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市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五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和保养人员2021年度定期补助金标准和保养金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1-09-07 14:46 来源: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8089/2021-00213
- 发文日期
- 2021-09-03
- 公开日期
- 2021-09-07
- 文件编号
- 锡人社发〔2021〕57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社会保障,通知,公开
- 内容概述
- 江阴市、宜兴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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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市各委、办、局、资产经营公司(集团),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自2021年4月1日起,分别增加我市市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精简退职人员定期补助金标准及保养人员保养金标准各80元/月,其中,对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和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分别提高100元/月与120元/月(详见附件)。调整费用按原渠道列支。
江阴市、宜兴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不高于市区标准确定调整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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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区企业五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定期补助金和保养人员保养金简表
2.市区机关事业单位五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定期补助金和原享受保养人员保养金简表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锡市财政局
无锡市民政局
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9月3日
政策解读:《关于调整市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五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和保养人员2021年度定期补助金和保养金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