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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培养和输送先进制造高技能人才培养单位补助的通知

时间:2017-02-24 14:49    来源: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8089/2017-00074
生成日期
2017-02-20
公开日期
2017-02-24
发布机构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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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太湖人才计划”打造现代产业发展新高地的意见》(锡委发〔2016〕28号)、关于印发《无锡市先进制造技能领军人才申报评审及扶持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锡人领〔2016〕6号)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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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太湖人才计划”打造现代产业发展新高地的意见》(锡委发〔2016〕28号)、关于印发《无锡市先进制造技能领军人才申报评审及扶持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锡人领〔2016〕6号)以及《2016年无锡市先进制造技能领军人才申报公告》(锡人才办〔2016〕14号)精神,现就申报2016年度培养和输送先进制造高技能人才培养单位补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单位补助项目申报

  1、先进制造高技能人才是指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能够独立或在用人单位支持下牵头提出、实施和完成相关技能项目,当年度参加由我市企业、在锡高职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组织开展的先进制造业领域紧缺急需的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经培训后取得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企业组织培养或由培养单位向我市企业成功输送就业,且与我市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生产一线职工。

  2、对2016年1月1日以后,参加由我市企业、在锡高职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组织开展的先进制造业领域紧缺急需的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培训后取得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先进制造高技能人才,按技师1000元/人、高级技师2000元/人给予培养单位补助。

  二、申报方法

  申请补助资金时,培养单位需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以下相关补助申请资料及相关电子文档:《人才引育专项资金单位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同时附《技师、高级技师取证人员花名册》(附件2)(需经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盖章),以及参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参训人员与本市企业签订的3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以上申请材料请按补贴人员汇总表上的顺序编号整理。

  三、有关要求

  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对申领补贴资金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全额追缴补贴款项,情节严重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同时,要加强管理,做好基础台账记录,以备查验。

  补贴申请材料请按序整理并装入档案袋内,档案袋封面注明申请单位、补贴项目等。本附件中的表格为格式化表格,请勿改动,表格填写内容要正确规范。

  补助申请材料请于3月10前报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广瑞路2号503室)集中受理审核。电子文档报送邮箱:821990084@qq.com。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王炜,81822589;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李浩生,85023590。)

  附件:点此下载全部 

  1、人才引育专项资金单位申请表

  2、技师、高级技师取证人员名册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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