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无锡市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0-03-18 10:36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2020年,无锡市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人社局党委部署要求,紧扣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新”工作总基调,以全民参保计划长效实施、社保待遇精准调整发放、基金运行质效安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改进提高、干部队伍建设呈现新的风貌为工作目标,攻坚克难、务实创新,积极应对各类风险挑战,推动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争当全省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领跑者。
一、推动全民参保扩面取得新成果
(一)纵深推进参保全覆盖。继续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健全完善全民参保登记长效机制,重点掌握本市户籍断保人员信息,综合利用多种手段帮助本市户籍断保人员接续社保,夯实社保扩面基层基础;推动社保精准扩面,深化与公安、税务、民政等部门的数据实时交互共享,增强数据准确性、完整度,强化数据信息有效运用,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参保率。做实困难居民参保扶贫工作,动态精确掌握民政建档立卡困难人员参保和待遇保障情况,做好保费代扣代缴工作。到2020年末,市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净增缴费人数2.06万人以上,基本实现社会保险法定参保人员全覆盖。
(二)深入实施“贴息续保”政策。加强“贴息续保”政策宣传,定期开展工作推进情况评估考核,有效构建科学完善的长效机制。做好政策对象信息梳理分析,做到“存量个个有说法,增量人人能知晓”。深入基层指导,密切部门联动,加强政策协同,合理降低银行征信审核门槛,研究放宽“贴息续保”申请、还贷等条件,优化政策动态跟踪服务。梳理分析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结构,探索将部分人员通过延伸“贴息续保”政策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畴。
(三)持续完善工伤保险体系。扎实推进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体系建设,扩大补充工伤保险覆盖面。推进建设工程项目和危险化学品、尘肺病等行业领域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探索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研究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职业伤害险的路径,针对新业态劳动关系、劳动时间、劳动内容灵活的特点,精准发力,分类施策。扎实开展工伤预防试点工作,完善现场互动式工伤预防培训考核制度,提高工伤预防针对性、科学性、实效性。强化工伤康复机构的监管,落实工伤康复成效的科学研究和考核评估。
二、力争社保服务大局实现新跨越
(四)助推企业稳定发展。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政策措施,积极应对疫情挑战,充分发挥社保的“安全阀”和“减震器”作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继续严格执行降低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提振企业信心;及时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要求,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出台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实施细则,免收最长6个月缓缴期的滞纳金,帮助企业纾解资金困难。
(五)强化社保民生属性。按照省人社厅统一部署,精准做好各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调整工作,把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十六连增”政策落到实处;提高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水平。做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资工作,推进有企业经历、无样本等“中人”的待遇落地。协助建立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被征地农民政府保养金标准统筹调整机制,逐步缩小大市范围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差距。配合行政部门加快居民养老保险转企业养老保险工作调研,切实提高养老保障水平。确保各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达100%、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按省统一部署,全面完成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账实匹配、资金归集和待遇兑现发放等工作。
(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要求,配合行政部门做好政策调研和完善工作,确保经办工作平稳过渡。围绕全省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领跑者和排头兵的目标定位,推出一批创新创优和补齐短板项目,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激情和活力。巩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成果,全面完成参保登记和人员核定工作,着重做好驻锡军队事业单位、无军籍事业人员以及编外人员参保登记和稳定工作,落实法官检察官实行员额制和公务员实行职务职级并行后的养老保险待遇问题。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跨制度、跨统筹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完成部属单位等准备期基金清算补结算扫尾工作。
(七)优化重点人群养老服务。坚持完善养老待遇发放时间早规划、早告知制度,为退休人员提供更便捷、贴心的服务。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贯彻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按照“即保即征、应收尽收”原则,建立被征地保障安置审核制度和财务管理专项制度,规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落实情况备案审核,加强社会保障安置信息操作系统建设和对各地区经办业务的指导。
三、确保基金安全运行迈上新台阶
(八)切实加强基金收支管理。严格基金预决算管理,依法、科学、严谨编制2020年度各类社保基金预决算报告,加强清算催缴和财政补助争取工作,有效应对政策性减收影响,依法合理调整基金收支预决算,做到基金收入在一定增长幅度内超预算完成、基金支出在预算范围内保证支付,提高基金运行效益,增强基金备付能力。继续开展基金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将基金预算数据全面接入集中支付平台,基金申请、拨付、使用等执行环节实现全流程监管;精简社保经办机构基金支出账户,通过集中支付平台统一集约管理基金;减少拨付审批环节,取消手工申请审核模式,提高审批流程和支付信息透明度。
(九)切实加强内控监管力度。适应“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基金监督制度建设,持续组织基金风险警示教育和基金监督专项检查,深入推进基金安全评估工作,充分发挥信息系统监管效能。适应机构改革需要,进一步规范操作权限管理,坚持业务权力不相容原则,严格权限审批、调整和配置工作,维护授权严谨性。进一步梳理内控构稽关系,完善内控技防措施,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关键岗位、重要业务、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全面落实内控三级检查机制,工伤保险大额报销业务复审率100%,全部经办业务抽查率7%以上,问题整改率100%。探索建立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合理布局和工伤医疗行为事中监督管理机制。
(十)切实加强基金发放管理。完善与公安、民政等部门对退休人员信息交换机制,严格比对养老待遇信息,及时暂停疑似重复领取养老待遇和死亡冒领人员待遇,通过信息比对完成本地居住的退休人员资格认证,利用手机APP完成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健全工伤保险扩面联动机制,会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未参保单位进行联合实地稽查。加大对冒领社会保险待遇和欺诈案件的追偿力度,破解工伤保险先行支付追偿难点,探索建立财产查询和法律文书委托送达机制。
(十一)切实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保险信用体系建设,继续推进信用数据归集报送及相关信用数据公示,做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贯彻落实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对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适时出台失信行为认定和管理办法。
四、提升经办服务能力攀上新高峰
(十二)进一步提升标准化工作水平。根据机构改革的要求,结合中心内部机构调整及职能变化情况,启动并实施中心标准体系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大贯标力度,落实《社会保险网上经办服务指南》和《社会保险经办人员基本行为规范》两项新标,组织开展标准培训督导工作,力求标准督导全覆盖。深入推进社保经办业务流程标准化建设,增强“让标准引领经办”理念,促进服务模式创新和服务效能提升。高质量完成无锡市地方标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等制订任务,确保无锡社保标准化在全国全省的领先地位。
(十三)进一步提档“一窗式”建设。受市局委托管理人社系统“一窗式”综合窗口,按照打通人社全业务目标,全面优化经办流程、拓展业务范围、强化业务技能,推进15个综合服务窗口同步有序运转,开拓“一窗式”通办新格局;利用综合服务大厅实时动态数据监控系统跟踪分析,找到人社服务堵点难点,找准优质服务“发力点”。逐步开展社保综合柜员制改革,加快“一件事”关联整合步伐,提高“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成效。
(十四)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推动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精简服务流程,落实减证便民措施,推进同一业务事项全城通办,社保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保持90%以上。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建设和“无纸化办公”,着力拓宽“不见面审批”服务范围,完善新设企业参保登记、变更、注销全流程网上联动登记,创新退休审批网上“不见面”办理,固化疫情防控期间经办创新成果,不断发展壮大社保“五办”模式。优化工伤保险经办模式,实现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受办分离和联网结算。
(十五)进一步推进“新三年”计划。全面完成“数字人社”新三年计划各项任务,加强信息化设备配备,健全完善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注重大数据共享共用。充分运用退休审批、工伤保险等领域电子档案系统,对新增退休职工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大幅减少单位和个人查询时间。配合省人社厅做好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的流程再造、系统重构。
(十六)进一步加速社保无障碍转接。继续依托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及部转移接续平台,与各地区信息平台无缝对接,全面实现网上转接服务。7月1日起,实现社保关系跨省转接“不见面”办理,并将经办时限由原来的45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全面推行社保关系电子化转接,实现社保转移重复缴费退费不见面办理。审慎核查社保关系转移申请,重点做好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三年以上参保人员跨省跨统筹区社保转接工作。稳妥做好退役军人社保转移接续工作。
(十七)进一步开展职工常态化培训。把“为民服务解难题”作为全体干部职工的价值追求,定期开展全业务全技能培训练兵,探索灵活多样的技能比武形式,巩固和提升练兵比武成果,培养社保“全科能手”。继续做好劳动保障协理员等基层业务经办人员的提升培训工作,助力强化基层平台建设。注重对各市(县)区的业务指导,不断增强全市整体业务经办和风险防控能力。
五、强化内部规范管理获得新发展
(十八)强化窗口服务和作风建设。落实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机制,巩固窗口经办服务“五制、四公开、三亮明”制度,积极推行文明用语,倡导微笑服务,发挥评价器民意监督作用,实现窗口经办服务质效双提升。继续做好“十佳窗口流动红旗手”和“窗口优质服务标兵”评比,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做好明察暗访、专项监督和举报投诉查处三项工作。加大对不作为、不善为、乱作为的查处力度,公开点名、曝光和通报查处结果。
(十九)强化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贯彻落实“法治人社”各项制度,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依法正确落实上级规范性文件,避免误解误读。加强中心执法人员持证培训,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做好行政争议处理工作,保持中心行政复议和诉讼零败诉良好局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社保领域政务公开。提升法治意识,加强社保法律法规宣传、法治教育培训,真正做到依法经办、依法管理。
(二十)强化新闻宣传和调查研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发挥官微、官博、官网、12333咨询热线、传统媒体等融媒体宣传平台作用,强化社保政策解读,确保社保政策群众“看得懂、算得清”。做好经验总结宣传,推广建设性、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形成“无锡样板”。宣传社保经办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讲好“社保好故事”,树立“社保新典型”。围绕社保重点和难点工作,组织外出学习交流,开展年度课题调查研究和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并推动调研活动成果转化。
(二十一)强化文化建设和文明创建。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人社党员先锋队战“疫”志愿服务活动,做优做强“社保服务进万家”志愿服务活动品牌,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道德实践活动,深入企业园区、街道社区、公共场所等宣传社保政策法规。全面加强社保文化建设,组织多种文体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提高职工综合素养,增强队伍凝聚力和向心力,激发积极性和创造性。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努力争创更高层次文明单位。
(二十二)强化安全生产牵头和信访维稳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市人力资源市场安全生产组织协调的职责,细化分解市人力资源市场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范围,签订内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加强应急管理,做好全方位消毒防护工作,保证疫情期间干部职工和办事群众的身体健康。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信访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快信访工作专业化法治化信息化建设,定期分析稳定形势,研判反馈预警信息。做好市政府“12345”服务热线的答复处理和领导接访工作,落实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机制,着力化解突出信访事项,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有效防范处理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打开新局面
(二十三)狠抓督查整改落实。持续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发现问题、市委巡察组发现问题等整改落实工作,坚决防止问题整改回潮。加强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督促检查,做好领导批示和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健全完善督查机制,整合督查力量,提升督查实效,强化督查结果运用。
(二十四)狠抓基层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提炼总结主题教育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围绕深入学习贯彻新思想、加强理想信念和对党忠诚教育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运用“智慧党建平台”,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质增效、创出亮点、树立品牌,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
(二十五)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修订完善五张清单,认真做好履职纪实,强化责任考核追究,促进一岗双责落实。常态化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落实,持续深入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健全完善中心内部各项制度规定,形成以制度管事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日常警示教育,创新廉政教育方式,不断增强廉政教育实效性和干部遵章守纪自觉性。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二十六)狠抓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机构改革实施进程,按照新“三定”方案,科学配备干部队伍力量,全面推进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加强干部教育培养,坚持政治标准选人用人,落实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有活力的干部队伍。制定年度综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办法,优化考核细则,构建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