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1. 本站支持IPV6
  2. 繁体版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法规文件及解读 / 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无锡市职业培训券推广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10-13 10:41    来源: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8089/2021-00239
发文日期
2021-10-12
公开日期
2021-10-13
文件编号
锡人社函〔2021〕152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社会保障,通知,公开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现将《无锡市职业培训券推广使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工作实际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现将《无锡市职业培训券推广使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2日

 

无锡市职业培训券推广使用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进一步提升职业培训质效,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面推广职业培训券有关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150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职业培训券有关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办函〔2021〕132号)要求,现就在全市推广使用以电子社会保障卡为主要载体的职业培训券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通过个人领取与使用、培训机构登记与验证、人社部门管理与审核职业培训券等全服务流程,实现对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合理引导、培训检索报名、实名培训服务、精确资金监管、全局宏观分析、就业推介服务等功能。构建具有无锡特色的“人选培训,政府发券;面值通用,一人一券;优化服务,培训用券;持证兑现,监管验券;助力就业,建档依券”工作格局。

  2021年,全市发放职业培训券9万张、使用职业培训券0.9万张以上。2022年,面向所有参加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发放职业培训券。

  二、适用范围

  (一)适用对象。职业培训券面向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和参加创业培训人员等符合培训补贴政策的对象发放。

  (二)适用项目。职业培训券适用企业职工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以工代训等培训项目。

  (三)适用主体。职业培训券适用企业、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等培训主体。

  三、培训券类型

  在券功能模式上,职业培训券支持有面值的“面值券”和无面值的“抵用券”两种模式。

  在券发放模式上,职业培训券支持需要培训者个人主动领取的“通用券”和发放到人的“定向券”两种模式。“通用券”支持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和培训机构,通过大数据比对提前定位适用人群并发券,引导其主动选择培训项目并报名培训;“定向券”通过券关联人,即培训机构确定培训人员名单后发放的培训券,劳动者在培训机构完成报名后,经培训机构上报,再生成职业培训券,供领取使用。

  结合我市实际,2021年主要发放三种类型培训券:

  一是针对已备案组班(含今年已完成的培训班期)的培训人员,培训管理部门在培训机构上报参训人员名单后,可发放“定向券+抵用券”,系统自动为其领取,并在培训完成后自动核销;上述方法还可适用于岗前培训、线上技能培训、企业新型学徒、项目制培训等培训项目;

  二是针对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企业职工培训等培训项目的潜在参训人员,包括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和企业职工等就业重点群体,可发放“通用券+面值券”,合理配置培训券有效期,引导上述群体人员主动选择培训项目并报名培训;

  三是以工代训,可发放“定向券+面值券”。

  四、实施步骤

  (一)制券、发券。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培训管理部门根据培训的项目、类型,由授权的工作人员(名单另发)在人社部“职业培训券管理平台”(https://ssc.mohrss.gov.cn/localportal/#/login)上制券、发券,设置培训券的类型、使用地区、可用人群、使用期限等。

  (二)领券。培训者个人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领取,领取时进行身份验证。同一券一人只能领取1次,使用1次,设置使用期限,到期后未使用,职业培训券自动失效。要领取“通用券”的参训学员,可访问电子社保卡应用程序客户端“职业培训券”应用模块,在“卡券中心”中查看、领取职业培训券,已领取的职业培训券可在“我的卡券”中查询并使用。培训管理部门要注意保障劳动者对“定向券”自动领取及使用知情权,灵活采用多种方式予以告知。

  (三)用券。培训者个人在领取职业培训券后,可持到各级人社部门公布的可使用职业培训券的培训单位参加培训,或到符合条件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上使用。每人每年同一职业(工种)只能持职业培训券参加一次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培训券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或者买卖。在线下培训前,培训机构通过工作人员电子社保卡扫一扫、扫码枪设备或者培训机构APP进行扫码签到。

  (四)验券。培训机构远程访问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获取职业培训券信息或者验证职业培训券真伪。

  五、时间安排

  (一)筹划准备(7月31日前)。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与省系统对接,实现各地区业务办理人员权限的开通;与部系统的对接,实现“职业培训券管理平台”的贯通。

  (二)先期试点(8月1日-9月30日)。以市本级作为先行试点地区,由江苏省无锡技师学院高技能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组织职业培训券试点前期业务功能的测试;组织部分单位试用,开展首期职业培训券的发放、请领及用券。

  (三)全面实施(10月1日后)。拟制培训券推广使用实施方案,召开培训券工作部署会。细化制券、发券、用券、验券等工作流程,组织各市(县)、区业务经办人员、参训人员、培训机构进行系统业务应用操作;按各培训项目与培训券类型,协调各业务经办部门、人员,明确培训券使用过程人员各自职责,指导相关企业和培训机构受理、验券等工作;做好培训券宣传推广工作,帮助培训机构、行业企业和劳动者了解职业培训券使用的意义及操作方法。

  (四)总结提高。定期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了解掌握总体情况,指导各地开展培训券工作;按省人社厅要求,及时做好督导调度信息报送,总结职业培训券应用经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全面推广职业培训券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职业培训券作为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扩展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渠道、提升培训补贴资金效能的重要手段,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筹划,做好应用落实、督导调度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简化优化服务流程,保障职业培训券工作顺利实施。

  (二)健全工作机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成立推进职业培训券专项工作组,负责职业培训券试点推广、系统对接、线上培训等专项工作,并建立月督导调度工作机制。各地要相应成立职业培训券专项工作组,落实本地区专项工作部署、业务推进等工作,并及时做好督导调度信息报送。

  (三)加快发券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作要求,所有政府补贴性和城乡劳动者均可使用职业培训券,各市(县)、区要以培训项目全覆盖、培训人群应发尽发为目标,坚持“通用券”与“定向券”并举,优先采用“通用券”加快职业培训券发放速度。

  (四)加强宣传服务。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把发放职业培训券的意义、申请渠道、使用场景和操作指南等相关政策宣传到位,可结合图文解析、简明问答、卡通动漫、短视频等媒体手段,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指导相关企业和培训机构受理、核销职业培训券,引导劳动者积极使用职业培训券参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要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广泛收集劳动者对职业培训券应用的意见建议,持续改进各项应用工作,确保职业培训券全面推广应用取得良好成效。

  附件:无锡市2021年职业培训券推广使用计划

微信

微博

智能问答

无锡普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