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服务
时间:2019-04-04 11:46 来源: 无锡市就管中心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8089/2019-00216
- 发文日期
- 2019-04-04
- 公开日期
- 2019-04-04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就管中心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补贴,就业,社会
- 文件下载
- 内容概述
- 就业援助的对象、程序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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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援助的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失业状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愿意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就业援助的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援助的程序: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负责在受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详细了解申请人的个人基本情况、就业意愿和服务需求等情况,分析就业困难原因,给出个人诊断评估,进行分类打分,将其分为A、B、C三类管理,并根据每一位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求和特点,研究制定个性化援助方案,签订就业援助协议,综合运用各种就业服务方式,实施“一人一策”重点帮扶。
A类人员作为就业援助的重点群体,通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成果、给予企业社保补贴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服务方式进行援助;B类人员通过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创业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服务方式进行援助;C类人员只需适时关注。
就业援助的措施: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服务、公益性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