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时间:2023-04-14 15:00 来源: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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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4008089/2023-00229
- 发文日期
- 2023-04-14
- 公开日期
- 202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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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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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敢”精神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决策部署和人社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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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敢”精神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决策部署和人社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把稳就业作为重中之重,统筹推进社会保障、人才人事、职业培训、劳动关系等工作,以数字化信息化为牵引加快公共服务转型优化,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全市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无锡新实践、建设新时代工商名城作出更多人社贡献。
一、提高新时代党的建设质量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落实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新征程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无锡新实践的决定》,让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无锡人社系统落地生根。持续深化模范机关建设,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切实把党的创新思想融入中心工作,聚力服务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基层党建提质增效行动,着力提高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战斗力、凝聚力,精心打造一批拿得出、叫得响的人社特色党建品牌。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践行群众路线,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紧紧围绕服务保障事业发展,进一步落实“好干部”标准,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进一步统筹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统筹用好各年龄段干部。深入实施“琢玉成才”计划,优化年轻干部培养路径,畅通挂职、援派等渠道,健全完善年轻干部常态化培养机制。进一步完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打造精品培训班次,着力提高干部能力素养。加大贯彻落实市委“三项机制”工作力度,一体推进综合考核、年度考核以及平时考核工作,发挥考核风向标作用,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建设优化智慧人事干部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提升干部工作精准化水平。用心用情做好干部工资福利保障和老干部工作。
3.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组织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检部门监督责任,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持续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加强“廉洁机关”建设,深入开展日常教育、专题教育、警示教育,打造富有特色的廉洁文化品牌。坚持关口前移,开展廉政风险专项排查,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做深做实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推动“三不腐”机制贯通融合、持续深化。
4.坚守意识形态主阵地。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修订完善责任清单,认真完成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加强人社领域意识形态风险分析研判,积极主动做好本系统重大突出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处置,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强化“五位一体”人社融媒体宣传平台建设,持续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深度合作,发挥“无锡人社”微信公众号品牌优势,深入开展线上、掌上政策宣传,提升为民服务效能。
二、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5.完善就业促进机制。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建设高质量就业先行区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优化高质量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各地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夯实地方政府促进就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动作用,推动投资、消费、产业、区域等政策与就业政策协同。落实新一轮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探索建立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健全完善以监测分析预警系统为核心的就业监测分析工作体制,开展多维度专题监测分析。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3.5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左右。
6.强化重点群体帮扶。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继续实施“三年五万·职引未来”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开发就业见习岗位9200个。持续加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全力帮扶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贯彻落实市政府“3610”行动,优化就业困难人员精准帮扶机制,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全年新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困难人员超过450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35万人,城乡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
7.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出台《全民创业三年行动计划》,为创业者提供更加多元高效的创业支持。扩大创业富民担保贷款发放规模,发放贷款1亿元以上。举办第五届“创响无锡”全民创业系列赛事及活动,加快推进创业项目库和创业专家库建设,持续扩大“创响无锡”品牌覆盖面和影响力。强化创业孵化基地等载体建设,培育创建10家省、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加强基地协作交流,促进创业基地能力提升。全年支持成功自主创业2万人。
8.优化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新建15个街道(镇)就业服务中心和60个社区(村)就业服务站。突出全天候服务,围绕商圈、城市广场、地铁站等区域建设8家“乐业无锡 就在身边”就业服务星光驿站。协同银行和创业基地,建设“创响无锡”融就业驿站,为创业企业就近提供“苏岗贷”和“创富贷”等金融服务。提高公共就业服务多元化供给水平,落实《江苏省政府购买就业公共服务实施办法》,重点支持技能培训、自主创业、购买服务等项目。做强“创响江苏·就在无锡”公共就业服务品牌,开展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唱响做实春夏秋冬就业创业“四季歌”,促进外来务工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
三、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9.深化社保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规范企业养老保险待遇项目,落实基金收支计划。承接部、省级课题,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风险预警机制研究。常态化做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待遇计发工作。开展“企业年金扩面增效提升年行动”,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加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质量建设,深化工伤预防内容和机制创新。扩大职业康复先行优势,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工伤康复全链条服务项目。
10.纵深推进参保扩面。深入开展“全民参保扩面专项提升行动”,锚定小微企业、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对象,实现精准扩面。持续落实低收入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现缴费困难群体100%参保登记、100%参加社会保险、100%代缴社保费。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工伤保险应保尽保,鼓励用工单位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升级困难人员“贴息续保”缴费政策,实现法定参保人员应保尽保。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指导江阴市、惠山区和新吴区落实集体补助机制,力争辖区内半数以上集体经济组织建立集体补助机制,其他地区实现“零”的突破。
11.稳步提升待遇水平。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调整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水平。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在苏南地区进位升档。全面落实《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确保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得到保障。统筹做好符合条件失业人员失业保障工作,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稳步提升失业保险待遇水平。
12.优化社保经办服务。做好社保“放管服”改革和“人社快办行动”的落实工作,推动社保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依托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合作银行网点开展社保业务“就近办”工作。巩固“百名干部进千企”活动成果,为企业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社保服务。继续推进《社会保险经办规则》编制和发布工作,逐步完善省政务服务清单外事项规则,形成省内领先、具有特色的社保经办规则体系。开展第二届“锡阳乐·社保情”退管服务主题活动。优化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不见面服务,打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接续“直通车”。完善职业伤害保障业务流程,深化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13.确保基金安全规范运行。健全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体系,开展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全面推进疑点数据核查,督促问题即查即改。修订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等办法,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评估,对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完善监督办法,压实管理责任。加快推进社保基金监管平台全面应用,推动与社保稽核风控系统融合,强化“社保数据日筛查、疑点数据快处理”。健全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运行机制,围绕社保基金运营、使用、管理情况,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常态化组织开展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依法依规查处侵害社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
四、拓宽人才招引渠道
14.支持培育高层次人才。聚焦“专精特新”企业,加大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孵化力度,引导博士后人才投身“卡脖子”核心关键技术攻关。举办“集成电路技术与应用”全球博士后青年科技人才扬子江国际论坛暨博士后对接活动,持续提升我市产业影响力和人才吸引力。建立无锡市博士后创投基金,聚焦我市战略新兴产业,引导社会资金为博士后创新创业提供更多元化、更持久的资本支持。
15.加快集聚产业人才。大力实施“锡引”工程,年内引进大学生10万人、应届毕业生5万人。研究加强和改进应届毕业生、本地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的政策措施。高水平编制我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全面分析紧缺人才画像,精准优化赴外引才路线、深化校企合作,推动人才链与产业链精准对接。
16.全面激发人才活力。规范市级留创园管理,争创一批省级留创园、省级留创示范基地及“省留学人员之家”,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平台。强化“太湖人才计划”乡土人才及项目评审选拔,年内培育12名优秀乡土人才,争创一批省级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示范工作室和传承示范基地。充分发挥“百名海外博士江苏行”“中国江苏人才创新创业大赛”“中国江苏乡土人才技艺技能大赛”等品牌效应,有效汇聚各类创新创业要素。完善新兴职业领域人才评价标准,开展数字经济人才职称评审工作。
17.提升人才服务水平。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编制青年人才来锡发展一本通,开发大学生政策计算器,推动人才政策精准快速落地。深入探索人才工作数字化转型,加强各类人才数据分析应用,优化人才热线服务模式,深化人才服务“一件事”打包办,持续做优“一网”“一线”“一站”三位一体建设。建立健全高质量的人才数据库和信息库,准确掌握人才队伍总量、层次、结构等情况,实现数据资源规范动态管理。推进职称电子化评审模式,逐步推广一年多次评价方式,为人才评价开辟“绿色通道”。
18.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创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模式,完善事业单位人员交流和考核制度,进一步推行能上能下的竞聘上岗制度。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规范开展创建达标评比表彰活动。加强人事考试“四化”建设,确保人事考试项目规范管理达标率100%。
五、强化技能人才支撑
19.壮大技能人才队伍。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聚焦我市“465”现代产业体系和先进制造业集群,开展产业工匠培育行动。发挥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双主体”作用,培育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主体180家。围绕重点企业和重点人群,持续优化培训服务工作。推进高技能人才与专技人才贯通发展,推行专技与技能项目“一试双证”。推广新八级工制度,指导企业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试点。
20.精准推进技能培训。巩固健全大培训工作格局,实施职业技能培训与产业需求精准匹配,加快实施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重点产业项目化培训和稳岗留工线上培训,制定企业新型学徒制升级版政策,拓展实施学徒制培训,扩大实施新产业、新职业及数字技能培训,探索新就业形态技能提升培训。实施阶梯性培训补贴政策,发布培训补贴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提高补贴性培训对接产业需求精准度。
21.强化就业技能培训质效。加强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有效衔接,实施青年群体专项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帮助未就业青年就业上岗、新入职青年提技稳岗。实施就业重点人群“技能+就业”专项服务计划,引导和鼓励重点人群开展技能培训,提供职业指导和岗位推荐服务。实施创业培训进校园计划,面向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开展创业意识培训和创办企业、网络创业培训。
22.拓展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依托重点企业和院校,培育建设一批具有区域优势、产业特色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做好第四届江苏技能大奖和“江苏最美工匠”评选推荐活动,评选首批无锡工匠、无锡大工匠,举办第六届无锡技能精英大赛和首个“无锡工匠日”系列活动。积极备战第47届世界技能大赛、第二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和第七届江苏省技能状元大赛。
23.促进技工教育创新发展。推动成立技工院校联盟,强化江苏省无锡技师学院技工教育龙头地位,探索实施技工院校教师校际交流轮岗制度,实施优质技工教育资源共享。深化产教融合育才,出台推行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深化工学一体订单班、冠名班培养模式,实施一班一企产教融合,推动校企共建产业学院、实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修订完善技工院校量化评估考核办法,开展规范办学专项行动。
六、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
24.健全劳动关系治理体系。研究推进我市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高标准完成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工业园区和金牌协调员的培育和推选工作,切实做好商业综合体和谐劳动关系培育工作。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贯彻落实《江苏省集体协商条例》,扩大集体协商建制率,推进劳动关系体系现代化,探索建设电子劳动合同签订平台。深化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秩序。
25.加强工资收入分配指导。按照省厅统一部署,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落实技能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机制,切实加强成果运用和转化,发布无锡市技能人才薪酬指引、探索发布上市公司工资价位信息等内容,为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更具针对性引导。统筹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审核工作,确保改革顺利落实。
26.提升仲裁调解工作质效。出台系列协商调解工作管理办法,充分发挥乡镇调解组织在化解劳动人事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在新就业形态及商业综合体等领域,创新探索调解工作路径。开展繁简分流、要素式办理、网格化处理等办案方式,提升仲裁办案效率,稳步推进“数字仲裁庭”“智慧仲裁院”建设。扎实开展“仲裁服务月”活动,采取公开庭审、用工体检等形式服务企业和群众。推进基层调解员队伍专业化建设,凝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社会力量。
27.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持续开展国务院欠薪线索反映平台“降增量、去存量、防变量”调度工作,优化根治欠薪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压紧压实属地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制度运行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护薪监督员”制度,组织工程建设领域制度落实“飞行检查”,开展劳资专管员职业资格培训,提高施工单位劳动用工管理能力,推动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完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及移送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雷霆行动”,严厉打击人力资源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妇女劳动权益保护、工时和休息休假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深化劳动监察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实施“案卷质量提升年”行动,开展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案卷评审,全力提升案卷质量。
七、提升人社服务效能
28.创新创优服务模式。优化健全人社政务服务,发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理清四级人社部门办理层级、依据、时限等标准,实现同一事项全市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实施市级人社“一窗式”大厅自助服务升温行动,优化综合服务经办效能。完善受审分离经办模式,大力提升“一窗式”经办效能。延伸“就近办”触角,推动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等更多事项下沉和就近办理。深化“一件事”改革,拓展退休、工伤、人才服务等“一件事”集成应用,提高“一件事”打包办体验感和知晓度。健全织密社保卡15分钟服务圈,稳步推进第三代社保卡升级换发,积极拓展居民服务一卡通在交通出行、文化旅游、金融支付等民生领域的使用场景。年内全市电子社保卡常住人口覆盖率达62%。加大乡镇社区、产业园区等各类载体“家门口”人社公共就业服务站应用场景开发力度,全面开展线上线下人社服务“好差评”工作。人社政务服务好评率不低于97%。
29.推动人社数字化转型。实施《数智人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推动形成协同高效的智慧治理体系、优质便捷的智慧服务体系、科学有效的智慧智慧体系。依托省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一个可见可用统一的人社数据库,实现要素数字化、运行可视化、决策智能化。开展企业、个人画像建设,完善各类数据标签,为业务应用奠定基础。逐步建成就业监测预警、社保基金内控管理、工伤精准化服务、社保待遇资格数智认证、调度指挥系统、智慧仲裁等标志应用场景。高标准推进就业监测预警和工伤精准化服务场景,力争在省人社数字化场景路演中取得优异成绩。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提升安全意识和底线意识,开展安全应急演练。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数据共享率达100%。
30.积极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坚持依法行政,贯彻落实“法治人社”工作要求。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等程序。落实人社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强化被诉行政行为承办单位应诉、答辩主体责任,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开展年度重点法治宣传教育,落实普法责任制,提高人社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知晓度。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完成主动监管和联合监管任务。
31.扎实做好规划统计工作。做好“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制定实施年度人社事业发展计划,加强计划执行情况监测,定期发布监测报告。加强统计管理,完善指标设立和分解方式,强化指标“指挥棒”作用。提升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质量,完善GDP核算工作机制。根据省市工作部署,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32.助推区域协调发展。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协助推进共同富裕、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等工作。实施“一带一路”框架下南南合作技能开发培训,加强技能培训跨地区交流对接与帮扶合作。服务南北结对帮扶合作,推动人力资源南北对接。落实东西部对口支援协作工作。
33.全力防范化解风险。抓细抓实人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紧盯社保基金安全、人事考试安全、劳动关系矛盾纠纷、人社数据安全等风险点,紧盯技工院校、人力资源市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社保办事大厅、人社信访机构等重点场所,全面排查化解风险隐患,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继续深化“人社大信访格局”,扎实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和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巩固提升行动,优化整合信访流程资源,统筹抓好源头预防、矛盾化解、制度完善等各项工作,筑牢人社领域安全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