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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人社重点改革任务推进落实情况通报

时间:2017-08-03 11:08    来源: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8089/2017-00248
发文日期
2017-08-03
公开日期
2017-08-03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综合政务--其他
体裁
通报
关键词
指标,改革,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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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上半年,局各处室、单位根据年初确定的人社重点改革任务及工作分工,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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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半年,局各处室、单位根据年初确定的人社重点改革任务及工作分工,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要求,将改革工作作为开展全局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全局年度重点改革任务,明确部门责任分工、注重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将人社部门承担的省、市改革试点任务落到实处。注重加强改革工作督查,一方面做好向省、市部门改革情况报送工作,另一方面抓好局内部改革工作督查,确保全局各项目标任务按照序时进度有序推进。

  二、扎实推进人社领域重点改革

  1.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处室、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继续坚持“有加有减”人社八项减负政策落地实施。就业处针对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制定化工企业“四个一批”职工分流安置工作通知。上半年,通过各项政策累计为企业减轻负担约21亿元。

  2.职业培训改革。职建处、职培中心组织实施了职业培训与市场需求对接调查,启动了培训项目业务标准开发工作。完善了职业培训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构建了“自助服务一体机、网上办事、微信平台”三位一体的更加开放的职业培训申报平台。

  3.深入推进实施“太湖人才计划”。人才开发处制定了“太湖人才计划”产业升级创新领军人才、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人才实施细则2017修订版,发布相应报名公告;发布2017年度柔性引智项目报名公告 ,开展2017年度“太湖人才计划”创新领军人才和柔性引智项目的引进和申报工作;研究制定进一步强化人才服务的意见以及“太湖人才计划”升级版“凤还巢”创新创业支持计划实施细则;加快“无锡人才云”建设,编制了“无锡人才云”建设方案。

  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养老保险处制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参保登记和人员核定工作方案,开展五批次培训工作。到目前为止,市本级共完成987家单位2.7万在职人员参保登记。5月份,养老保险处、社保中心开展调研,探索推进企业年金发展的可行措施,推动我市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

  5.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医疗保险处、社保中心开展对杭州、徐州、淮安等地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工作的调研,启动了中长期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同时,继续推进按病种付费工作,初步确定单病种结算项目,会同市卫计委,召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座谈会。

  6.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公务员录用调配处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常态化管理工作(日常职级晋升每年6月底和12月底集中组织实施)。新吴区因区划调整、人员登记及管理等原因,其街道开展职务职级并行工作将于下半年完成。

  7.整合城乡一体的居民医保制度。医疗保险处按照省厅要求推进我市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工作,召开整合工作会议,部署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对江阴市整合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现场督查,江阴市分别印发《市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澄政发﹝2017﹞18号)和《关于印发〈江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澄编办﹝2017﹞25号),按时完成了工作职能的调整和经办机构的整合。至此,我市大市范围内已全部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整合。

  8.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深化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劳动关系处开展市管国有企业薪酬调查,指导各薪酬主管部门制定所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和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等。

  三、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工作

  (一)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

  1.完善就业创业政策。贯彻国务院〔2017〕28号文有关就业创业新政,形成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意见的实施办法讨论稿。实施减负稳岗政策,面向就业困难人员,出台无锡市就业援助办法和对农村失业人员精准扶持促进致富奔小康意见。制定我市全民创业行动计划。

  2.实施就业质量提升工程。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调查及服务活动,有针对性的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见习、技能培训等就业服务。实施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计划,完善就业援助实名制系统。完善公益性岗位开发机制,积极开发社区便民公益性岗位。

  3.实施创业引领工程。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机制,进一步简化流程,引进更多担保机构、商业银行参与,初步形成市场化运行的创业担保贷款新机制。积极打造具有无锡特色的创业示范载体,目前,已有10家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5家大学生创业园被认定为省级创业示范基地。以创业活动不同阶段、不同业态的知识技能需求为导向,开展创业培训。开展“智汇无锡”大学生创业路演、“我身边的创业榜样”评选等活动,推出“创锡城、创易成”品牌,营造良好创业氛围。

  4.开展精准培训促就业。针对不同培训对象、不同培训等级、培训项目难易程度,开发规范化的培训内容,推动培训内容规范化。推动培训运行市场化,通过政府购买培训服务,选择培训能力强、质量优的机构开展培训,首次通过政府采购培训成果的方式确定18家中标培训单位。

  (二)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1.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正式印发《无锡市全民参保登记长效管理工作方案》(锡人社发〔2017〕38号),构建全民参保登记动态维护机制。根据断保人员类型,针对性地出台侧重不同的断保激励机制。借助“互联网+人社”理念开发采集移动终端,完成移动终端公开招标的筹备工作,有效保证相关工作的有序推进。

  2.继续深化养老保险改革。贯彻实施省政府93号令,平稳推进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指导锡东生态园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社会保障”工作,确保市级重点工程按时开工。探索推动我市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开展学习调研,积极开展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试点工作,探索推进企业年金发展的可行措施。

  3.推进阳光医保工程建设。制订《无锡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相关配套实施细则,启动关于大市一卡通、信息网络管理办法的制订工作。推进我市门诊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调研,启动中长期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完善“四类五项”基础数据的传送,全面展开医保“三目录”规范化改造,药品库在全市各定点医药机构全面推开。启用病历审核系统,完成医院端系统改版,医保智能监管体系逐步构建成型,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

  4.完善工伤保险管理制度。扎实开展工伤预防试点建设,推进工伤康复省级示范点建设。探索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合作模式,建立我市补充工伤保险制度。落实多单位就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三)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

  1.实施人才创新工程。先后制定《“凤还巢”创新创业支持计划实施细则》《无锡市引智项目暨柔性引进外国专家和海外智力项目管理办法》等人才政策,发布2017年度“太湖人才计划”相关实施细则和申报公告。制定“无锡人才云”信息平台建设方案和《人才引进信息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草拟《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的意见》、扎实推进外国人工作管理“两证合一”工作。      

  2.实施技能人才创新工程。先后出台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无锡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办法、无锡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等。根据太湖人才计划升级版要求,研究起草“乡土人才实施细则”。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

  3.抓好职称制度改革。制定《2017年无锡市职称工作意见》。做好“职称服务网”网上申报开通工作,全面启动职称申报。会同市经信委召开陶瓷艺术专业职称座谈会听取专家意见建议,适度调整完善今年工艺美术专业考试考核做法。开展职业资格清理整顿自查与检查工作,最终确定保留23项正在执行的资格和水平考试,取消9项资格或水平考试。

  4.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筹备成立无锡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深入推进“智聚园区、智助招商”双主题活动,开展了27项主题活动,为11家重点园区、663家企业提供了政策宣传、主题培训、职称辅导、精准招聘等针对性服务。

  (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1.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公务员职位管理,开展事业单位参公管理登记入轨运行工作。稳步实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全市县以下机关3478名公务员晋升职级并兑现待遇。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公务员考核奖励工作。创新公务员培训内容及方式,探索开展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能力提升轮训。

  2.推进事业单位体制机制改革。在省内开创性开展事业单位人员登记,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岗位管理。不断创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探索符合我市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和岗位特点的招聘办法。继续鼓励并指导各地在教育、卫生等行业推行“县聘校用”“县聘院用”管理模式改革,均衡教育、卫生人才资源配置。稳慎做好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后的人员分流工作。

  3.完善工资制度改革。完成法官、检察官员额制套改后绩效奖金的核定。加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完善了绩效工资政策。开展多方调研,召开公立医院薪酬改革座谈会,探索我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方向。

  4.推进军转安置工作。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及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开展军转干部提前双选进公安的各项准备工作,拟定《2017年无锡市公安局接收安置军转干部提前双选办法》。积极探索推进军转干部进高校专项培训。

  (五)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1.强化企业劳动用工监测预警工作。贯彻实施化解过剩产能、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的职工分流安置工作部署,做好对破产关闭企业劳动关系处理的指导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矛盾和隐患,保持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2.积极开展规范企业用工服务指导。组织规范劳动用工专题业务培训,指导企业规范劳动规章制度建设;加强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提升企业集体合同履约质量;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完成企业薪酬调查和最低工资政策实施效果专项调查和最低工资调整;完成市属国企负责人薪酬改革任务。

  3.开展劳动监察专项整治行动。围绕劳动关系领域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规范劳务派遣(服务外包)用工、规范快递行业劳动用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使用童工等各类专项执法检查,促进各行业、各区域劳动用工的合法性、规范性。

  4.开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完善专业性调解组织工作规范,促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的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发布2016年度全市劳动人事争议十大典型案例,开展“仲裁开放月”活动,通过以案说法指导用人单位规范用工,促进劳动者理性、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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