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创业培训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6-05-04 11:37 来源: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8089/2016-00102
- 发文日期
- 2016-05-03
- 公开日期
- 2016-05-04
- 文件编号
- 锡人社函〔2016〕55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就业,通知,公开
- 内容概述
-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15〕319号)和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发〔2016〕73号),全面推进我市的创业培训工作,现面向全市征集创业培训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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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15〕319号)和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发〔2016〕73号),全面推进我市的创业培训工作,现面向全市征集创业培训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满足特定创业人群创业培训需求,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各类创业培训项目。
二、项目内容
征集的创业培训项目应包含以下内容:1、培训项目针对对象;2、培训目标(预期效果);3、培训学员筛选办法;4、教学大纲;5、教学计划;6、培训技术(业务)标准;7、培训方式;8、考核办法;9、培训结果评估(评价)办法;10、教学硬件环境要求;11、师资配备要求;12、培训费用结构及组成细目;13、创业培训后续服务内容及方式;14、项目开发小组成员组成。
三、项目开发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有意参与我市创业培训工作,具备一定条件的培训机构均可参与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工作。具体条件如下 :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或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二是具有开发创业培训项目所必须的开发能力;三是较好的社会办学信誉。
四、项目应用
经市创业指导专家组评估合格的创业培训项目,将纳入全市创业培训项目库。
五、其他
创业培训项目征集活动具体由无锡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负责实施。单位地址:塘南一支路4-1号,办公电话:85015615。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