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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2年项目制培训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2-03-14 14:59    来源: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8089/2022-00038
发文日期
2022-03-10
公开日期
2022-03-14
文件编号
锡人社函〔2022〕31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劳动、人事、监察--人才工作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就业,通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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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为打造技能人才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示范城市,不断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根据无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学技术局、工业信息化局、财政局、商务局、大数据管理局《关于试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项目制培训的通知》(锡人社发〔2021〕35号)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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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打造技能人才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示范城市,不断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根据无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学技术局、工业信息化局、财政局、商务局、大数据管理局《关于试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项目制培训的通知》(锡人社发〔2021〕35号)精神,2022年继续开展项目制培训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坚持需求导向,以数字经济产业和数字化转型技能人才培养为重点,围绕物联网、集成电路、高端装备、节能环保、新材料、云计算和大数据、生物医药等我市16个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以及5G产业、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未来产业和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兴产业领域和新就业形态领域,以及我市重大招引项目、重点民生领域急需紧缺的职业,尚不能开展国家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培训项目。

  项目名称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中技能类职业(工种)以及国家人社部最新发布的技能类新职业(工种)名称。项目制培训主要包含职业理论素养和岗位实操技能两部分组成,原则上技能实操课时应占总课时的60%。

  二、培训对象及实施主体

  (一)培训对象:以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锡市区内企业职工(含在本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为主要培训对象,以及其他按规定可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补贴范围的各类劳动者。

  (二)实施主体:本市龙头企业(不含专营劳务派遣的企业),具有一定实力、信誉良好且具备培训职业(工种)相关资质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承担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培训单位或受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行业协会。项目制培训承担机构,原则上应具备培训办学资质(企业培训中心除外)、具有申报项目的培训经验及培训条件,且无历史培训违法记录。对承诺有明确资金(如“惠山工匠”创新培育基金)配套保障的,优先纳入项目制培训支持范围。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有意向开展项目制培训的企业、院校或行业协会向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高训中心”)提交《项目制培训申报书》及相应培训资质证明。申报材料均需电子版和纸质版,签章齐全,一并扫描成PDF文件(项目申报书请以“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命名)。以上申报材料请于2022年3月25日下午4:00前交至高训中心,地址无锡市惠山区藕塘职教园华学环路6号3312A办公室。

  (二)项目确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评审专家进行项目评审论证,采取公开招投标等方式择优遴选确定培训项目,向社会公布项目制培训清单和培训承训机构。

  四、补贴政策

  根据锡人社发〔2021〕35号文件,对纳入我市项目制培训目录清单的培训项目,结合培训成本及培训合格人数按最高不超过3000元/人给予承训单位培训补贴。

  五、咨询方式

  联系人:卢老师:83275579、18961787908;陈老师:85030207。

  附件:项目制培训项目征集表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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