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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时间:2019-03-25 14:52    来源: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8089/2019-00107
发文日期
2019-03-21
公开日期
2019-03-25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规划,统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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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2019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将惠民生与促发展相结合,千方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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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将惠民生与促发展相结合,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创业,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强人才人事工作,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扎实推进人社扶贫,加强行风建设,坚持不懈全面从严治党,努力推动全市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一、推进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完成就业工作目标。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引进高校毕业生就业4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8万人。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15万人。组织开展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3.2万人,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20万人。

  (二)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度,促进经济发展高质量和就业创业高质量协调联动,激励和引导全社会开发更多高质量的就业岗位。贯彻落实市政府促进就业实施意见,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及 企业用工的监测预警,制定失业保险稳定就业操作办法,实施失业保险“护航行动”。制定新一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就业资金使用。开展就业质量指数研究和就业质量监测工作,发布年度就业质量白皮书。加强对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的就业服务,推进校企合作对接,帮助企业缓解“招工难”问题。

  (三)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深入实施全民创业行动计划,全面升级创业扶持机制。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完善创业无偿资助操作办法,进一步扩大创业贷款规模。加大小微企业创业贷款和社保补贴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制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完善创业培训师资准入退出机制和创业意识培训机制,建立创业培训“随人、随地、随时”新模式,提升创业培训实效,全年组织开展创业培训1万人。成立全市创业基地工作联盟,推进创业载体建设,创建一批市级以上创业示范基地。举办首届“创响无锡”全民创业大赛。全年支持成功创业人数1.11万人,带动就业5.1万人。

  (四)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深入实施就业促进、创业引领、基层成长、技能就业“四项计划”。高校毕业生年末总体就业率达92%,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年末就业率达95%。全面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和研究生交通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大力推进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开发青年(含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3050个。完善就业援助政策,建立部门信息比对机制,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健全就业援助实名制度,强化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分类帮扶。完善公益性岗位开发和退出机制,实施托底就业援助服务,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服务月”“乐业无锡”等专项活动。加大对口就业扶贫力度,做好延安、海东地区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

  (五)深化职业培训改革。加大政府购买职业培训服务力度,建立健全培训项目由市场需求确定、培训机构由市场选择确定、培训成果由市场定价付费的模式。继续做好职业培训市场需求调查工作,开展职业培训项目开发标准化建设,完善职业培训项目库。搭建培训服务平台,做好学员、培训机构、行业协会、企业的对接,积极发挥公办院校在培训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完善就业培训补贴审核办法,推行“先缴后补”的补贴方式。探索在部分重点企业开展定制式和项目化的岗前培训。积极推动“互联网+培训”的深度融合,搭建线上线下结合的公益性培训平台。

  二、推进社会保障高质量发展

  (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市区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计发落地。修订《无锡市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完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修订工伤医疗管理办法,健全工伤医疗和康复管理考核机制。研究完善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管理办法。探索商业保险与工伤保险合作经办的运作模式,推进实施补充工伤保险办法。年内完成工伤预防培训6000人,工伤康复600人。做好2019年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保险工作。

  (七)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落实长效管理地方标准,实施本地户籍断保接续贴息政策。加快社保登记成果转化应用,推动社保精准扩面,全年企业职业养老保险净增缴费人数3.5万人以上。推进“同舟计划”二期行动,建筑业新开工项目参保率90%以上。推进新增被征地农民刚性进保。平稳推进社保征缴体制改革。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落实降低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八)合理提高保障待遇水平。按照省厅统一部署,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精简退职人员定期生活费和补助金标准、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征地补偿性养老金标准。健全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做好2019年定期待遇调整工作,适度稳步提升定期待遇水平。

  (九)强化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加强基金预算管理,编制年度社保基金预算报告,提高社保基金运行效益。强化基金监管力度,加强基金运行研判分析和预测预警,严把基金“出入关”,进一步完善工伤先行支付追偿办法。贯彻落实社保领域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研究制订具体操作细则。完善社保经办机构内控制度,扩大事前防控范围,全面落实内控规程相关制度。继续做好社保基金安全评估省级试点工作。

  三、推进人才引育高质量发展

  (十)持续引进培养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全年引进高层次人才7000人,海外留学人才1500人。新增高技能人才3.5万人,每万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达960人。新增专业技术人才3.3万人。新招收博士后71人。

  (十一)完善人才评价机制。贯彻实施省厅关于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的办法,积极探索我市高层次人才、急需人才职称申报和评审办法。结合专技人员岗位特点,修改完善我市职称申报和评审量化标准。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完善我市职业技能等级和专项能力证书制度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构建新型职业技能评价体系。

  (十二)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坚持“产才融合”,完善“太湖人才计划”升级版2.0的相关实施办法,进一步增强人才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开展产业招才引智工作,举办产业人才专场招聘会,更有针对性地引进产业紧缺急需人才。制定人才分类认定和服务政策,形成无锡人才服务的特色和亮点。探索构建全市统一的人才综合服务平台,为各类人才提供高质量的“一站式”服务。积极做好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培育申报工作,年内新增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3家。组织实施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十三)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出台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推进高技能人才高质量发展。完善职业技能竞赛长效机制,办好无锡市第四届技能精英大赛。做好我市入围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队集训选手服务保障工作。强化技工院校内涵建设,推进技工院校规范管理,全面完成技工院校招生7200人的目标任务。加强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首席技师的申报、评审工作。持续推进先进制造领军人才、乡土人才项目评审认定工作。做好优秀技能人才的评选表彰工作。

  (十四)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水平。修订《关于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意见》,培育人力资源服务品牌,年内新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30家。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升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水平,积极培育星级市场。开办第四期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高管研修班。加大人力资源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年内完成800人以上培训目标。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诚信评价体系,开展人力资源诚信机构评定工作。开展人力源服务产业园质量建设提升年系列活动。

  四、推进人事管理高质量发展

  (十五)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根据新的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制定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研究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效果后评估制度,探索建立公开招聘诚信机制。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和人员聘用制度,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入轨后的动态管理工作,适时出台事业单位备案制人员管理实施意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出台进程,研究制定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办法。加快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推行市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业务网上运行工作。

  (十六)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及时调整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深入开展公立医院、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保障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

  (十七)不断提升人事考试科学化水平。落实《江苏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加强考务精细化管理和风险管控,强化制度和责任落实,确保人事考试项目规范管理达标率100%。提升考试基地综合效能,继续推进标准化考场建设,保障全年各类人事考试安全。加强命题阅卷专家和监巡考队伍建设,全力提升人事考试专业化水平。根据机构改革要求,积极探索新的人才评价模式和方法,拓展人事考试服务领域和方法,推动人事考试工作创新发展。

  五、推进和谐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

  (十八)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协调劳动关系工作机制,落实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8%以上。推进劳动关系预警监测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对劳动关系运行情况的监测、预警和研判工作,指导基层和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继续开展省级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创建,年内培育2-3家省级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园区。

  (十九)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工资指导线等制度,适时稳慎发布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企业人工成本信息。根据省统一部署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健全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长效机制。

  (二十)推进调解仲裁机制创新。深化企业调解专业联盟建设,持续推动基层调解工作创新升级与品牌打造。深化“裁审衔接”机制,完善仲裁监督制度,提升仲裁办案质量。组织开展全市仲裁员和调解员岗位业务技能竞赛,组队参加省赛,持续推动调解仲裁队伍建设。全面运行在线调解综合信息平台,启动覆盖全市的仲裁智慧审理系统建设,积极争创省级“智慧仲裁院”。对接长三角调解仲裁一体化进程,探索区域协作机制。年末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99%以上、调解成功率60%以上。

  (二十一)依法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落实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确保工程建设领域实名制管理、专用账户管理、按月足额支付、工资保证金等制度基本全覆盖,年内查处工资类违法案件、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涉及金额和涉及人数降幅均达20%。加强劳动用工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推进 “双随机”检查与专项检查的深度融合,年末人均“双随机”执法检查用人单位数不低于60户,联动平台案件按期运行率达96%。依法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推进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十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优化、精简公共服务事项的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等,完善办事指南,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积极推进窗口服务“综合柜员制”改革,打破按部门设置窗口的传统服务模式,打造窗口综合接件、内部高效流转、办结线上反馈的现代经办模式。继续推动“不见面”或“见一次面”办事,打造人社业务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网上照办、马上就办的“五办式”公共服务体系。年末人社审批服务清单内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0%以上。

  (二十三)深入推进“数字人社”建设。组织实施“数字人社”新三年计划,实现金保工程应用软件升级上线,基本完成人社电子档案系统建设。积极推进人社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加快“人才云”平台建设,为人才服务提供信息支撑。全面实施劳动关系信息化整体建设。年末人社数据省市集中度达到 90%,年末社保卡持卡人数达707万,12333服务满意度达90%。

  (二十四)提升公共服务标准化水平。持续推进基层平台标准化建设,完善基层平台标准化实务手册,继续做好基层平台标准化培训,强化标准化考评。加强基层平台信息化设备管理,提升基层平台管理信息化水平,实现机构、人员、工号、环境、培训管理信息化。年末标准化社区(村)人社平台建成率100%。

  七、推进自身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十五)加强系统行风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窗口单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窗口单位业务技能大比武大练兵,着力提升人社干部业务水平。加大对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加大对不作为、不善为、乱作为点名、曝光和通报力度。抓牢明察暗访、专项监督和举报投诉三项督导。

  (二十六)加强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贯彻落实“法治人社”各项制度,加强依法行政考核。深入开展全市人社系统依法行政督查和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组织开展依法行政事前风险预防工作,完善依法行政薄弱点程序标准。加强人社法律法规宣传和法治教育培训。加大人社领域政务公开力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分开”。

  (二十七)强化新闻宣传和调查研究。组织开展年度课题研究,推动人社领域重大课题调研活动和成果转化。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政策解读与舆情监控。继续打造融电视、报纸、广播、微博、微信、移动端“六位一体”的宣传平台。壮大志愿者服务队伍,提升志愿者服务质量,继续开展人社系统先进典型事迹宣传,深入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二十八)推进规划计划实施和统计调查监测。全面实施“十三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规划。科学编制实施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强化计划执行情况监测分析。开展全市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人社高质量发展等相关指标监测。加强统计调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强化统计分析和统计信息服务。

  (二十九)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强化预算管理,构建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方位预算管理体系,保障重点改革、重大项目、重要活动的开展,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严禁无预算、超预算花钱,严禁擅自改变预算支出用途。强化“三公一会一培”的预算管理和考核监督。强化专项资金日常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发挥内审监督职能,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和重大项目专项审计,以问题为导向,做好近两年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贯彻实施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制度的宣传培训。

  (三十)规范督查检查工作。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健全完善督查机制,整合督查力量,创新方式方法,提升督查实效。加大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力度,加强对重要工作安排、重点改革任务、重大政策措施和领导批示事项的督查,跟踪评估工作进展、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实行正向激励,落实责任追究。

  (三十一)做好信访维稳和应急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信访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继续强化“首办责任”。坚持信访维稳形势定期分析研判制度,扎实做好信访矛盾风险评估,开展重点疑难问题和信访积案攻坚化解活动。强化依法分类处置和多元化解,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不断提高信访事项办理质量和效率。实施劳动权益服务中心搬迁改造工作,以“人民满意窗口”为标准,打造“一门式”劳动保障权益服务平台,推动人社领域信访稳定形势持续向好。

  (三十二)压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实施“雁阵计划”,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和“一支部一特色、一支部一品牌”活动。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推进。认真查找“四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崇德倡廉主题教育和以案说纪活动,树立重德守正至善清廉的价值理念。

  (三十三)抓好机构改革后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做好相关职能划转交接和干部分流安置。按照全新“三定”方案,理清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数、编制数和领导干部职数,科学配备干部队伍力量。制定2019年机关及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继续强化公务员绩效考核,优化考评细则,规范考评程序,积极推动“三项机制”落地落实,着力构建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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