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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晚报》:人社部门多举措助力企业稳岗减负

发布时间:2020-02-13 15:39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在稳定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面临着较大的压力,近期,无锡市人社部门牵头多项政策,助力企业共克时艰。与此同时,对劳动关系怎么处理、员工工资如何发放等企业和职工挂心的问题进行了解读,一起来了解一下。

  “加法主要体现在培训费补贴政策上,减法则是为企业减负减压”,据了解,人社部门将采用预拨方式为企业开展岗前培训提供每人300元标准的补贴支持,同时扩大补贴范围,将线上培训方式也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中,预计全市全年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资金支出将达3.7亿元。

  “减压减负”主要体现在两大政策,一是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可达6个月,缓缴期间不收滞纳金,涉及资金总量达147亿。根据人社部门测算,一个百人企业缓缴6个月可以支持企业腾出资金53万元。另一项政策是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人均返还金额将达到10164元,照此计算,一个百人企业就可获得返还资金100余万元。

  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日前,无锡人社出台了《关于妥善处理推迟全市企业复工期间职工工资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和提前结束休假复工的职工,应根据《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劳动报酬。

  在2月3日至9日推迟复工期间,不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应当视同职工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及其他符合规定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应当按照省市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职工提供劳动的,企业应当及时足额支付正常工资,鼓励企业以适当方式给予关怀和奖励。期间涉及休息日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月10日之后,对于因疫情未及时返锡复工的职工,企业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年休假。职工未复工时间较长的,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安排职工待岗。待岗期间,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生活费。

  (2月13日《江南晚报》记者   陈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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