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江苏省职业资格资质认定目录清单》的通知
时间:2016-12-09 14:49 来源: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8089/2016-00321
- 发文日期
- 2016-12-01
- 公开日期
- 2016-12-09
- 文件编号
- 锡人社发〔2016〕299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职业资格,通知,公开
- 内容概述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江苏省职业资格资质认定目录江苏省职业资格资质认定目录清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1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国家关于职业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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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江苏省职业资格资质认定目录清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1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国家关于职业资格认定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要在我市继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破除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为创业创新清障、服务。要严格按省人社厅公布的职业资格资质认定目录清单制定本部门的相关工作,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凡与此目录清单不符的职业资格资质考评须立即停止。
二、认真做好相关宣传及后续管理工作。要做好国家、省关于职业资格认定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的宣传工作。建立职业资格资质认定投诉举报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和新闻媒体监督。今后,凡新设职业资格项目,须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统一管理。
附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江苏省职业资格资质认定目录清单》的通知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