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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度第三批无锡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1-09-16 09:41    来源: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8089/2021-00221
发文日期
2021-09-15
公开日期
2021-09-16
文件编号
锡人社函〔2021〕143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社会保障,通知,公开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江苏省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锡人社发〔2019〕126号)要求,经单位申报、各区初审推荐、市级综合评审和网上公示等程序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江苏省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锡人社发〔2019〕126号)要求,经单位申报、各区初审推荐、市级综合评审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研究确定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等11家企业及相应的合作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为2021年度无锡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备案实施单位(第三批),并列入我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计划,现予以公布。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与学徒制实施单位建立联系制度,专人专岗做好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学徒制实施单位要精心组织,强化管理,切实履行培训主体责任,建立专门机构,配置导师和管理人员,健全企业学徒制培训管理、考核评价、经费保障制度和激励机制,深化产教融合,创新培养模式,确保培训取得实效。学徒制实施单位应在学徒培训计划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开班,开班申请于开班前一周内上报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附件:2021年度无锡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单位名单(第三批)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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