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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3近期热点问题(2023年5月)

发布时间:2023-05-31 16:05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1、劳动合同到期了,续订要怎么操作?

  答:单位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单位登入后点击“单位办事”-“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用工参保登记”模块中,选择合同类型为“续订”,完善其他信息即可完成合同的续订。

 

  2、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标准?

  答: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医疗保障局省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3号)文件规定,202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4042元执行。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此标准执行。

 

  3、职称初定要什么条件?

  答: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初定条件:

  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考核合格。

  有行业准入要求的,应先取得相应有效的执业资格。

  学历和专业工作年限条件:

  2022年及以后取得相应层级学历、2021年及以前取得相应层级学历但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符的人员,申报初定,按以下条件执行:

  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技术员职称。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具备硕士学历或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如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按省有关规定做好过渡工作。

 

  4、我是应届毕业生,已在无锡落实了单位,户口还在学校,怎么把户口迁入无锡市人才中心?

  答:已在锡办理就业登记(录用)手续并缴纳社保的毕业生可以申请本人户口迁入。由用人单位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首先将页面顶部的地区选择“无锡”,进入“单位办事”—“人才人事”—“直接落户”模块申报。市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核对通过后,申报单位可直接在网上打印《落户联系单》(进入“单位中心”—“已办结”,选中申报的直接落户,点击“查看办件详情”进入页面,再点击右上角的“打印落户联系单”按钮,完成打印)。申请人持《落户联系单》以及其他证明材料(详见《落户联系单》)按公安部门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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