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市区企业稳岗补贴申报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17-03-13 13:16 来源: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8089/2017-00090
- 发文日期
- 2017-03-08
- 公开日期
- 2017-03-13
- 文件编号
- 锡人社发〔2017〕43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社会保障,通知,公开
- 内容概述
-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区各企业: 根据无锡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贯彻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锡人社规发〔2016〕4号)精神,我市将从2015年起至2020年止,按年度对无锡市市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稳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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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区各企业:
根据无锡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贯彻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锡人社规发〔2016〕4号)精神,我市将从2015年起至2020年止,按年度对无锡市市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稳岗补贴,现就2016年度市区企业稳岗补贴申报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6年度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当年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登记失业率的本市企业。
1、未裁员指:2016年12月份失业保险缴费人数≥2015年12月份失业保险缴费人数。
2、裁员率低于城镇登记失业率指:
(2015年12月份失业保险缴费人数-2016年12
月份失业保险缴费人数-2016年度自然减员人数)
------------------------------------------------------------------------- ×100%<1.85%
(2016年1月至12月失业保险缴费人数之和÷12)
2016年末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85%,自然减员包括退休、死亡等。
二、补贴标准
稳岗补贴标准为该企业及其职工2016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三、申请需提供材料
1、《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申请地点
企业工商注册地街道(镇)人社所
五、申请时间
2017年3月20日至6月30日,逾期不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
六、其他
对管理规范、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企业由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受理、审核,具体办法按《关于市区劳务派遣企业申请享受稳岗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锡人社发〔2016〕88号)办理。
相关文件、申请表格请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附表:1、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