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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19年度市区被征地农民政府保养金标准的通知

时间:2019-10-10 13:10    来源: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锡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8089/2019-00212
发文日期
2019-09-30
公开日期
2019-10-10
文件编号
锡人社发〔2019〕147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锡市财政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社会保障,通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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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度调整市区被征地农民政府保养金标准通知如下: 一、女50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上的,为每人每月980元;女40周岁以上未满50周岁、男50周岁以上未满60周岁的,为每人每月8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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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调整市区被征地农民政府保养金标准的政策解读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度调整市区被征地农民政府保养金标准通知如下:

  一、女50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上的,为每人每月980元;女40周岁以上未满50周岁、男50周岁以上未满60周岁的,为每人每月870元。

  二、对2018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以上的上述人员增发倾斜性保养金,具体标准为: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发5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发1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发20元;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30元。

  待遇调整所需资金在原渠道列支。

  上述标准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锡市财政局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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