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被征地农民政府保养金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3-12-14 11:11 来源: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锡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8089/2023-00278
- 发文日期
- 2023-12-14
- 公开日期
- 2023-12-14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锡市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收支,财务,基金,社会保障
- 文件下载
- 内容概述
-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度调整市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被征地农民政府保养金标准通知如下: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整为每人每月6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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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度调整市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被征地农民政府保养金标准通知如下: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整为每人每月645元。
二、被征地农民政府保养金调整为:男60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的被征地农民政府保养人员每人每月1145元;男50周岁以上,不满60周岁、女40周岁以上,不满50周岁的被征地农民政府保养人员每人每月1035元。
待遇调整所需资金在原渠道列支。
上述标准从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锡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