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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人社工作计划一季度完成情况

时间:2022-07-22 13:59    来源: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8089/2022-00281
发文日期
2022-07-22
公开日期
2022-07-22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规划,统计,指标,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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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1-3月,全市新增技能人才3.6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1.1万人,使用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1818万元,支持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2932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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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稳步推进就业创业工作。一是积极推进稳岗返还政策落实。根据人社部《关于做好稳岗返还与发放的通知》精神,及时与省厅信息部门协调做好单位参保信息梳理,并联系发改、市场监管、工信、生态环境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做好发放前各项准备工作。二是加大创业群体扶持力度。进一步强化创业政策落实落地落细,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促进重点群体增收。截至3月末,发放各类创业补贴385人次、334.67万元,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发放46笔、950万元,共扶持自主创业人数4702人。开展2022年市级创业孵化基地预评审,启动基地申报工作。三是有力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12人。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累计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6355人。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动态化和长效化工作机制,扎实推动我市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结合全省退捕渔民实名制系统,我市联合多部门出台了锡人社函〔2022〕2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的通知》,确保广大退捕渔民退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截至3月底,全市需转产就业退捕渔民1230人,除退出劳动力市场的40人外,其他1190人已全部转产就业,就业率100%。实施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开发计划,大力开发一批管理类、技术类、科研类岗位,截止3月末,全市共开发见习岗位9254个,组织上岗1903人。组织赴贵州毕节开展劳务协作活动,在当地举办两场专场招聘会,我市20家企业提供2100余个工作岗位,进场求职者达600余人,现场初步达成求职意向100余人。搭建云南劳务公司乡村蓝店与我市人力资源公司合作桥梁,促进两地人力资源机构合作输送劳动力。四是织密织牢就业监测网。常态化开展就业形势分析,针对重点企业和外贸企业进行动态监测调查。开展春季用工专项调查,监测外来人务工人员返乡返岗情况,春节期间我市外地员工返乡率为47.51%,节后返岗率达93.08% 。根据全省统一工作要求,自3月中旬起建立就业监测周报制度,全面掌握疫情下我市企业生产经营变化情况。推进就业监测分析预警平台建设,提升就业监测分析信息化水平。

  二、有力推进社会保障工作。一是加强养老金待遇调整调研工作。加强对周边城市基础养老金的增幅情况进行调研,做好市区基础养老金增幅的测算工作,确保实现大市基础养老金平均增幅不低于8%的目标。二是指导江阴、宜兴做好调整工作。江阴、宜兴将于近期调整基础养老金。其中,江阴拟调整基础养老金至458元,涨幅达8.2%;宜兴拟调整基础养老金至350元,涨幅达11.1%。

  三、大力开展技能培训工作。一是持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坚持产业导向,深化技能人才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示范城市建设,持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健全常态化、长效化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机制,统筹用好各类培训专项资金,大力开展就业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二是精准开展技能培训。围绕先进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创新型产业集群,聚焦“智改数转”,实施数字技能提升行动,精准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项目制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发布全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评价机构目录,促进社会培训评价有效衔接。鼓励企业技能人才自主培养,新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企业76家,远高于去年同期的27家。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积极探索构建数字化学习新模式,拓展学徒培养路径,不断激发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内生动力。三是培训工作进展有序。一季度全市新增备案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1345人,我市企业新型学徒制相关工作经验做法获人民日报、江苏经济报、技能中国和学习强国等媒体报道、转载。今年1-3月,全市新增技能人才3.6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1.1万人,使用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1818万元,支持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2932人次。

  四、维护和谐劳动关系。一是做好劳动关系稳定工作。一季度末劳动合同签订258.06万份,同比增长9.37%,其中新订立劳动合同24.38万份,同比增长3.58%。为4469名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4204.40万元,其中为2915名农民工追发工资待遇3343.97万元。二是做好劳动关系运行监测。重点关注外部经济环境变化、疫情发展对劳动关系的影响,根据《无锡市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办法》,定期对劳动关系运行状况、影响因素、重大风险及发展趋势开展分析研判,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群体的监测预警,及时发现风险性、苗头性问题,预防和减少突发性群体性事件。三是加强企业用工指导服务。推动省级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建设,全力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园区、企业创建工作,进一步激发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积极性、主动性。针对疫情等特殊情况,创新宣传方式,加强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引导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相互理解、协商解决、共渡难关,减少不必要的争议纠纷,营造共同守护劳动关系稳定的良好氛围。四是畅通劳动者权益维护渠道。进一步畅通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一窗一话一网”维权举报投诉渠道,方便群众诉求反映。综合运用日常巡查、专项执法、联合执法等方式,摸排企业用工矛盾,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推进调解中心、巡回仲裁庭融入属地矛盾调解服务中心,充分利用省一体化、市太湖明珠等网上调解平台,不断提升调解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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