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试行告知承诺制有关学历认证问题的说明
时间:2022-11-09 16:50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注册个人信息,将进行在线核验,完成后系统显示核验结果。对于在线核验“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情况,考生须进一步进行相关信息复核。其中身份信息复核须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名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见文件最下方)现场进行,学历信息复核须按下列说明上传相关电子材料,用于确认本人在线填写的个人信息正确与否。
一、上传途径
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在报名确认环节上传电子图像材料。
二、上传内容
1、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考生上传学历证书或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扫描件。
2、中专学历的,考生上传学历证书电子扫描件。
3、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上传认证报告电子扫描件(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
4、取得军校成人学历的,考生上传电子学历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扫描件。
5、党校学历的,考生须上传市级以上党校的毕业证书电子扫描件。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及培训班证书不等同于学历,不能报考。
三、上传文件具体要求
1.上传电子扫描件必须为JPG图像格式。
2.文件大小在100K-300K。
3.仅能上传一张图片。
身份信息需复核及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需本人到现场进行办理。复核身份信息的考生请带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报名考试请带好与该项考试报考条件相对应的各项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办理的地址在无锡市广瑞路2号 市人力资源市场主楼411办公室。现场办理的时间在各项考试报名期间的工作日,请及早现场验核,以免耽误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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