务中心:82411319,0510-12333
注意事项:
(一)本办法中提及的社保缴费,均应由所在单位缴纳在本市市区,本市市区指梁溪区、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新吴区、经济开发区;申请人申领补贴时相应学历在读期间缴纳社保者不予支持,因在校参军缴纳社保的除外。
(二)本办法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毕业证书载明的发证日期至申报日之间的时长不超过2年的毕业生,含海外留学和港澳台毕业生。租房补贴须在初次申领4年内领取完毕,逾期不再发放。
(三)全球排名前100强或所学学科排名20强高校名单以大学生毕业年度QS及THE发布的榜单为准。
(四)国(境)外毕业生除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五)补贴对象申请补贴须同时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大学生补贴申领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