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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无锡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

时间:2019-01-25 17:28    来源: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8089/2019-00045
发文日期
2019-01-24
公开日期
2019-01-25
文件编号
锡人社发〔2019〕19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社会保障,通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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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商业保险机构、失能等级评估机构、护理服务机构和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锡政办发〔2018〕154号)的要求,现将《无锡市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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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商业保险机构、失能等级评估机构、护理服务机构和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锡政办发〔2018〕154号)的要求,现将《无锡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24日   

 

无锡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

 

  为实现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无锡市长期护理保险的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规定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无锡市长期护理保险的失能等级评估工作。

  二、评估原则

  1.客观性。评估人员应按照评估操作规范,通过询问、观察或其他手段评价评估对象,遵照标准规定的评估参数进行评估,如实记录评估结果。必要时可询问照护人员或周边人员。

  2.真实性。评估人员、评估对象和照护人员对评估过程、信息可靠性进行确认。

  3.公正性。评估工作不受外部非相关因素的影响。评估人员与评估对象无利益关系。

  4.保密性。保护评估对象的个人隐私和评估信息,未经评估对象或其法定监护人书面授权或许可,不得对外泄露。

  三、主要参数项目的评判依据

  (一)基本生活活动能力

  1.进食

  (1)正常。使用餐具、搅碎或切断食物、夹取食物入口、咀嚼、咽下食物等进食步骤能独立完成的,且进食过程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视为正常。

  (2)部分依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食步骤需要语言帮助;需他人搅碎或切断食物;其他进食的某一个步骤需要他人少量的动作帮助才能完成,视为部分依赖。

  (3)中度依赖。大部分的进食步骤需要他人的动作帮助才能完成,视为中度依赖。

  (4)重度依赖。全程喂食,或者留置胃管、肠外营养,视为中度依赖。

  2.洗浴

  (1)正常。在他人准备好洗浴用水、处理洗浴用水情况下,进出洗浴缸/淋浴房、洗浴过程(洗头除外)能独立完成的,且在常人认可的基本清洁范围内,视为正常。

  (2)轻度依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他人语言帮助;进出洗浴缸/淋浴房需他人动作帮助才能完成,视为轻度依赖。

  (3)中度依赖。洗浴过程伴或不伴有进出洗浴缸/淋浴房需要他人部分动作帮助才能完成,视为中度依赖。

  (4)重度依赖。完全需要他人的动作帮助才能完成,视为重度依赖。

  3.修饰

  (1)正常。全程独立完成洗脸、刷牙、梳头、剃须、洗脚、清洗外阴部、洗头、修剪指甲等个人修饰活动,且在常人认可的基本清洁范围内,视为正常。

  (2)轻度依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修饰活动需要他人语言帮助;1-2项修饰活动需要他人的动作帮助,视为轻度依赖。

  (3)中度依赖。3项及以上修饰活动需要他人的动作帮助,视为中度依赖。

  (4)重度依赖。所有修饰活动完全需要他人的动作帮助,视为重度依赖。

  4.穿(脱)衣

  (1)正常。穿脱衣裤、系鞋带、系带、扣扣子及开闭拉链、穿脱鞋袜动作能独立完成,视为正常。

  (2)轻度依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语言帮助;系带、扣扣子及开闭拉链需要他人的动作帮助,视为轻度依赖。

  (3)中度依赖。穿脱衣裤和鞋袜的动作需要他人的动作帮助,视为中度依赖。

  (4)重度依赖。完全需要他人的动作帮助,视为重度依赖。

  5.排尿控制

  (1)正常。可控制排尿,视为正常。

  (2)轻度依赖。偶尔失禁,每天少于1次,但每周大于1次,视为轻度依赖。

  (3)中度依赖。经常失禁,每天不少于1次,视为中度依赖。

  (4)重度依赖。完全失禁,留置导尿,视为重度依赖。

  6.排便控制

  (1)正常。可控制排便,视为正常。

  (2)轻度依赖。偶尔失禁,每周少于1次,视为轻度依赖。

  (3)中度依赖。经常失禁,每周不少于1次,视为中度依赖。

  (4)重度依赖。完全失禁,视为重度依赖。

  7.如厕

  (1)正常。随手取便盆、上下厕盆、解开衣裤、擦净、整理衣裤、排泄物冲水或便盆冲洗等如厕动作能独立完成,视为正常。

  (2)轻度依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语言帮助;1-3项如厕动作需要他人的动作帮助,视为轻度依赖。

  (3)中度依赖。不少于一半的动作需要他人的动作帮助,视为中度依赖。

  (4)重度依赖。如厕动作完全需要他人的动作帮助,视为重度依赖。

  8.体位改变、床椅转移

  (1)正常。坐、卧位、站立位改变,床椅间的位置转移能独立完成的,视为正常。

  (2)轻度依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他人语言帮助;某项活动需1个人的动作帮助;自主借助辅助装置(如拐杖、扶手等)能完成,视为轻度依赖。

  (3)中度依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某项活动需1人以上的动作帮助;多项活动需他人的动作帮助;或者因各种原因导致的不可进行上述某项活动,视为中度依赖。

  (4)重度依赖。完全需要他人的动作帮助,视为重度依赖。

  9.平地行走

  (1)正常。能独立在平地上行走45m,视为正常。

  (2)轻度依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他人语言指导;少于一半的行走活动需1人搀扶;自主使用拐杖、扶手、助行器等辅助装置平地行走,视为轻度依赖。

  (3)中度依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少于一半的行走活动需要他人搀扶;坐在轮椅上可自行在平地上移动,视为中度依赖。

  (4)重度依赖。完全需要他人的动作帮助,视为重度依赖。

  10.上下楼梯

  (1)正常。可独立上下不少于10个台阶的楼梯,视为正常。

  (2)轻度依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他人语言指导;少于一半的上下楼梯活动需 1个人的搀扶;自主使用拐杖、扶手、助行器等辅助装置,视为轻度依赖。

  (3)中度依赖。不少于一半的上下楼梯活动需要他人搀扶,视为中度依赖。

  (4)重度依赖。完全需要他人的搀扶帮助,视为重度依赖。

  (二)认知和行为能力

  1.近期记忆

  (1)正常。对近期发生的事情记忆清晰,能回忆全部,视为正常。

  (2)轻度受损。对近期发生的事情记忆模糊,能回忆大部分,视为轻度受损。

  (3)中度受损。对近期发生的事情遗忘,在提示下能回忆部分,视为中度受损。

  (4)重度受损。对近期发生的事情经提示也完全无法回忆,视为重度受损。

  2.定向力

  (1)正常。对人物(熟悉和陌生人)、地点(常住地、当前地点)、时间(年月日、季节、上下午等)、空间等识别和判断能力正常,视为正常。

  (2)轻度受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能识别近亲和经常接触的人物;知道地点和方位(但不知回去路线);时间观念略差(年、月清楚,日有时相差几天)等,视为轻度受损。

  (3)中度受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能认识亲人,不能识别关系;只知道地点,但不知道方位;时间观念差(只知道季节),视为中度受损。

  (4)重度受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能认识常同住的亲人(或室友、看护者、保护人);不知地点和方位,只能在左邻右舍(或相邻的房间)间走动,时间观念很差(只知道上下午)或无时间观念,视为重度受损。

  3.判断力

  (1)正常。无论何时何地,对日常生活的内容、时间等能正确做出合理的判断和决定,视为正常。

  (2)轻度受损。在新环境中,对日常生活的内容、时间等有困难,表现为判断迟缓、犹豫不决,视为轻度受损。

  (3)中度受损。在熟悉环境中,对日常生活的内容、时间等有困难,需他人提示才能做出判断和决定,视为中度受损。

  (4)重度受损。对日常生活的内容、时间等,完全不能或完全错误地做出判断和决定,视为重度受损。

  4.行为表现

  (1)正常。无漫无目的的徘徊,无退缩行为,无语言攻击行为,无身体攻击行为,无自杀念头或行为,无不合场合的怪异行为,视为正常。

  (2)轻度受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体攻击行为每月不超过1次;其他某一行为每周都发生,次数不超过3次;无自杀念头和行为,视为轻度受损。

  (3)中度受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体攻击行为每月都有,平均每周<1次;其他某一行为每周都发生,次数为4-6次;无自杀念头和行为,视为中度受损。

  (4)重度受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体攻击行为每周都有,其他行为每天都有发生,有自杀念头或自杀行为,视为重度受损。

  5.情绪表现

  (1)正常。近30天内没有发生焦虑、抑郁、孤独、愤怒等情绪表现。情绪表现包括:无助、绝望性的话语及呼叫,易激惹、情绪不稳定,不切实际的担忧、害怕、恐惧,悲伤、哭啼,视为正常。

  (2)轻度受损。某一情绪在近30天内有发生,频率每周不超过4天,视为轻度受损。

  (3)中度受损。某一情绪每周都发生,频率为5天/周,视为中度受损。

  (4)重度受损。某一情绪发生频率为6-7天/周,视为重度受损。

  (三)视听觉和交流能力

  1.视觉

  (1)正常。无视力障碍,能看清书报上的正文字体,在正常环境下能安全照顾自己,视为正常。

  (2)轻度受损。有视力障碍,只能看清书报上的大标题,日常生活活动偶尔需他人帮助,视为轻度受损。

  (3)中度受损。有视力障碍,看不清大标题,能辨认物体,日常生活活动需要他人帮助,视为中度受损。

  (4)重度受损。有视力障碍,只能看到光、颜色、物体形状,日常生活活动需要他人帮助,视为重度受损。

  (5)完全受损。视力完全丧失,日常生活活动需要他人帮助,视为完全受损。

  2.听觉

  (1)正常。能正常交谈,能听到电视、电话的声音,视为正常。

  (2)轻度受损。在轻声说话或面对面交谈距离超过2米时听不到,视为轻度受损。

  (3)中度受损。正常交谈有困难,需在安静的环境才能听到,视为中度受损。

  (4)重度受损。只能在特定的条件下才能交谈,讲话者需大声讲话或讲话很慢才能部分听到,视为重度受损。

  (5)完全受损。完全听不到,视为完全受损。

  3.交流

  (1)正常。无困难,能与他人正常交流,视为正常。

  (2)轻度受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大部分能够交流,但需要增加时间和部分帮助。具体表现为:用词表达、思考需要一定的时间,遗漏的部分交流信息需要他人提醒,视为轻度受损。

  (3)中度受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流困难,提出具体的需求有困难,需他人频繁重复或者用简化的口语、手势表达才能有反应,视为中度受损。

  (4)重度受损。完全不能表达需求,完全不能理解其他人表达的内容,视为重度受损。

  (四)特殊情况

  1.近30天有2次及以上自杀、走失事件发生。

  2.昏睡、昏迷、完全性截瘫、完全性四肢瘫痪。

  (五)医疗护理

  1.失禁性皮炎

  (1)正常。指皮肤完整,无色泽变化、无渗出。

  (2)轻度。指皮肤完整,有轻度发红和局部不适感,无渗出。

  (3)中度。指皮肤中度发红,有剥脱,有小水疱或小范围皮层受损,伴有疼痛或不适感。

  (4)重度。指皮肤变暗或深红色,大面积皮肤有剥脱,有水疱和渗出。

  2.压疮

  (1)正常。指皮肤完整,无色泽变化、温度变化、无疼痛、无渗出。

  (2)轻度。指淤血红润期,有红肿热痛和麻木,短时间不消失。

  (3)中度。指炎性浸润期,皮肤为紫红,皮下产生硬结,表皮出现水疱;水疱破溃后为潮湿红润的创面,伴有疼痛。

  (4)重度。指浅度或深度溃疡期、不明确分期,浅层组织坏死,形成溃疡,或者侵入真皮下层和肌层,可达骨面,可伴有腐肉或焦痂。

  3.便秘

  (1)正常。指排便顺畅,排便次数(每周不少于3次)正常,性状正常。

  (2)轻度。指排便不畅,连续3日未解大便,偶有发生,灌肠每月1次。

  (3)中度。指排便不畅,连续4-6日未解大便,常有发生,灌肠每月2次。

  (4)重度。指排便不畅,连续7日及以上未解大便,伴有腹胀腹痛,频繁发生,灌肠每月有3-4次。

  4.鼻饲

  (1)正常。无鼻饲。

  (2)重度。有鼻饲。

  5.保留导尿

  (1)正常。无保留导尿。

  (2)重度。有保留导尿。

  6.结肠(膀胱)造瘘

  (1)正常。无结肠(膀胱)造瘘。

  (2)重度。有结肠(膀胱)造瘘。

  7.鼻导管(面罩)给氧

  (1)正常。指无心肺疾病、中毒、颅脑等各种原因导致的缺氧症状(呼吸困难,紫绀等),无需给氧。

  (2)中度。指缺氧(呼吸困难,紫绀等),医嘱给予间歇性面罩或鼻导管给氧。

  (3)重度。指缺氧(有紫绀,呼吸困难,昏睡、昏迷等),医嘱给予持续面罩或鼻导管给氧。

  8.人工气道

  (1)正常。指无气管插管、气管切开。

  (2)重度。指有气管插管、气管切开。

  四、等级划分

  1.失能等级评估时主要参数项目分值设定

  (1)日常生活活动能力:

  正常分值设定为100分;轻度依赖分值设定为61-99分;中度依赖分值设定为总分41-60分;重度依赖分值设定为总分0-40分。

  (2)认知和行为能力:

  正常分值设定为0分;轻度受损分值设定总分为1-19分;中度受损分值设定为总分20-34分;重度受损分值设定为总分35-50分。

  (3)视听觉和交流能力:

  正常分值设定为0-2分;轻度受损分值设定总分为3-7分;中度受损分值设定为总分8-17分;重度受损分值设定为总分18-54分。

  (4)医疗护理的程度:

  正常分值设定为0 分;轻度分值设定总分为1-3分;中度分值设定为总分4-6分。重度分值设定为总分7-11分;极重度分值设定为总分12-33分。

  2.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的失能等级划分

  (1)生活照料的等级划分

  单项分值根据公式∑=A*f(k0)+ B*f(k1)+C*f(k2)加权计算,其中: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的分值为A,认知和行为能力的分值为B,视听觉和交流能力的分值为C;f(k0)、f(k1)、f(k2)为相应的加权系数。根据公式计算后,生活照料等级划分规则:

  总分为0分,生活照料等级为0级;总分为1- 11分,生活照料等级为1级;总分为12-15分,生活照料等级为2级;总分为16-22分,生活照料等级为3级;总分为23-26分,生活照料等级为4级;总分为27-32分,生活照料等级为5级。

  (2)医疗护理的等级划分

  总分为0 分,医疗护理等级为0级;总分为1-3分,医疗护理等级为1级;总分为4-6分,医疗护理等级为2级;总分为7-11分,医疗护理等级为3级;总分为12-33分,医疗护理等级为4级。

  (3)长期护理保险的失能等级划分

  生活照料0级判定为无失能;生活照料1级、2级判定为轻度失能;生活照料3级判定为中度失能;生活照料4级、5级判定为重度失能。

  注:如有(四)“特殊情况”中情形1的,将生活照料等级上调一个等级。

  五、试行期限

  本标准试行期限自2018年4月1日至《无锡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标准》地方标准项目生效时止。

  附件:点此下载

  1.无锡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参数表(表1-  表5)

  2.无锡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汇总与总结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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