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责令限期退还稳岗返还资金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7 11:19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锡人社限〔2023〕第3号
无锡中益国际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锡人社发〔2019〕141号)精神,你公司经申请于2020年3月获得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稳岗返还1093711元,并承诺获得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稳岗返还资金后6个月内不裁员或少裁员。2020年9月你公司裁员率为296.00%,超过文件规定5.5%的裁员率,现根据政策规定,你公司应全额退回返还资金。我局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向你公司邮寄《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稳岗返还退款告知书》,你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拒收退回。2023年11月4日我局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在《无锡日报》刊登《关于退回稳岗返还资金的公告》,目前已公告期满,仍未收到退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十一条和《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现责令如下:请你公司在接到本通知10个工作日内,将稳岗返还资金1093711元退还至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账户。拒不履行本责令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锡人社发〔2019〕141号)精神,按规定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接受失信惩戒。
退款户名:无锡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账 号:28710188000192980
开 户 行:江苏银行无锡梁溪支行
联系电话:82411303、82411304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