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1. 本站支持IPV6
  2. 繁体版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公示

关于责令限期退还稳岗返还资金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6 13:51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寻见科技无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锡人社发〔2019〕141号)精神,你公司经申请于2020年11月获得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稳岗返还201798元,并承诺获得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稳岗返还资金后6个月内不裁员或少裁员。2021年5月,你公司裁员率为45.28%,超过政策规定的5.5%的裁员率,根据规定,你公司应全额退回稳岗返还资金。你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提交还款计划,表示将于2023年4月起按月分期还款,并于2023年3月29日还款6590元后停止还款。我局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经多次联系你单位未果,于2024年2月28日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了《关于退回稳岗返还资金的公告》,告知你单位应在45日内退还剩余的稳岗返还资金195208元,现已到期,仍未收到退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十一条和《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现责令如下:请你公司在接到本通知10个工作日内,将稳岗返还资金195208元退还至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账户。拒不履行本责令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锡人社发〔2019〕141号)精神,按规定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接受失信惩戒。

  退款户名:无锡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账    号:28710188000298500 

  开 户 行:江苏银行无锡梁溪支行

  联系电话:82411303、82411304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6日

微信

微博

智能问答

无锡普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