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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19-03-04 10:54    来源: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8089/2019-00080
发文日期
2019-03-04
公开日期
2019-03-04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体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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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预算,收支,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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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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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实施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相应的管理标准、管理规范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开发、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整体开发、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市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全市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统筹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贯彻实施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办法,负责审核汇总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监督执行情况。

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和项目计划,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人员、留学人员来本市工作或定居的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实施中央和省、市关于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全市劳动标准工作,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政策,负责出国(境)培训管理工作,负责部门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研究室与其合署办公)、规划与信息化处、法规处(行政许可服务处)、财务和基金监督处、人才开发处、就业促进处(失业保险处)、人力资源市场处、公务员录用调配处、公务员考核培训处、军官转业安置处(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劳动关系处(农民工工作处)、工资福利处、养老保险处(农村养老保险处)、医疗保险处、工伤保险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调解仲裁管理处、信访处、组织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机关党委 。

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无锡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无锡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市劳动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市民卡服务中心、市民信息资源管理中心)、无锡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市技工培训教学研究室)、无锡市人力资源市场、无锡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无锡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无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无锡市转业军官服务中心(市转业干部培训中心)、无锡市人才服务中心(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 无锡市国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530人才创业服务中心)、无锡市人力资源开发培训中心、无锡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无锡市退休职工桃园公寓、无锡市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和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另外,无锡市职工教育统筹经费征收办公室因机构调整,暂停申报部门预算。

2.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8家,具体包括: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无锡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无锡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无锡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无锡市人力资源市场、无锡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无锡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无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无锡市转业军官服务中心、无锡市人才服务中心、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无锡市国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无锡市人力资源开发培训中心、无锡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无锡市退休职工桃园公寓、无锡市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和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三、2019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9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努力推动全市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1.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创业。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全面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效,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2019年,城镇新增就业11万人,净增就业3.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期末企业就业总量要达到221.13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8万人,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人数1.15万人,高校毕业生年末总体就业率92%以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年末就业率95%以上,开发青年(含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3050个;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亿元,支持成功自主创业1.11万人,其中引领大学生自主创业1900人、扶持农民创业1900人,创业带动就业5.1万人,创业培训1万人;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培训800人;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3.2万人;城乡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培训9000人,新生代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人数8000人,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20万人。

2.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社会保障体系。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大精准扩面力度,全力帮扶低收入困难群体参保,推动贫困人口应保尽保;推进“同舟计划”二期行动,将更多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推广现场互动式工伤预防模式,有序扩大工伤康复范围。到2019年末,全市企业职工净增缴费人数3.5万人,全市企业在职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77.84万人、13万人、20.4万人,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23万人、215.9万人;建筑业新开工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90%,工伤康复人数、工伤预防培训人数分别达到600人和6000人,工伤认定结案率95%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发放率98%以上。

3.加快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人才人力资源强市建设,加强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打造高素质的重点人才高峰。2019年,新增专业技术人才3.3万人,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培训12万人;新增高技能人才3.5万人,职业技能鉴定取证(含职业技能等级认定)4.6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素质提升培训考核3000人;引进高层次人才7000人,新增留学回国人员1500人,新招收博士后人数71人。

4.健全人事管理制度。提升人事考试工作的标准化水平,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人事考试任务。2019年,人事考试项目规范管理达标率100%。

5.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健全治欠保支长效机制。2019年,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8%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94%,人均“双随机”执法检查用人单位60户,联动平台案件按期运行率均达96%,查处工资类违法案件降幅20%,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涉及金额、人数降幅达到2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94%,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60%,终局裁决占裁决案件比例25%,仲裁管理信息系统按期运行率99%。

6.提升人社公共服务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人社公共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和便利化建设。2019年,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707万人,人社数据省市集中度85%;12333服务满意度90%,审批服务清单内事项网上可办率90%;标准化社区(村)人社平台建成率100%。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无锡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全口径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锡财预〔2019〕7号)填列。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85283.5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18671.15  万元,减少9.15%。主要原因是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中明细预算项目减少。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85283.5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07402.46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07402.4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84.02万元,增长2.47%。主要原因是为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本年度新增了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项目。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0万元,上年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74192.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597.4万元,减少22.55%。主要原因是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中明细预算项目减少。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3688.4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2.23万元,增长10.23%。其他资金收入主要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 0 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计185283.51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395.39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管理事务和引进人才相关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829.87   万元,增长28.2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了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项目以及大学生租房补贴政策性调标。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8539.18万元,主要用社会保障的行政管理、就业补助和弥补社会保险基金缺口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306.87万元,增长1.2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项目。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3765.03万元,主要用本部门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和离休干部医疗费、伤残军人统筹医疗费等专项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1277.5万元,增长5.68%。主要原因是居民养老保险和儿童统筹等项目的人数和标准提高。

4. 住房保障(类)支出2763.91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10.61万元,增长4.17%。主要原因是是有实有人数增加和公积金基数调整。

5.其他支出(类)支出3282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居民医疗的补助资金、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等专项资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5196万元。主要原因是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中明细预算项目减少。

6.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3911.7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92.65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实有人数增加和社保公积金基数调整。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71371.7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063.8万元,减少10.01%。主要原因是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中明细预算项目减少。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85283.51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7402.46万元,占57.97%;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74192.6万元,占40.04%;

其他资金3688.45万元,占1.99%;

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占0%。

 

 

 

 

 

图1:收入预算图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85283.5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3911.76万元,占7.51 %;

项目支出171371.75万元,占92.49%;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0万元,占0 %;

结转下年资金0万元,占0%。

 

 

 

 

 

 

图2:支出预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7402.4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长2584.02万元,增长2.47%。主要原因是为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本年度新增了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项目。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107402.4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84.02万元,增长2.47%。主要原因是为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本年度新增了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项目。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538.3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4.31万元,减少10.67%。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功能分类调整,原先在此款项核算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项目调整至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核算;二是2019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共经费定额标准压缩10%。

2.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支出13347.6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708.34万元,增长38.47%。主要原因是为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本年度新增了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项目。

3.人力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934.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3.63万元,增长37.22%。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增了上缴省级考务费项目。

4.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项)支出76.4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2.88万元,减少23.04%。主要原因是下属人力资源市场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等费用支出由单位自筹资金解决。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3345.4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45.5万元,减少14.02%。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功能分类调整,原先在此款项核算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项目调整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核算;二是2019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共经费定额标准压缩10%。

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支出96.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3万元,减少3.3%。主要是2019年劳动保障监察培训费扣减10%。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776.2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06.86万元,减少56.47%。主要原因是财政功能分类调整,部分信息化项目原先在此款项核算的调整至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项目核算。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2874.7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38.83万元,减少36.31%。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功能分类调整,原先在此款项核算的社会保障管理经费和居民医疗工作经费两个项目调整至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核算;二是下属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共经费定额标准压缩10%。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能力鉴定机构(项)支出1627.7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6.73    万元,减少1.62%。主要原因是下属无锡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运行经费800万元从企业职教经费中转入部门预算安排。

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3435.6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60.98元,增长105.16%。主要原因是财政功能分类调整,社会保障管理经费、居民医疗工作经费等项目调整至本款项核算。

7.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1016.7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3983.29    万元,减少97.1%。主要原因是原先在此款项核算的项目调整至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核算,本年该款项用于本部门各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406.68万元。该项目是本年度新增项目。主要用于本部门各单位应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支出1172.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6.85万元,增长12.13%。主要原因是优化了款项核算,原先在其他就业补助(项)支出核算的专项调查和就业活动经费项目列入本款项核算。

10.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支出87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56.8万元,增长69.52%。主要原因是因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增加了职业培训项目的金额。

11.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支出20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12.就业补助(款)就业见习补贴(项)支出98.8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1.16万元,减少29.4%。主要原因是该项目本年度省拨资金匹配金额增大。

13.就业补助(款)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支出143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3.6万元,增长59.29%。主要原因是新增了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项目。

14.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支出910.4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65.25万元,减少22.56%。主要原因是优化了款项核算,原先在该款项核算的资金分散列入其他款项核算。

15.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支出6079.4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95.13万元,减少19.74%。主要原因是本年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地方补贴项目匹配了上级拨入资金。

16.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35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0万元,增长16.67%。主要原因是预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贴标准提高。

17.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25000万元,该项目是本年度新增款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补助的支出。

18.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1490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669万元,增长565.58%。主要原因是根据《关于财政全额供款单位做实职业年金的通知》(苏财社【2017】130号)文件精神,做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财政全额供款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

1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支出4849.0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11.06万元,增长23.14%。主要原因是新增了长护险和贷款缴费养老保险费政府贴息两个项目。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7823.7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0.11万元,减少2.37%,主要原因是全市离休干部人数减少,故离休干部医疗费预算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79.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3万元,增长3.97%。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人员调整。

3.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84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0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2019年财政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发放标准提高。

4.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支出1154.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9.6万元,减少14.74%,主要用于发放本年伤残军人医疗费,本年度该项目匹配了预算外资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873.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34万元,增长3.35%。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和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提高。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助(项)支出885.6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7万元,减少1.41%。主要原因是98年前参加工作的在编人员减少。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684.8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1.91万元,增长11.71%。主要原因是新职工人员和住房补贴基数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2222.7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988.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234.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7402.4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84.02万元,增长2.47%。主要原因是为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本年度新增了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项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2222.7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988.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234.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6.6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1.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8.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5.94%;公务接待费支出93.1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2.2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56.6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52万元。主要原因下属单位高训中心预计2019年较上年因公出国(境)人员增加2名。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28.4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8.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7.75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已经完成车改工作,执法用车也由市公车管理中心管理,公车运行费用降低。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93.1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5.88万元,增长20.55%,主要原因是本年下属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新增了对邀请专家对DRS项目进行业务研讨。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168.8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1.58万元,减少15.76%,主要原因是预计会议批次和人次将较往年减少。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262.0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16万元,增长2.81%,主要原因是将进一步推进劳动关系条线、仲裁调解、社保经办机构等重点部门的业务培训工作,预计培训批次和人次较往年增加。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913.1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03万元,增长0.6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统计口径变化,2019年度福利费纳入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统计。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639.96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133.66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506.3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等。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15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9本部门共6个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66304.69万元。其中太湖人才计划(补助类)专项13347.64

万元,促进就业专项资金3074.9万元,军转干部及家属补助经费6079.46万元,企业职教专项1459.15万元,社会保障补助专项142222.54万元,退休职工补助经费专项121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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