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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中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研究

时间:2018-09-20 10:51    来源: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8089/2018-00297
发文日期
2018-09-18
公开日期
2018-09-2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规划,统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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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2016年以来,全市劳动关系条线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主线,面对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工作难度日益加大的形势,聚力创新谋发展,聚焦富民促和谐,聚精会神抓落实,努力提升协调劳动关系的能力水平,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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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过去两年全市劳动关系工作取得的新成效

2016年以来,全市劳动关系条线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主线,面对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工作难度日益加大的形势,聚力创新谋发展,聚焦富民促和谐,聚精会神抓落实,努力提升协调劳动关系的能力水平,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劳动关系保持总体和谐稳定,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劳动关系工作处在全省前列。

(一)劳动关系保持总体和谐稳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富有成效。全市认真落实省、市有关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要求,坚持创建引领,注重典型培育,经上下共同努力,滨湖区马山无锡生物医药研发服务外包区成功创建省级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全省仅有6家),江阴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惠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成功建成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园区(全省20家),我市的创建工作受到了省人社厅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有关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处于省先进行列。滨湖区胡埭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也圆满完成了创建省示范点建设任务。服务指导企业规范用工有力。我们率先在全省开展规范劳务外包管理行动,制定专门方案,开展多批次调研、多方位宣传,向企业发出了规范管理和防范风险的提示函。此项行动不仅规范了劳动用工管理,而且有效地促进了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的开展。截2017年底,市区订立有效劳动合同备案人数达131.36万人,备案企业6.64万户,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净增7.13万人和0.69万户,同比增长5.87%和11.52%。积极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坚持把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关注民生、富民增收、保障和谐的重要抓手,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扩面提质,进一步促进了劳资双方互信合作、共同发展。全市已建工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8.9%,完成年度目标任务96%的103.02%。劳动合同订立情况稳中向好,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9.99%,完成年度目标任务98%的101.43%。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平稳可控。全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立案受理的案件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立案查处案件以及信访处理的涉及劳动关系案件数增长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且略有下降。积极稳妥处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劳动关系领域突出问题,持续加强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安置和农民工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劳动关系指导,全年没有发生因劳动纠纷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今年有化解钢铁任务的江阴市新澄特钢有限公司(化解产能40万吨,涉及职工280人)和惠山区无锡新三洲特钢有限公司(化解产能50万吨,涉及职工300人)均按上级要求顺利完成了职工分流安置工作任务。江阴市和新吴区辖区内各有1家的韩资“乐天玛特”超市停业整顿过程中,员工权益保障稳控工作比较到位。

(二)劳动者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切实增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效能,职工劳动合同、工资报酬、社会保险和休息休假等方面权益得到有效保障。2017年度:从调解仲裁来看,全市共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3185件。其中,立案7632件,结案率99.5%,终局裁决率33.3%,仲裁管理信息系统按期运行率100%。各类调解组织调解争议案件15553件,调解占比67.08%,调解成功率82.63%。调解仲裁质效有了新的提升,社会公信力进一步增强。从劳动保障监察来看,全市各级监察机构共受理各类举报投诉4257件,立案查处2386件,发出限期改正指令书1050件,作出行政处罚及行政处理决定53件,行政处罚总金额268.8万元。为0.68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7905万元,15起案件涉嫌犯罪,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59户,向社会公布重大违法行为13件,切实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企业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有力。企业工资收入分配,虽然主要由劳资双方协商、市场决定,但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也非常重要,不可缺失。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落实省市关于“富民增收”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了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和政策正面导向。去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453元,比上年增长8.6%。率先在全省发布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意见,健全企业薪酬调查制度,按时完成400家2016年度企业薪酬调查和最低工资政策实施效果评估专项调查、80家企业人工成本监测任务。积极发挥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提低”作用,从去年7月1日起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达1890元(增幅为6.78%),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工资权益得到有力保障。积极发挥稳慎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限高”作用,严格执行“薪改后国有企业负责人年薪原则上只减不增”的要求,全面完成2016年度市管12家企业负责人和两市七区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审核兑现,降低国企负责人过高和不合理收入,实现分配秩序更合理的改革目标。12家企业集团总体薪酬下降10%,2家微增,10家下降,最大下降幅度达28%,通过打出一系列工资调控政策的组合拳,“刚柔”相济,不断促进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提高。

(四)工作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创新。根据“放管服”要求,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创新。认真落实劳动关系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进一步推动劳动关系运行手段由事前审批管理向事中事后监管服务转变。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优化工作流程,市区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核验下放区级层面组织实施,特殊工时审批、集体合同审查审核流程简化,着力提高对企业劳动用工指导服务的效能。2016年我们结合“连心富民联企强市”的大走访活动,深入基层和企业一线,了解企业需求,主动提供服务,指导企业规范用工管理,着力为企业排忧解难,减轻企业负担,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局劳动关系处被市政府评为2013-2016年度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并受到市政府的嘉奖。认真贯彻落实调解仲裁“一个意见,两个规则”,以开展优秀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裁决书评查、仲裁开放月、调解员和仲裁员技能竞赛等活动为抓手,深化巡回仲裁庭建设,率先在全省开展市级巡回仲裁庭试点工作,创新建立无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和调解员“成长+”平台,将专业性调解工作正式纳入我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与平安无锡建设考评体系,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机制建设,全市多方联动化解劳动争议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调解仲裁的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去年全国人社系统官方媒体先后8次介绍无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工作经验。“劳动保障监察预警监控维权指挥平台”建设有序推进,已完成了市指挥中心与各县(市)区的硬件建设,实现了大市范围内现场音视频传输、中心大屏集中显示、物理指挥命令发送、现场联动指挥及处置等功能。完成了软件开发招投标工作,预警系统已进入到最后研发阶段。切实履行牵头责任,统筹推进我市治欠保支工作纵深开展。助推我市出台了《无锡市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关于转发对治欠保支工作进展情况实施定期调度的通知》等一系列欠薪治理文件,健全了欠薪治理工作机制,形成了对欠薪问题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局面,有效保证了治欠保支各项指标的完成。大力开展欠薪专项整治,建立健全欠薪“黑名单”制度,完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形成对恶意欠薪者的高压态势。

 

二、认清当前我市劳动关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进入新时代,特别是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重大变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面临新形势,这些都对劳动关系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们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中央、省和市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决策部署上来,顺应新时代、展现新气象、谱写新篇章,创造新业绩。

(一)准确把握当前劳动关系面临的新矛盾。党的十九大指出,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体现在经济社会各方面。就劳动关系而言,一是经济发展阶段变化带来的新矛盾。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劳动关系运行与宏观经济形势紧密相连,随着经济增速放缓、用工成本增加、环保要求更严,一些企业面临化解过剩产能、调整经营策略、改制重组、退城进园、环保搬迁等问题,可能引发的调岗、降薪、减员等纠纷将会增多,不可避免会对劳动关系稳定运行产生影响。去年新吴区日资企业尼康公司关闭涉及员工多达2000名以上,由于市区两级高度重视,工作指导有力,职工劳动关系处理工作平稳有序,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如果处置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纠纷。二是劳资双方博弈方式变化带来的新矛盾。随着部分地区、部分行业、部分时段劳动力逐渐由无限供给转向有限供给,劳动者开始拥有更多的就业选择权和话语权,特别是年轻一代高学历劳动者逐渐成为劳动力主体,他们的权利意识、公平意识和集体抱团表达诉求的意识更强,不再仅仅局限于劳动报酬等基本权益的满足,而是更多关注劳动条件的整体改善和自身的职业发展,包括分享企业发展成果、参与企业民主管理、享受休息休假和实现体面劳动等,劳资双方在博弈平衡中的对抗性日益呈现多样化。比如,近年人力资源市场存在的“买卖人头”乱象屡禁不止,扰乱了正常用工秩序问题,企业反响较大,并引起了市领导的关注。三是就业形态变化带来的新矛盾。随着“互联网+”、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当前劳动关系领域出现了许多热点问题和政策空白点,如增强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与维护劳动者职业安全性之间的矛盾,大量非标准劳动关系涌现与现有劳动用工监管方式之间的矛盾,这些都迫切需要我们加强调研和政策储备,积极应对新矛盾带来的挑战。

(二)准确把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新任务。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这是新时代做好劳动关系工作的总体目标。劳动关系作为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有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敏感性,坚持把劳动关系工作融入党和政府工作全局,放到持续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推动人社事业持续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始终坚持在大局下行动,自觉为大局服务,不断提升劳动关系工作的政治价值。当前,我市劳动关系虽然总体保持和谐稳定,但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因素仍然较多,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隐患仍然较大,防控形势仍然较为严峻,去年,全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举报投诉案件和信访窗口受理的来信来访处于处于高位运行状态。对此,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增强忧患意识,审时度势、科学分析、准确把握,既要看到问题的严重性、复杂性,增强做好劳动关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强化劳动关系风险防控;又要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增强机遇意识和进取意识,加强监测预警和形势研判,认真排查和梳理矛盾风险点,坚决杜绝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努力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三)准确把握劳动关系工作面对的新要求。党的十九大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省、市也作出了重要部署。省人社厅戴元湖厅长在全省人社工作会议上作出推动“七个高质量”的具体安排,其中明确要求“推动劳动关系运行高质量”。“高质量”首先要体现在创新引领上。近几年,我市劳动关系工作形成了一些新的创新亮点,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三大体系与三项机制建设不断健全完善、调解仲裁实施的多项创新举措、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制度和信访处理创新做法都曾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但面对日新月异的经济社会发展变化,迫切需要我们更加牢固树立创新理念,积极打造更多特色亮点,形成更多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劳动关系工作全面创新。“高质量”还要体现在争创一流上。无锡作为现代化建设示范先导区,一直以来,劳动关系工作基础较好,有条件、有理由、有信心比其他市做得更好、发展更快、质量更高,但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形势逼人、不进则退,切实增强危机意识和竞争意识,时刻注意把我市劳动关系工作放到全省乃至全国的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推进,以永不满足、永不懈怠的精神打开工作新局面,以负重攀登、敢为人先的劲头推动我市劳动关系工作再上新台阶。尤其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从2017年至2020年,国家和省每年都要对市政府开展专项考核,大家更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以高度负责、精益求精的态度,扎扎实实做好治欠保支工作,确保我市在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走在全国前列。“高质量”最终要体现在为民服务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劳动关系工作作为民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认真贯彻新思想的要求,始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不断增强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本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实现劳动者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和用人单位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氛围。

三、高质量完成十三五全市劳动关系工作的目标任务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2018-2020年,全市劳动关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劳动关系条线工作的新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协商协调机制,健全企业工资决定和分配制度,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信访稳定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持续保持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全力做好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工作,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作出积极贡献。重点要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以创建省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和示范园区,积极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建设和谐企业的长效机制,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推广力度,强化示范效应,持续扩大各类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覆盖面,切实提高建设质量。2018年重点指导滨湖区创建省级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新吴区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阴新桥镇、梁溪区山北街道创建省级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园区。督导各创建地区根据标准,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形成特色,确保创建工作取得优异成绩,打造成全省的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突出亮点与样板区,为构建具有江苏无锡特色的和谐劳动关系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新鲜经验。另今年国家将对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和园区进行表彰,同时,要根据省提出的要求,探索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和工业园区年度自评报告和评估认定制度,健全激励约束和退出机制,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实施动态管理,把建设活动引入过程建设、动态评估、持续改进、梯度升级的良性发展轨道。要以落实工时、同工同酬等劳动权益为重点,加快建立完善劳动者权益保护机制。根据省统一安排组织开展全省特殊工时制度履行质量抽查核验,强化工时管理,指导企业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的工时制度。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指导和监管,建立健全劳务派遣监督检查制度,依法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完善和创新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为重点,深入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扩面提质。要注重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的作用,积极探索建立行业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各地要结合地区特色推动开展行业区域性集体协商,提升集体协商层次,全面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和集体合同履行效果。宜兴市行业工资集体协调工作一直开展比较好,希望要进一步总结提高,并做好宣传工作。以化解破产关闭和批量裁员企业劳动关系处置为重点,积极防范劳动关系领域风险。各地要重点关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国企改革、新业态用工中的矛盾和问题,特别关注化工产业“四个一批”和“263”计划中的关停并转迁企业,及时掌握企业动迁、职工分流、欠薪欠保、规模裁员等情况,加强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制定落实情况排查,实施定人定点服务,提前介入裁员解聘、分流安置等事项,帮助企业妥善处理劳动关系。

(二)进一步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共享发展”的理念和“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目标任务。这就要求我们要进一步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助推富民增收。切实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指导力度,充分发挥政府宏观政策对职工工资增长的导向作用。积极完成企业薪酬调查任务,强化调查信息运用。按照省统一部署做好最低工资标准和高温津贴标准的调整工作。进一步落实和创新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预测预警等基本制度,及时向企业释放积极的工资政策和市场信号。继续依法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加强制度建设和督促指导,促进形成反映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要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认真履行牵头职责,抓好国企平均工资认定、薪酬调节系数调整和年度薪酬测算等关键环节,稳慎推进改革。在国有企业薪酬调查统计的基础上,稳慎认定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并按规定报备。统筹不同行业企业工资水平,合理确定薪酬调节系数,认真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测算、审核、兑现结果报备制度。指导和监督薪酬审核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开薪酬信息,市薪改办将加大督促指导力度,会同相关部门对市管企业、市(县)区管理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2018年5月,国务院已下发了《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我们将按国家和省人社部门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此项改革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多元调解机制。2017年,人社部和省厅分别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和《实施意见》,这是新时代调解仲裁工作贯彻落实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新要求,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具体措施,我市将拿出务实有效的举措,积极探索预防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的规律,既在机制完善上有所创新,更在质效提升上实现突破。突出争议源头治理,多从根源上找原因、想办法、出实招,通过以案说法、送法进企业、仲裁公开庭等方式,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指导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多种形式的协商沟通机制,及时引导劳资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协商解决纠纷,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纠纷。注重发挥调解的基础性作用,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统筹协调,不断健全政府主导、人社部门牵头、多方共同参与的“五位一体”调解工作格局,切实加强各类调解组织联动,逐步实现程序衔接、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最大程度上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创新完善仲裁机制,及时建立仲裁办案指导制度,重点加强对新兴行业劳动争议和集体争议的指导,综合运用案例汇编、案例研讨等形式,发挥典型案例在统一处理标准和规范自由裁量权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相互衔接,这些都是解决劳动人事争议的不同方式,它们既相对独立,又有机衔接,形成了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作为牵头部门,我们将强化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协商指导,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注重加强与人民法院的裁审衔接,通过建立健全联席会议、联合培训、业务交流和数据交换等制度,促进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格局更加健全、更加高效,确保合法、公正、及时解决争议。

(四)进一步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效能。近年来,全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数量一直保持高位运行的态势,“案多人少”压力依然较大,调处难度不断提高。2017年,人社部关于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文件又对仲裁工作提出了“准司法”的更高要求,这些都迫切需要我们积极加强仲裁效能建设。高质量推进专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及时建立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备案制度,摸清底数、建立名册。积极推动调解工作信息化建设,以互联网为载体,丰富维权手段,扩大社会影响。坚持乡镇街道调解中心的主体地位,协调推进企业、行业以及区域性等调解组织的建设和作用发挥。积极集聚工作资源,着力创新工作方式,加快形成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的无锡模式。高质量推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效能向创先挺进。注重加强仲裁与调解、仲裁与诉讼、仲裁与各关联部门的衔接,通过建立健全联席会议、联合培训、业务交流、数据交换等工作制度,提升争议处理的效能,促进案结事了,服务社会和谐。注重仲裁办案全过程管理,尤其要关注案件质量的提升,把办案监督制度嵌入办案环节,抓过程评估,抓专业评查,抓社会监督,探索并提出仲裁办案管理无锡标准体系。高质量促进调解仲裁基础建设与社会影响向双优迈进。继续深化“成长+”平台建设,按照组织规则,分层抓好仲裁员、调解员业务培训,多措并举,全新构建队伍建设无锡路径。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意识和发展思想,深入开展调解仲裁服务社会活动,多出精品案例,多开展以案说法活动,多树立优良作风行风,并且持续加强宣传工作,不断提升公信力,扩大影响力。 进一步发挥市仲裁院的优势,加大巡回仲裁庭的工作力度,拓展巡回仲裁庭范围,强化市、县(区)院际间的工作联系,加大季度案例分析和工作研讨,提高办案水平。

(五)进一步严格落实治欠保支工作任务。坚持把治欠保支作为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强富美高”新无锡建设的大事,采取有力措施,抓细抓实抓好,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认真履行牵头部门职责,统筹协调各部门力量,持续推动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和银行代发工资等制度落地见效,从源头预防欠薪行为发生;健全完善工资支付监控机制,配合住建部门推进完善建筑行业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制度、银行代发工资制度以及按月足额发放工资等工作,定期会同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对全市的治欠保支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实现工资支付情况全面动态监管。要切实加大欠薪打击力度。积极打造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全面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快速受理查处欠薪案件,联合多部门合力整治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欠薪突出问题;完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着力解决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查处移送中的重点疑难问题,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实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对严重欠薪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并予以公开曝光,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制约体系。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现代传媒手段,开展宣传引导,营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考核为抓手,层层传导责任压力,严格追责问责,全面落实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推动欠薪问题在属地得到及时解决。

(六)进一步加快监察预警指挥系统建设。牢固树立互联网思维,强化执法监管,编织扎牢“预警、监管、指挥”三张网,构建上下联通、统一调度的维权指挥体系。着力研发智能化运行的劳动保障监察预警调度指挥信息软件系统,建立健全用人单位基本用工运行情况数据库,初步形成“实时监测、分级预警、统一指挥、快速处置、属地化解”的监督指挥管理体系。要注重排查化解,织密“预警网”,立足事前防范,依托“两网化”管理工作基础,发挥网格“岗哨”、“探头”作用,以工程建设领域、加工制造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以及生产经营困难、关停并转迁等企业为重点,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摸排化解活动,准确掌握、及时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强化执法检查,筑牢“监管网”,全面实施“互联网+书面审查”,大力落实“双随机”抽查和重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日常巡查机制,加大对存在违法记录的用人单位的检查频次和监控力度;开展组织开展规范劳务派遣(服务外包)用工、规范快递行业劳动用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使用童工等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切实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维权热点问题;强化联动执法机制建设,加大跨部门、跨地区执法协作,及时处置重大复杂疑难的劳动关系矛盾纠纷。

 

高标准提升全市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运行效能

“十三五”规划对全市劳动关系工作今年2年多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已经明确,接下来关键就是狠抓落实。要主动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成效转化为做好工作的思维理念、举措办法和能力本领,切实提升劳动关系工作效能,以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勇于担当的工作作风,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局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劳动关系条线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位。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具体要求,织密扎牢制度篱笆,注重事前提醒,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在全省劳动关系条线形成“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生态。要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主动开展仲裁案件定期回访和监察案件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活动,积极打造仲裁、监察、信访优质服务窗口,不断提高劳动关系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切实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二)坚持以能力建设为根本,切实提高业务素质能力。当前,劳动关系工作能力与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面对推动劳动关系高质量运行的新要求,加强能力建设显得尤为紧迫。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契机,持续加强人员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量,切实保障劳动争议基层调解和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确保劳动关系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持续加强劳动关系人员分级分类培训,继续组织开展劳动关系业务能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和仲裁员、劳动保障监察员等业务培训,积极搭建网上学习交流平台,通过开展仲裁庭审观摩、裁决书评查和劳动保障监察案卷评查等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实际办案技能,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切实增强适应新时代、落实新部署、实现新目标的能力。

(三)坚持以基础建设为支撑,切实夯实基层工作基础。要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贴近基层、服务群众的优势,以争议多发易发的非公企业为重点,着力推动建设运转有效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鼓励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按照《江苏省优秀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标准》进行提档升级、创优达标,积极争取在企业较多的村(社区)设置调解工作室,将专业性调解服务延伸至最基层,全面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调解组织网络。要进一步强化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保障,全面落实省厅与省编办、省财政厅制定下发的《关于加强我省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健全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理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职责,配备监察执法专用车辆和办案所需场所、设施设备、工具装备等,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对劳动关系领域矛盾问题的预警预测,及时掌握企业关停并转迁、职工分流安置、欠薪欠保、规模裁员等动态情况,提前做好风险防控,对可能影响劳动关系稳定的问题做到早预判、早发现、早处置,不断提高劳动关系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前瞻性和实效性。

(四)坚持以机制建设为纽带,切实形成协作联动格局。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我们深切感受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哪个人、哪个部门、哪个单位自己的事情,我们要牢固树立系统治理的思维,积极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首先是要加强劳动关系内部协调配合,进一步理顺工作衔接关系,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劳动仲裁、劳动监察工作信息定期汇总和季度形势研判制度,认真落实《劳动仲裁与劳动监察有效衔接机制意见》,切实树立劳动关系“一盘棋”的思想,确保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实现“一加一大于二”。其次要加强与人社系统其他业务条线的协调配合,主动加强与各条线之间的业务交流、沟通协作,特别要注重与就业、社保等数据的对比分析,积极发挥劳动关系工作在促进人社事业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最后要全面加强社会各方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继续加强与司法、公安、法院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巩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形成党政力量、群团力量、企业、职工等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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