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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集体户口准入办理常见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23-02-17 15:5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Q1、人才集体户口怎么申请?

A:在完成人才引进(包含直接落户和先落户后就业)、毕业生接收的人员可以办理人才集体户口手续。申请人登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选择“个人办事”,进入“人才人事—流动人员管理服务—人才集体户口准入办理”模块申报。落无锡市人力资源集体户口人员,在选择推送人才中心时请选择“无锡市---无锡市市本级人才服务中心”。

 

Q2、已经在老系统中完成人才引进、毕业生接收未办理集体户口的人员该如何处理?

A: 本人凭原有身份注册信息登录省平台后,进入人才集体户口准入办理时,在“推送人才中心对话框内”选择“无锡市---无锡市市本级人才服务中心”并点击“保存”按钮,然后进入申报基本信息页面,按要求如实填写即可。 

 

Q3、随迁子女的集体户口如何办理准入?

A:申请人如在办理人才引进或毕业生接收时将子女作为随迁人员同步准入的,申请人在办理集体户口准入时会自动获取前道手续的信息,不需另行添加。审批通过后在《落户人员情况登记表》中会显示随迁人员信息。

 

Q4、人才集体户口审核通过后如何打印《落户人员情况登记表》?

A:申请人进入“个人中心”--“我的办件”事项,点击“人才集体户口准入办理”右下角的“查看办件详情” 进入页面点击右上角的打印《落户人员情况表》下载打印。

 

Q5、集体户口审核不通过如何处理?

A:申请人进入“个人中心”—“我的办件”事项,查看不通过理由,然后重新递交办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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