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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1年度体育教练员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时间:2021-07-26 16:19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关于报送2021年度体育教练员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市(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锡山区文体和旅游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名称的通知》(苏职称办〔2018〕3号)、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锡人社职〔2021〕17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报送我市2021年度体育教练员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体育系统从事体育训练教学的人员。

二、申报办法

申报评审体育教练员初、中级职称均实行网上申报、纸质评审办法。申报人员登录无锡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仔细阅读“申报须知”,在“已开放评审”栏中选择“无锡市体育教练员中级教练资格审核组”进行网上申报。按系统提示及要求,完成相应模块的填写和资料上传工作。待预审、初审通过后,从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专栏(网址:http://hrss.wuxi.gov.cn/ztzl/zyjsryfwzl/zcwj/zcsbwj/index.shtml)职称申报文件《关于报送2021年度体育教练员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中下载《体育教练员职务申报表》,不可从无锡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 “当前申报记录”中下载,并根据实际情况完善有关表项内容,与整理好的申报评审纸制材料一并上报。经单位、主管局(或所在县、区职称部门)盖章后送无锡市体育局组织人事处。网上申报时间为:8月2日—8月13日。

三、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1、《体育教练员职务申报表》(附件2)一式2份。

2、《无锡市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附件3)一式11份(A3纸打印)(1份放入装订材料,其他10份不需装订)。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1份。

4、单位公示证明。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认真核实,进行民主评议,推荐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再推荐上报,并出具《公示证明》,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凡未按要求进行民主评议和公示的申报材料或公示后有异议未经调查核实的材料,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不得签字盖章推荐上报。

5、《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输送、成绩证明》(附件4)1份。

6、论文、论著、科研成果等两篇。申报人员提供的论文需是本人任职以来围绕工作实际撰写且与申报评审专业(学科)相符,应反映本人学术水平并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在市级体育论文评审中获奖。非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不能按所晋升专业的论文对待。两人以上合作的论文,需有合作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专家只对其撰写的相关部分作鉴定。

7、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认定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取得的学历,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军队院校学历,须提供相应的《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退出现役登记表》、《高考考生登记表》或招生计划等相关证明材料。

8、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岗位聘书(合同)。

9、中级教练岗位培训合格证。因组织原因未参加岗位培训的教练员,须由省体育局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岗位培训的教练员不予申报。

10、公修课、继续教育证书。

11、运动员输送、比赛成绩的原始证明材料。

12、任现职后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13、近4年的年度考核表(应由单位人事部门从申报人员档案中复印并加盖公章)。

14、诚信申报承诺书。申报我市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资格均须按照要求签署《诚信申报承诺书》(附件5),确保申报人本人所提交的学历资历、证明证书、论文论著、业绩成果等材料真实可靠。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实施学术文献检测,检测结果将作为重要材料提交职称评审委员会。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15、符合破格申报条件者,由单位提交破格申报报告。

四、其他有关政策规定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1、关于公务员申报职称问题。按照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17〕2号)的文件规定,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如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2、关于学历、资历和破格条件。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和破格条件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文件执行。

3、继续教育:今年申报人员必须完成3个公共科目学习并考核合格。对于未完成第5、6轮公修课的,可以用1个公共科目代替一轮公修课的形式进行补修(登录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专栏,点击“继续教育”报名学习)。

4、优秀运动员退役后从事教练员工作,首次确定教练员职务时,必须具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体育局《关于优秀运动员退役后从事教练员工作确定教练员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2014〕324号)文件规定的业绩,还需取得相应的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和发表有一定学识水平的专业论文(按中级教练申报条件执行)。

    5、关于资历及材料的截止时间。资历(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申报人员的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1、各单位需填报《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6),并附Excel表电子文档,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报送材料除《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和《体育教练员职务申报表》外,其他材料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学历证书、初级教练资格证书、岗位聘书(合同)、中级教练岗位培训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论文和运动员输送、比赛成绩原始证明等材料复印件装订在申报材料内,同时提交原件另装袋备查。所有报送的材料复印件需审核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送审材料目录表(附件7)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申报材料的第一页,一份贴在材料袋上。

3、各单位切实加强教练员职称申报工作的领导,坚持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严按程序,准确及时报送材料。纸制申报材料请于8月25日前报市体育局组织人事处(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4号楼626室),逾期不再受理。

    六、评审费标准

按锡政发〔2002〕258文规定,中级评审费300元/人(含论文鉴定费),初级80元/人。

联系人:沈蓓;联系电话:81823988。

 

附件:1.附件1职称申报评审有关政策问题(苏人社发〔2018〕96号).pdf

           2.附件2体育教练员职务申报表.rar

           3.附件3无锡市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doc

           4.附件4输送和成绩证明表.doc

           5.附件5诚信申报承诺书.doc

           6.附件6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个人申报可以不打印,单位整体申报时需要打印).xls

           7.附件7无锡市中级教练专业技术资格送审材料目录表.docx

                      

 

无锡市体育局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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