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6-03 10:48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锡教人师发〔2024〕9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推进我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4〕11号)精神,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锡人社职〔2024〕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全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级职称评审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职称〔2022〕23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在职称评价中进一步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不良倾向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15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基层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52号,以下简称152号文)等文件精神,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丰富评价方式,引导全市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不断提升教书育人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创新评价机制激发活力。着力完善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形成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学段各类教师的评价机制。取消申报人员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和所教学科一致的要求(教师资格证任教学段不低于职称申报学段,幼儿园教师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中小学教师获得规定学历或转评满1年后申报高一级职称的,原任职年限和相关业绩可连续计算。教师接受继续教育提升专业能力情况列为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之一。认真总结推广同行专家评审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社会和业内认可的实现形式,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杜绝简单用学生升学率、考试成绩及其他不合理限制条件评价教师。注重参考申报人员工作单位考核推荐意见,增加评审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的申报和评审,须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数额内进行,逐步用足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贯通使用中级和初级教师岗位。推动区域内高级教师岗位统筹调配,在不超过省控线的情况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统筹不超过5%的高级岗位用于解决岗位特别紧缺学校和交流轮岗教师晋升以及高层次人才引进。
(二)坚持师德评价第一标准。职称评审工作要引导广大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努力提高师德修养和教书育人水平。把结对帮扶学习困难学生、促进学生转化提升等情况作为评价教师的重要内容。强化品德评价正向激励作用,加强个人品德、职业道德、从业操守等方面的考核评价。师德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在职称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申报人存在道德失范或严重失信等行为的,一经查实,撤销职称申报资格。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近三年内有违规违法办学行为并被县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查处且通报批评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等不得推荐评审。各地、各单位要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提交有关人员师德师风情况书面说明,具体要求见附件5。
(三)突出教育教学实绩与成果贡献。把教学情况考察和教学能力考核作为教师评审、推荐的必要内容。高级职称申报人员须提供经学校公示并盖章的近五年教师任课一览表(含学科、姓名、班级数、周课时数)或年级总课表(个人信息加粗或标红)。打破“四唯”束缚,不把论文、课题、奖项、荣誉称号等作为职称晋升的限制性条件,体现先进教学理念和新课程标准且在工作中得到落实、业内专家评价有效的原创性研究报告、优秀教学设计(案例)、课堂教学实录、校本教研成果等可以替代论文,重点考察教科研成果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实际应用和推广价值。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须提交一学年的教育教学活动方案;从事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的教师,须提交一学年康复训练方案及训练记录;从事巡回指导等工作的教师,须提交开展教育咨询、送教上门、指导随班就读等工作一学年的材料。兼任学校管理工作的教师、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研训员、电教员等申报教师高级职称,须符合现行资格条件明确的业绩要求并提供真实有据、经学校(单位)公示和盖章的佐证材料。研训员和“双肩挑”人员须提供近三年听课记录原件(含听课时间、班级、执教老师、听课内容)或承担教师培训项目汇总表(含培训时间、对象、课时、培训内容)。研训员对学科教学改革与建设、教师培养工作业绩突出的,在学校工作累计年限可放宽到5年。
(四)坚持服务一线和振兴乡村。对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和近五年教学工作量多的教师以及在参加课后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把长期扎根乡村学校、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关爱留守儿童实绩、近五年教学工作量以及到城区学校学习交流等纳入乡村教师评价的重要指标,优先推荐工作年限长、业绩突出的乡村教师。对特教教师在公开课(评优课)层次、论文等方面适当放宽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晋升高级及以上职称应有2年以上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可放宽),其中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还须具备自2018年起由所属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轮岗交流经历。对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参与轮岗交流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因组织安排的援藏援疆援青教师,援派期间可选择在派出地或者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援派期1年(含)以上的教师在受援地取得的职称,援派期满回到派出地继续有效。援派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返回后由派出单位直接聘用,没有相应岗位空缺的,可超岗位聘用。对在普通高中学科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指导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其中对于辅导学生获得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成绩的学科教练,根据实际辅导时间,在中、高级职称评审时视同相应时长的班主任任职资历(每位获奖学生限一位指导教师可认定班主任任职资历)。
(五)发挥职称评价积极导向作用。职称评审工作要引领教师队伍建设持续健康发展。高级职称推荐人选在工作中应率先垂范,发挥好“传帮带”的作用。任现职以来担任过青年教师和师范实习生指导教师、名师工作站(室)及培育站领衔人、师范教育课程兼职教师、教育硕士生指导教师、省级培训(含空中课堂)授课教师等,或参与“四有”好教师团队、“双师型”教师团队建设并做出较大贡献、发挥示范作用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对积极参与省市教育行政部门重要文件起草、重要标准制定(修订)等工作并做出实质贡献的,对学生成长、学科建设和学校(单位)、区域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申报对象
1、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的对象:全市各类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其他教育机构(教科研训机构、教育信息化机构、少年宫等)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
2、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的对象:全市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职业教育中心)、成人教育中心等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以及附设职业班的普通中学中,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和在各级中等职业教育研究室专职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和研训员。
3、落实乡村教师“三定向”政策,实行非乡村教师、乡村教师分类申报。列入各市(县)、区教育局会同本级人力资源部门根据“三定向”政策适用范围制定的乡村学校清单目录内的教师,可选择非乡村教师、乡村教师任一类别进行申报,其中乡村教师可选择按照非定向评价标准或定向评价标准申报,如选择按照非定向评价标准申报,评审通过后,由乡村学校教师岗位流动到非乡村教师岗位,评聘不满5年的,应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评聘;如选择按照定向评价标准申报,评审通过后,由乡村教师岗位流动到非乡村教师岗位,应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评聘。评审结果公布区分非乡村教师职称、乡村教师职称、乡村定向教师职称,并在职称证书上作分类标注。
四、报评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资格条件》的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经工作单位同意后,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人员应实名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s://www.jssrcfwypt.org.cn/)职称专栏,于6月5日- 6月30 日进行网上申报,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并上传本人亲笔签名的《个人承诺书》。所有材料须原件扫描上传。
中小学一级教师评审实行电子化评审,申报人员实行承诺制,不必递交纸质材料(另有规定除外)。中小学高级职称、中等职业学校中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在审核通过后需通过系统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正反打印),并整理纸质申报材料上报所在单位。
(二)学校(单位)推荐。通过公开述职、成果展示、民主测评、组织推荐等程序开展推荐工作。公开述职和教师测评相结合进行,参加人数不少于学校或单位教师总数的70%。学生测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两个班的学生。教科研训等人员面向指导服务对象开展测评,人数不少于30人,测评时申报人员和直系亲属回避。学校(单位)应组织专人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有误或缺失的须及时通知申报人员纠正或补充,材料审核不通过的应告知原因。主要业绩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按规定公开投诉电话。在公示日期结束无异议后,再出具单位同意证明 ,在单位同意证明下附审核人身份证的正面照,并随申报材料一并上报。申报人员必须提供对其近三年所任教班级学生(每学年不少于一个班)的满意度测评结果,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小学1-2年级可以家长满意度调查结果替代。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作出鉴定意见,未作出鉴定意见的材料不得上报。
(三)资格审查。各级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核实。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告知申报人。各地应按照要求将中小学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材料盖章后于7月10日之前报送无锡市教师发展学院(无锡经济开发区周新中路92号)。
对提交评委会评审人员的基本信息在教育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评审公布。各评审委员会对照相应的资格条件、通过教学能力考核、审阅申报材料、同行专家评议等方式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省、市职称主管部门,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教育部门网站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投诉、举报并经查实的,一律取消资格并按规定处理。
五、有关要求
(一)规范评审办法程序。职称评审工作是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领域。各设区市要不断完善职称评审办法,规范评审程序,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广泛宣传解读政策文件,让全体教师了解职称评审的标准和要求,向内对标找差,明确努力方向,向外参与监督,积极合理建议。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把好申报对象关,确保评审之前文件公开、条件公开,各环节预留充足时间;评审过程科学有序、公平公正;评审结果及时公开、令人信服。积极化解评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认真及时核查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
(二)加强材料审核把关。实行职称申报资格审核实名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学历资历、业绩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或隐瞒,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申报单位应严格对照职称申报政策条件、时间节点要求等认真开展资格审核工作,确保申报材料填写规范、信息完整、数据准确、内容真实。因申报材料信息疏漏、错误等问题影响到参加评审的,由申报人员和申报单位自行负责,各地统一在线提交后不再接受个人或学校(单位)补充材料,逾期未报的视同放弃本次评审。
(三)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建立健全诚信制度。凡在职称评聘工作中发现师德师风、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问题,按照《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处分处理,取消职称评审相关资格后,从次年开始两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已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予以撤销;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失信行为记入全省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并报送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为 3 年。酌情追究申报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执行过程中如有情况,请及时与无锡市教育局职称工作办公室联系。
附件:1.2024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政策说明
2.无锡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要求
3. 2024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政策说明
4. 无锡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5.无锡市教师职称申报人员师德师风情况说明
无锡市教育局
2024年6月3日
附件1
2024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
评审工作有关政策说明
一、年限计算及材料截止时间
申报人员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有效学历、论文材料和表彰奖励等业绩成果,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现职称申报业绩成果截止时间之后取得的相关业绩成果可记入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时的业绩成果。
二、各地各校要根据《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4号)、《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5号)、《关于印发开展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实施意见的通知》(锡人社发[2022]11号)、《关于做好全市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意见》(锡人社发〔2017〕235号)开展推荐工作,补充要求说明如下。
(一)学历、资历要求
1.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1)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受聘二级教师5年以上。
(2)具有本科学历,受聘二级教师4年以上。
(3)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2年以上。
2.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受聘一级教师5年以上。
(2)具有博士学位,受聘一级教师2年以上。
3.其他要求
(1)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的高中非乡村教师原则上须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方可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如不符合上述学历(或学位)要求,须为在读硕士研究生一年以上,或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无锡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无锡市教学能手、无锡市班主任工作能手、无锡市赛课一等奖、无锡市基本功大赛特等奖、无锡市教师技能大赛特等奖等,下同)。
(2)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的高中非乡村教师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必须取得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的初中非乡村教师和35周岁(含)以下的高中乡村教师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原则上须为在读硕士研究生,或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50周岁以下的中小学教师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
(二)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以来,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无锡市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要求,结合所从事的教学和教科研工作需要,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年均继续教育学时符合要求。
2018年起,申报人员每年须完成1个公共科目学习并考核合格。(登录无锡市人社局官网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专栏(网址:http://hrss.wuxi.gov.cn/ztzl/zyjsryfwzl/index.shtml),点击“继续教育”报名学习)。考试合格后下载电子版合格证书,职称申报时上传到省平台。
(三)教科研要求
申报高级教师职称,须提供有一定质量的联系教育教学实际的论文3篇(研训员提供5篇),内容原则上要与申报学科相同。申报一级教师职称,须提供论文2篇(研训员提供3篇),内容原则上要与申报学科相同。申报二级教师职称,须提供论文1篇。省、市教育学会等评奖论文在职称材料中不超过1篇,同年获奖的论文按获奖级别最高的等级计算。
为提高论文查重的准确性,申报人员应如实填写发表或撰写日期,对于已经发表的论文,必须填写首次对外发布(含网上发布)的日期。
发表论文需提供期刊和知网等查询证明。
(四)能力测试
申报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者,原则上须参加由所属职称行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资格考试、能力测试等评价考核。凡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者,均须按照要求参加由无锡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环节,具体要求另行通知。45周岁(含)以下教师申报高级职称必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笔试成绩两年有效,面试成绩当年有效。45周岁以上教师申报高级职称必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笔试不作统一要求。各级组织安排的支教教师如支教期间申请参加我市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笔试和面试均不作硬性要求。
(五)引进或调入人员的评审
已具备非中小学(幼儿园)系列同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在中小学、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一年以上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经考核已具备同级别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可转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附件2
无锡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要求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通过申报系统下载打印,高级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并装订),学校和有关部门应逐页审核,并由审核人签字、盖章。
二、评审一览表(高级一式二十二份)
三、师德师风情况说明(不装订)
四、破格申报表(不装订)
五、乡村教师申报职称申请表(不装订)
六、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表(不装订)
七、材料袋中装订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序: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公办学校教师须定期注册合格)、普通话证书、任职资格证书、首次聘任专业技术资格的聘书(或聘用合同)复印件;
引进或调入人员在我市同级转评或申报高一级职称的,需提供配套的评审申报表或评审通过文件(申报表或文件二选一)
2、继续教育材料
(1)“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学时认定和管理系统”打印的近五年“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2)各类县(市)级以上专项培训合格证书(任现职以来,限提供5份,专项培训合格证书指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训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工作专题培训)。
3、荣誉证书
(1)个人荣誉证书:个人综合荣誉和专业荣誉(从教以来,限提供5份,任职前最多提供1份);
(2)本人及所带班级、团队及其他管理工作所获荣誉或奖励(从教以来,限提供5份,任职前最多提供1份);
(3)本人参加业务比赛所获奖励(教学基本功、评优课等比赛,不含论文评比,任现职以来,限5份);
(4)本人指导学生参加县(区)级以上比赛所获奖励(任现职以来,限5份)。
4、工作量材料
(1)任教以来班主任、中层干部等任职材料;音乐、体育、美术等社团、兴趣小组活动等相关材料(聘书、提供近期一学年社团工作计划、活动记录、参加人员名单及取得的成效);
(2) 课时证明(任现职以来,须经学校公示的课务安排表);
(3)毕业班、循环教学材料;
(4)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近五年听课情况汇总表(研训员和“双肩挑”人员须提供近三年听课记录原件(含听课时间、班级、执教老师、听课内容)或承担教师培训项目汇总表(含培训时间、对象、课时、培训内容));
(5)课后服务安排表。
5、公开课、观摩课、讲座
(1)公开课、观摩课、讲座:任现职以来,研训员限提供15份,其他人员限提供5份
公开课、观摩课以学校公开课安排表为准,讲座以邀请函为准,按省级、市级、县区级、校际、校级排序
6、专业示范
(1)指导青年教师(提供青蓝合同及青年教师所获个人最高荣誉或个人参加业务比赛所获最高奖项,任现职以来,限2人,4份);
(2)名师工作室培育站领衔人、师范课程兼职教师、硕士生导师、省级培训(含空中课堂)授课教师,或参与“四有”好教师团队(提供协议、聘书等,任现职以来,限3份);
(3)参加各学术团体、各市(县)中心组成员(任现职以来,限3份)。
7、教科研
(1)论文论著教材:提供任现职以来独立完成、以第一作者撰写的代表性论文论著材料(与系统上传论文相同),发表论文提供杂志原件,获奖论文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及论文正文。申报高级职称的教师限提交3篇(部),教科研训人员限提交5篇(部);申报中级职称的教师限提交2篇(部),教科研训人员限提交3篇(部);申报初级职称的教师需提交1篇。
对于发表论文,提供的“国家新闻出版署”的“期刊/期刊社查询”和知网等查询证明粘贴于杂志封二页,并上传在系统中。
(2)课题:任现职以来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教科研项目及获奖等材料,要求提供课题的立项书(或课题下达文件)、成果论文1篇(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结题鉴定证书。限2项。
8、其他材料
(1)义务教育学校轮岗交流材料
(2)支教材料
(3)学生问卷调查汇总表(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可提供家长满意率调查)
(4)单位公示及结果报告证明(系统下载,公示日期结束无异议后,再出具单位同意证明 ,并在单位同意证明下附审核人身份证的正面照。)
9、幼儿园教师须提交近两年所带班级的一学年一日活动计划和反思,提供个人近两年有代表性的课程案例、观察记录或幼儿个案等材料。(申报中级职称人员也需提交)
10、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要提交一学年的备课笔记。从事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的教师,要提交一学年康复训练方案及训练记录。从事巡回指导等工作的教师,要提交开展教育咨询、送教上门、指导随班就读等工作一学年的材料。
11、专职从事电教教研、教育资源制作、教育信息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申报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申报品德政治(少先队活动)学科的人员,申报材料请参考《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第六章附则”。
八、申报人员送审材料要求
1.送审材料袋底部要求
按照下列表样用白纸打印后裁剪成5cm×20cm左右粘贴于送审材料袋底部
申报学科______________ 拟评职务资格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 学校名称:_______________ |
2、材料1至材料8按文书档案要求装订成册(首页为总目录,各大类有分目录,并编好页码,听课笔记、发表论文杂志不装订在内),一人一册,提供的复印资料均需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9、10材料单独装订成册,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幼儿园教师和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申报中级职称也需提交该项纸质材料)。
附件3
2024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工作有关政策说明
一、年限计算及材料截止时间
申报人员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有效学历、论文材料和表彰奖励等业绩成果,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现职称申报业绩成果截止时间之后取得的相关业绩成果可记入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时的业绩成果。
二、各地各校要根据《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关于印发开展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实施意见的通知》(锡人社发[2022]11号)、《关于做好全市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意见》(锡人社发〔2017〕235号)开展推荐工作,补充要求说明如下。
1.关于教师资格。申报人员应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视作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编制在小学或初中,长期在社区教育中心(农村成人教育中心)教师,具有小学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也可申报。
2.关于学历。申报人员需具有国民教育学历,经原省教委验印的党校学历视同合格学历,其他党校学历不作为评审的有效学历依据。军人服兵役期间在军事院校取得的学历、学位在评审中予以认可,地方人员在军队院校取得的成人教育学历在评审中不予认可。国(境)外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认定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关于同级转评。2009年底以前取得中学一级(含原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可视同具备中等职业学校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符合晋升条件的,可直接申报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具备其他系列职称同级转评中职教师职称,均需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1年以上。申报高级讲师人员,此前由其他系列中级职称同级转评讲师的,中级职称任职年限合并计算应满5年,且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累计3年以上;其他系列高级职称同级转评高级讲师的,需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1年以上。在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分院和江苏开放大学分院,以从事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且已受聘高校副教授职务的人员,不得转评中职校高级讲师。
引进或调入人员在我市同级转评或申报高一级职称的,需提供配套的评审申报表或评审通过文件(申报表或文件二选一)。
4.关于继续教育要求。申报人员应在2019年至2023年间完成累计360学时的继续教育学时,并提供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学时认定和管理系统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自2018年起,申报人员必须每年完成1个公共科目学习并考核合格。(点击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继续教育”专栏报名学习http://hrss.wuxi.gov.cn/ztzl/zyjsryfwzl/index.shtml)。考试合格后下载电子版合格证书,职称申报时上传到省平台。
5.关于申报学科。“教育管理”学科限兼任教学工作的校级领导申报;“社区教育”学科限兼任教学工作的社区教育中心(农村成人教育中心)人员申报。
6.关于学校社团(含兴趣小组、课余专业训练,下同)指导教师应提供的材料:学校同意设立社团、社团开展活动以及社团所取得的成果等相关佐证材料。
7.关于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所在单位应如实提供申报人员2019年至2023年间的年度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并提供考核办法、通知等相关佐证材料。
8.关于教学奖项。申报人所获教学奖项应纳入学校规划或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适用于行业主管的学校)组织或批准;申报人员应提供获奖证书或主办部门的获奖通知文件。
9.关于课题项目。申报人主持或参与的课题,除学校课题外,其他课题下达部门应是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科技部门、省职教学会和行业主管部门。上述单位内设机构或分支机构下达的课题不作为评审依据。立项报告(或课题下达文件)、研究报告、结题证明等课题证明材料不完整的,一般不予认定。
附件4
无锡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一、评审材料
请申报人员按下述要求提供材料,并整理装订。申报人员材料分为三类:
第一类:评审表格,不需装订。
1.《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通过申报系统下载打印,高级讲师一式三份,讲师一式二份。正反面打印并装订),学校和有关部门应逐页审核,并由审核人签字、盖章。
2.《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A3大小,限填写1页,一式16份。
第二类:各类佐证材料,按目录装订成册。
佐证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须经学校或市、县(市、区)教育或职称主管部门,对照原件逐一审核,审核人要签名,并加盖公章,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第三类:论文论著代表作,不需装订。
提供任现职以来独立完成、以第一作者撰写的代表性论文论著材料(与系统上传论文相同),发表论文提供原件,获奖论文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及论文正文。申报高级职称的教师合计限报3篇(部),教科研训人员合计限提报5篇(部);申报中级职称的教师合计限报2篇(部),教科研训人员合计限报3篇(部);申报初级职称的教师提交1篇(部)。上述篇数可含视同论文1篇。
发表论文需提供期刊和知网等查询证明,提供的“国家新闻出版署”的“期刊/期刊社查询”和知网等查询证明粘贴于杂志封二页,并上传在系统中。
为提高论文查重的准确性,请如实填写发表或撰写日期,对于已经发表的论文,必须填写首次对外发布(含网上发布)的日期。
二、申报人员送审材料格式要求
1.送审材料袋底部要求
按照下列表样用白纸打印后裁剪成5cm×20cm左右粘贴于送审材料袋底部
申报学科______________ 拟评职务资格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 学校名称:_______________ |
2.第二类佐证材料目录(请按此打印成A4整张纸大小,粘贴于第二类佐证材料封面)
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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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种类 |
材料名称 |
份数 |
页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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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格 |
教师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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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报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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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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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称证书、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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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荣誉 |
综合荣誉和专业荣誉(限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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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作 |
班主任、社团等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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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报复印件。补开的获奖证明一律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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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或社团相关获奖证书(限5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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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 |
课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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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教学质量考核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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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教学材料(任现职以来,限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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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获奖证书(任现职以来,限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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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实践 |
非教师系列职称、技术等级证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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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实践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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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研 工作 |
课题立项书、研究报告、结题报告(任现职以来,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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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条件材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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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格申报 |
“优秀”年度考核表或相关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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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效 证明材料 |
继续教育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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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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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无锡市教师职称申报人员
师德师风情况说明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和要求,在本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中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经 教育局(单位)全面考察申报人员的职业操守和师德师风情况,XXX等XX位同志(名单附后)目前没有违反教师职业操守和师德师风的情况。
特此说明。
XXX教育局 (单位)
2024年XX月XX日
2024年职称申报人员名单
单位(盖章):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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