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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无锡市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9-02-25 14:13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2019年无锡市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经办为民、服务至上的工作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追求,围绕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重点,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精准待遇保障、强化基金监管、提升经办质量为工作主线,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积极推动各项民生保障任务落到实处,持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坚持不懈全面从严治党,努力推动我市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

  一、推动全民参保扩面高质量发展

  (一)积极推动社保精准扩面。健全全民参保登记长效管理机制,按季开展新增未参保人员的日常入户核查工作,全民参保入户核查登记率达100%;以个税申报数据为参考,定期开展有就业未参保人员企业的重点核查工作,实施数据多重比对,加强数据分析评估,加快社保登记成果转化应用,推动社保精准扩面,实现社会保险从“制度全覆盖”转向“人群全覆盖”。市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净增缴费1.96万人,建筑业新开工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

  (二)稳慎开展保费清欠工作。依据省厅“严禁自行组织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的工作要求,稳慎开展保费清欠工作,联合税务部门以信用管理为抓手,将欠费行为按照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失信等级进行惩戒,督促其按时足额缴费,降低欠费,力争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三)继续落实社保减负政策。贯彻省市统筹降低社会保险费相关部署安排,做好各项社保降费政策的延续执行和补充医疗保险降费率工作,确保社保费现有征收政策稳定。会同税务部门开展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调研,为开展规范省级统筹、费率调整等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参考。

  (四)平稳推进征管职责划转。坚持稳字当头,厘清部门职责边界,优化征管流程,提升数据质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征缴效率,平稳推进社保征管职责划转;根据上级统一安排,企业单位社保费暂按现行征收体制继续征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转由税务征收,落实好7月1日起灵活就业和两项居保征缴划转工作,确保社保费征缴业务的平稳、高效、安全运行。

  二、推动社保精准惠民高质量发展

  (五)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驻锡军队事业单位、无军籍事业单位人员以及编外人员为工作重点,完成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缴费7.81万人的目标;做好职业年金的日常征收及向省的归集工作;做好公立医院及部省属单位养老保险准备期清算补结算扫尾工作;配合做好财政全额拨款单位2017年前职业年金单位虚帐部分的做实工作。

  (六)精准提高社保各类待遇保障水平。切实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15连调”及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作,提高各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做好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做好新待遇视同指数修正,完成新制度实施后“中人”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核定补差工作;确保各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达100%;充分利用退休人员档案电子化的契机,缩短退休人员档案移交时间,提高退休人员档案的利用效率。

  (七)贯彻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继续贯彻落实省政府第93号令,按照“即保即征、应收尽收”的原则,建立被征地保障安置审核制度和财务管理专项制度,落实个人分帐户的建立、使用和余额处理规范。加强社会保障安置信息操作系统建设和对各地区经办业务的指导,严把征地人员审核关,确保基金安全。

  (八)持续做好医保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积极推进DRGs-PPS试点,建立病案及首页采集平台和DRGs结算系统,着力提高结算入组率,完成试结算任务;做好长护险宣传、培训、招投标、协议签订和管理以及护理机构的培育等工作,全面实施长护险制度;有效提升异地就医直接划卡结算率,降低经办窗口工作量;医保三目录规范化覆盖所有业务环节;继续下放下沉各类登记业务,全面推广医保结算线上支付,努力为参保职工提供更优质的医保经办服务。

  (九)完善“三位一体”工伤保险体系。推广落实补充工伤保险办法,扩大补充工伤保险覆盖面,探索商业保险与工伤保险合作经办的运作模式;健全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机制,稳步实施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有序推进工伤预防体系建设,实行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自主实施、中小微企业由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相结合的培训模式,持续改善式工伤预防培训,年内完成工伤预防培训4400人以上;协调推进工伤康复制度实施,年内完成工伤康复340人以上。

  (十)切实做好社保关系转接工作。做好不同制度、不同人群跨统筹区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实现临时账户告知制度,确保社保关系转接工作顺畅、快捷、高效;落实《关于非无锡市区户籍人员延长缴费经办事项会议纪要》及局《养老保险信访有关问题会议纪要》精神,妥善处理部分非无锡市区户籍临时账户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问题,做好符合在我市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非无锡市区户籍临时账户参保人员异地缴费年限转入接续工作。

  (十一)精准推行社保扶贫惠民工程。实施本地户籍人员断保接续贴息政策新举措,加强政策宣传,制定操作细则,招标贷款银行,开发社银系统,帮助断保困难人员跨过缴费“门槛”,确保这项惠民工程办实办好,发挥出政策续保优势;落实困难居民参保扶贫工作,以民政建档立卡困难人员为基数,做好人员标识,动态掌握参保和待遇保障情况,做好保费代扣代缴工作。

  三、推动社保基金监管高质量发展

  (十二)切实加强基金预算管理。按照部社保基金预决算管理标准,科学严谨编制2019年度各类社保基金预决算报告,努力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准确性,做到基金收入在一定增长幅度内的超预算完成,基金支出在预算范围内保证支付,提高基金运行效益。全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达到460亿元。

  (十三)规范开展社保缴费基数核定。根据上级保持现有征收制度稳定的要求,采用“全量网上自查为主、重点抽查核定为辅”的方式,对10人以上单位采取由单位在网上进行全员参保、足额申报的自我核查;对未进行网上自查申报的单位实施重点抽查核定。年度缴费基数核定补申报率达98%以上,补申报到账率100%。

  (十四)扎实开展稽核监督管理工作。通过细化、规范稽核实际操作办法,明确操作口径,提升稽核效能;通过事先分析重点稽核对象的单位行业分类、工作特性、参保情况          等要素,实施精准稽核;加强工伤先行支付追偿办法调研,完善追偿流程,加强外部协作,提高追偿效果;依托人社部即将出台的社保领域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加强与市信用办、法院、检察院等单位合作,充分发挥“信用”体系的“惩戒”作用。

  (十五)不断加强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公开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坚持“零容忍”态度,切实维护医保基金的安全;完善智能监控体系建设,夯实基础数据,推进医生端部署,升级改造规则库,提升人脸识别技术,研发预警预报功能;按频次按比例开展病历检查工作,开展两节期间、特殊人群、门诊统筹、社会门诊部等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

  (十六)创新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方式。在继续推行异地退休人员手机APP资格认证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无锡人社”微信公众号和“大数据”系统进行信息比对,把好待遇核定支付关,切实做好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存资格认证和供养直系亲属资格认证;协助异地社保经办机构做好疑似重复领取养老待遇的核查工作,同时推进本地特定退休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及对于外地特定人员进行实地走访,把好基金的出口关。

  (十七)继续推进业务财务一体化。结合金保工程升级,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险业务财务一体化建设,实现业务流和资金流的统一,支付数据及时回写系统,业务人员财务人员可同步查询,双向监督,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建立中心内部基金账户间资金划拨审批制度,清理规范整合基金账户,加强对基金流转的监管,保障基金安全。

  (十八)健全完善内控监管机制。抓住社保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契机,进一步梳理内控构稽关系,健全完善内控技防措施;进一步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全面落实内控三级检查机制,严格执行中心内控规程,大额报销业务复审率达到100%,全部经办业务抽查率达到7%,整改率100%。

  四、推动社保经办能力建设高质量发展

  (十九)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建设工作。依据机构改革过程中心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变化的情况,适时启动中心标准体系的调整工作;加强标准化督导工作,力求标准督导的全覆盖;进一步落实“让标准引领经办”的理念,通过促进业务优化、拓展服务手段、创新服务模式等手段,充分发挥标准对经办工作的引领推动作用。积极参与全国社保标准化起草修订工作,保持无锡社保标准化在全国的领先地位。

  (二十)积极推进窗口服务“综合柜员制”改革。配合市局做好人社系统“一窗式”综合窗口建设,打破按部门设置窗口的传统服务模式,继续打造窗口综合接件、内部高效流转、办结线上反馈的现代经办模式,将社保服务向互联网、移动端、自动终端等延伸,推行网上预约、网上预审、网上经办、网上缴费等服务,打造社保业务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网上照办、马上就办的“五办式”公共服务体系。

  (二十一)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大力推进互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与社保系统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创新改进服务方式,简化优化服务经办流程,通过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达到经办规则更明了,服务体系更健全,服务手段更优化,基础数据更精准,社保政策更惠民,服务形象更优质,为参保单位和群众提供更加清晰明了、方便快捷、智能多样的社保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二十二)深入推进“数字人社”新三年计划。按照市局的工作部署,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社保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上线运行工作,并将系统改造升级工作与中心的标准化建设和社保公共服务事项改进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时依托电子档案系统,进一步推进社保窗口业务无纸化服务,建立支撑经办、服务群众、功能完备、安全可靠的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

  五、推动中心内部管理高质量发展

  (二十三)从严从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修订完善“五张清单”,立足问题清单、狠抓责任落实、强化责任考核、从严责任追究;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创新廉政教育方式,不断增强廉政教育的实效性;系统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和时政要义的学习,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做到守根本明方向;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二十四)积极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制定党员干部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党建平台,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鼓励创先争优,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凝心聚力,奋发作为,为社保事业发展再谱新篇章。

  (二十五)着力抓好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做好机构改革实施过程中的干部人事保障工作;抓住机构改革契机,有效推进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加强干部教育培养,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积极推动“三项机制”落地落实,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着力构建崇尚实干、强化担当的正向激励体系;坚持好干部标准,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肃干部工作纪律,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力度,充分发挥各个层级干部的积极性。

  (二十六)强化宣传和调查研究工作。围绕社保重点和难点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课题研究,注重调研成果转化;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充分利用中心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宣传平台,加大社保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积极主动回应社会热点焦点问题;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传播社保好人好故事,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营造社保良好的主流意识形态工作氛围。

  (二十七)着力强化窗口作风建设。组织中心业务技能大比武大练兵活动,选拔优秀选手,参与市局组织的技能大比武大练兵活动,着力提升干部职工业务水平;积极推行窗口工作人员使用文明用语,做到微笑服务,实现窗口经办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双提升”;加大对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加大对不作为、不善为、乱作为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将查处结果进行公开点名、曝光和通报;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转变明查暗访方式,加大明查暗访和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二十八)扎实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为主题的社保志愿者服务活动,深入企业园区、街道社区、公共场所等,宣传社保政策法规,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开展社保文化建设,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提高队伍素质水平,努力争创更高层次的文明单位。

  (二十九)加强信访维稳和法治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信访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内联动和对外协作,做好市政府“12345”服务热线的答复处理和领导接访工作;建立内部信访考核机制,有效防范和处理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不断提高信访事项办理质量和效率。提升法治意识,加强人社法律法规宣传和法治教育培训,保持中心行政复议和诉讼零败诉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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