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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26 11:5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企业:

  为助力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新业态新模式产业发展,深化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建设,发挥我市作为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工作全国重点联系城市作用,推动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进一步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新职业新业态培训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办〔2021〕34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发〔2023〕41号)精神,现就支持平台企业开展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标准

  实施新就业形态岗位技能提升和就业促进项目,重点围绕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和平台经济发展领域,支持平台企业(电商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为就业重点群体提供岗前技能培训,培训后吸纳就业;组织发动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与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从2024年8月1日至11月30日,继续通过美团、京东、顺丰、阿里巴巴本地生活、到家集团等原试点平台企业无锡本地运营管理平台以及其他新业态新模式在锡平台企业,组织平台在锡在岗职工(含与其建立劳动关系或未建立劳动关系但通过平台提供服务获取劳动报酬的法定劳动年龄人员)开展岗前培训或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明的,按每人35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同一职工在同一企业只计发1次培训补贴,并纳入年度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次数统计。

  新就业形态岗位技能提升和就业促进项目的培训补贴资金从市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结余列支。培训后获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按原有资金渠道列支。

  二、培训内容及方式

   培训内容由平台企业根据岗位技能需求和企业生产经营特点自主确定,突出与新业态平台化、灵活化就业形式相适应的实操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将劳动者权益保护、职业技能、安全生产、交通安全、职业伤害预防、心理健康教育、城市文明礼仪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纳入培训内容,培训课时应不少于15课时。企业可依托企业自有培训中心和线上培训平台或“江苏工匠课堂”线上学习平台,通过线上线下融合的“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模式开展培训。

  三、补贴申请及发放流程

  (一)开班备案。平台企业应制定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培训方式、培训人员花名册、培训内容等,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选择地区为无锡,依次选择单位办事-就业创业-就业培训备案和补贴-项目制培训-项目制培训立项(无锡)—项目制培训开班备案(无锡),提交培训实施方案、培训人员花名册等材料,备案通过后方可开展培训。

  (二)考核申报。平台企业培训结束后,组织参训人员结业考核,对考核合格的人员,由试点企业按规定制作并发放培训合格证明(或电子证书),并于2024年12月10日前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依次完成项目制成绩管理(无锡)、项目制培训证书生成打印和项目制培训补贴申请(无锡),并上传补贴申领诚信承诺书、申领补贴上月培训人员依托本企业平台在无锡市区提供服务获取报酬的证明(企业新招用人员证明)及培训过程图片等证明材料。

  (三)审核拨付。无锡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服务中心依托江苏省人社一体化平台对企业上传的材料进行要件形式审查,根据企业提交的名单核定符合补贴的人数和培训补贴金额,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天,无异议的进入拨付环节,将补贴资金直接拨给相关平台企业。无锡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服务中心联系方式:0510-85030823。

  四、其他事项

   (一)鼓励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遴选数字经济、绿色低碳、数字技能、媒体运营、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新模式相关职业(工种)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积极稳妥推行社会化评价;对参加新业态新模式相关职业(工种)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培训数据纳入新就业形态岗位技能提升和就业促进项目统计范围。大力开展相关行业新职业信息公开征集工作,开发一批新业态新模式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

  (二)企业应加强培训管理,平台企业应做好培训考勤、培训内容、影像资料等信息记录。无论采取线上或线下培训方式,均应确保培训过程可查询、可追溯,台账资料保存期限为两年。企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海关失信认证企业、安全生产领域黑名单的,不按本通知执行。

  (三)无锡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服务中心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上述培训情况抽查。企业应积极配合检查,确保资料真实性。任何单位或个人骗取、套取培训补贴资金的,或承诺内容与事实不符,将追回补贴资金,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将失信行为信息纳入市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四)鼓励支持各市(县)、区结合本地实际,面向当地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新业态新模式产业企业及重点就业群体,广泛开展工作调研,摸清本地新业态新模式行业发展特点和从业人员实际培训需求,探索开展产业市场需求量大、地方产业特色突出的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着力培育优质培训机构,打造特色培训项目,并筹集落实相关补贴资金,确保培训落地落实。

  (五)本通知由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补贴申领诚信承诺书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6日

  附件

  补贴申领诚信承诺书

  我单位申请新就业形态岗位技能提升和就业促进项目职业培训补贴,承诺如下:

  1.我单位已完整阅读并明确知晓政策要求,确保申领补贴的培训人员在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期间已完成岗前培训或技能提升培训,并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培训情况进行检查。

  2.我单位承诺相关补贴信息、上传的佐证材料和培训台账准确、可靠并保留两年备查;提交的相关培训的任何材料真实、准确、可靠。我公司对其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3.如我单位作出不实承诺,申报材料有虚假、伪造等违规情况的,涉及骗取、套取培训补贴资金的行为,将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单位确认未纳入失信企业名单,若信用状态发生变化,当月向无锡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服务中心备案。

                                                 企业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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