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4-12-20 09:31 来源: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8089/2024-00262
- 发文日期
- 2024-12-20
- 公开日期
- 2024-12-20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体裁
- 公告
- 关键词
- 考核,录用,考察
- 文件下载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人力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公路事业高质量发展,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无锡市交通运输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将公开选聘2名工作人员。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为进一步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人力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公路事业高质量发展,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无锡市交通运输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将公开选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人岗相适、竞争择优的基本原则。
二、选聘岗位
本次共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选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选聘范围
无锡市各市(县)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四、选聘条件
1. 具有良好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4.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其中专业参考《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试用期除外)。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试用期未满或不满政策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尚未解除的;具有应当实行回避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程序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选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wxjtj.wuxi.gov.cn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rss.wuxi.gov.cn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 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月2日:上午 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报名地点:无锡市梁溪区五爱路200号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901室。
报名材料:
第一类:报名表
《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第二类: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居民身份证(二代);
(2)学历和相应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书);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含续聘及岗位变更合同);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类: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择提供)
荣誉证书。
2. 资格审核: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由选聘单位将资格审核结果通过邮件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3. 注意事项:
如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通知现工作单位。资格审核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始终,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发现应聘对象不符合选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其选聘资格。
(二)确定面试人选
若该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小于等于3人,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若该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大于3人,开展适岗性评价,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适岗性评价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是否进入面试的情况由选聘单位通过邮件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联想能力、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是否进入体检的情况由选聘单位通过邮件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岗位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前,应聘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公开选聘证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视作放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通过后,参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由选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后,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新聘用人员应在选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
六、纪律监督
对违反选聘纪律、弄虚作假的选聘报名人员,取消选聘资格。对选聘过程中违反人事纪律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监督电话:0510-81822852
七、其他
本公告由无锡市交通运输局、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 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选聘岗位简介表.docx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